第41章 曾文正公年谱卷十二(二)(1/2)
初九日,陈钦、刘锡鸿、丁寿昌等官员会审天津知府、知县的口供。
十一日,曾国藩与毛昶熙、丁日昌再次提审天津知府、知县,复核其供词内容。
十二日,接到圣旨:“曾国藩奏陈眼疾严重情形,请求另选贤能接任两江总督一折。两江政务繁重,职责重大,曾国藩德高望重,此前在两江任职多年,熟悉情况,处理得当,现虽眼疾未愈,但只要坐镇任所,诸事自可妥善处理。所请另选贤能接任之事,着毋庸议!仍命其待津案审结后,立即赴任两江总督,不得再行推辞。”
十四日,曾国藩上奏呈交天津知府、知县的口供记录,请交刑部审议,并奏报已缉获滋事凶犯八十余名,待审讯清楚后将联名上奏。
十七日,毛昶熙返回京城。
十八日接到圣旨:“此案拖延已久,若不尽快审结,恐节外生枝。命李鸿章立即赶赴天津,会同曾国藩督促承审官员严加审讯,尽快拟定处理方案。”
二十三日,曾国藩上奏折禀明天津教案第一批涉案人犯审讯完毕,已分别拟定处置方案。同时奏报已将复核的府县供词移送刑部,并说明该官员解送刑部后恐难按期结案。另奏陈此案办理拖延,自请交吏部从严议处。
刘铭传抵达天津。
二十五日,李鸿章到达天津。
二十七日,陈国瑞到案接受审讯。
二十八日,曾国藩上奏报告已革职的天津知府、知县押解赴京起程日期,并附呈陈国瑞的供词。另在附片中陈奏:知府、知县本无重大过失,张光藻尤其素有政声。臣最初本意,岂愿对他们重加责罚?因误听浮言,举措失当,仓促将府县奏交刑部。这道奏疏早晨呈上,傍晚就已悔恨不已!外界舆论纷纷,对此事多有不平。如今这些革员入狱,臣实在担心洋人抓住臣原先的奏章,定要置他们于死地,那臣的愧疚就更深了!恳请皇上敕令刑部仔细审核供词,从轻议处,以平息天下官吏百姓的怨愤,臣也能稍减内心的遗憾!同时陈述各省民众与教会冲突的实情,筹议预防后患的办法。
二十九日,曾国藩上奏请求为开缺臬司史念祖授予实职。同时陈述军营保举记名人员现按部议新规,凡保举至布政使、按察使者须先补道员实缺,但仍恳请皇上特别留意,每年在部定章程之外特简数人实授官职,实为激励人才之道。另奏请将开缺天津道周家勋之缺由陈钦补授。又代提督刘铭传上奏恭谢皇恩赏赐的谢恩折。
九月初一日,接到圣旨:“陈国瑞所呈交的亲笔供词既与天津教案无关,不必再交总理衙门和刑部复审。”
初三日,丁日昌返回江苏任职。
初六日,曾国藩交接关防印信,上奏折报告卸任日期。另上奏折报告福建省采办的十万石京米已全部验收完毕。附片奏请调任前台湾道吴大廷随行至江南,负责统筹轮船操练事宜。
刑部上奏对已革职的天津知府、知县二人拟定发配军台效力。十一日,奉圣旨:“张光藻、刘杰均着从重改发黑龙江效力赎罪,以示惩儆。”此案刑部原已按惯例从重拟定处罚,而圣旨又因该官员擅自前往顺德、密云逗留玩忽职守,故再次加重惩处。同日奉上谕:“经此次严办之后,各直省地方官员务须晓谕居民安分守法,不得再生事端。遇有中外交涉事件,必须按照条约公平妥善办理,务求中外商民彼此相安,以安定地方。”
十三日,曾国藩上奏续审天津教案第二批涉案人犯并分别拟定处置方案。附片奏称:署理天津道丁寿昌代理职务已久,熟悉地方情形且办事从容得当,请即实授其天津道一职。同时奏报已保举按察使刘盛藻与丁寿昌分统铭军,二人皆为司道官员中难得之才,亦请朝廷实授刘盛藻道员官职。
曾国藩因今年六十寿辰,奉旨获赐寿礼,由军机处转交到御书“勋高柱石”匾额一面、御书“福”“寿”字各一幅、梵铜佛像一尊、紫檀嵌玉如意一柄、蟒袍一件、吉绸十匹、线绉十匹。十六日,他专折上奏叩谢皇恩。同时具折奏报遵旨赴任,并恳请入京觐见。
曾国藩上奏称:臣先前在江南任职时,本无显着政绩,却蒙受朝廷嘉奖,惭愧与感激之情交织。若勉强接受新任命,病弱之躯恐难胜任,恐致贻误国事;若坚持辞官,又辜负圣上优容之恩,岂敢再三烦请?思及古人“鞠躬尽瘁”之义,只要一息尚存,便不敢稍有懈怠!附片奏:刑部主事陈兰彬志向远大,不惧艰险,仍拟带其前往江南,共同研讨海防、器械制造及轮船操练事宜。另奏前次结案人犯中,穆巴一名经查无行凶确证,请予释放。同时将续获案犯范永一名依法处决,以体现朝廷慎用刑罚、珍视人命之意。
二十三日起程从天津进京,其子曾纪鸿陪同母亲欧阳夫人及家眷沿运河南下返乡,长子曾纪泽随行进京。
二十五日抵达北京城。
二十六日清晨,在养心殿受皇帝召见,君臣奏对十余句话。
二十七日再次受召见,奏对十余句话。
十月初一日,奉旨参加坤宁宫祭肉典礼。
初三日,张光藻、刘杰前来拜见。
初六日,军机大臣传旨催促曾国藩速赴江南就任。
初九日,曾国藩呈递奏折请求训示,获准召见,君臣奏对十余句话。
初十日,参加皇帝万寿圣节朝贺典礼。
十一日,正值曾国藩六十寿辰。湖广籍在京官员在湖广会馆设宴为其祝寿。
十五日,曾国藩启程离开京城。
十八日,行至雄县暂驻,布政使钱鼎铭前来谒见。
二十六日,抵达济宁州,改乘舟船与家眷船队会合后继续南行。
闰十月十三日,到达清江浦。
十六日,船队停泊扬州,随即前往瓜洲查勘盐栈事务。
二十日,抵达金陵,暂住于巡道衙门内。
二十二日,正式接收关防印信。
十一月初一日,专程上奏报告接印日期。
初三日,制定家训日课四条:第一,谨慎独处则内心安宁;第二,持守恭敬则身体强健;第三,追求仁德则众人悦服;第四,勤于劳作则神明钦敬。
江苏巡抚丁日昌因母亲去世离职守孝,朝廷任命张之万接任江苏巡抚。十一日,曾国藩上奏推荐应宝时暂代江苏布政使一职,并暂时代理巡抚印信事务。
十七日,接到圣旨:“任命曾国藩为办理通商事务大臣。钦此。”
二十二日,丁日昌护送母亲灵柩返回广东,途经金陵时,曾国藩亲赴船上吊唁。
十二月初二日,专折上奏请求将本年例行的军营检阅推迟至明年举行。同时奏报丹阳、金坛两县本年仍实行抵征政策。另呈递扬州军厅堤防工程经费报销奏章。
十六日,上奏筹划调拨湖南、陕西、甘肃军饷,分别起运解送,以接济各地军需。
马新贻(谥号端敏)遇刺后,凶犯张汶详当即被擒获。朝廷下诏派漕运总督张之万与将军魁玉共同审讯。京城言官多次上疏要求彻查幕后主使。皇帝特命刑部尚书郑敦谨前往金陵查办此案。二十九日,郑敦谨抵达金陵。
同治十年(辛未年),曾国藩六十一岁。
正月初三日,审核江苏水师续议章程。
十二日,曾国藩上奏《钦奉谕旨筹议海防、江防事宜》折本。并附片奏报预先筹划与日本通商修约章程事宜。另上折陈述河运艰难情形,奏请朝廷饬令各总督、巡抚统筹规划漕运全局,建立长久可行的制度。同时附奏说明因到任时间尚短,请求推迟文武官员密考事宜。
二十九日,曾国藩与郑敦谨联名上奏审结张汶详行刺案,仍按照魁玉、张之万原拟罪名定案。并附片复奏说明案犯供词确无幕后主使等情节。
二月初二日,专折上奏谢恩年终赏赐。另上奏湘军、淮军剿捻军需报销第二案。又上奏回复户部议复,陈述淮南盐引难以加价的具体情况。附片奏请停止征收场商内河盐厘。
十五日,曾国藩亲临监刑,将张汶详处决。
二十四日,上奏详细议定河运章程,同时奏请在已故两江总督马新贻原籍建立祠堂。附片呈报张汶详处决日期。
本月,安徽建平县境内有土匪作乱,不久即被平定。
欧阳夫人患病,到月底才痊愈。
三月初六日,张之万前来拜见曾国藩。
十九日,专折上奏湖南永州、宝庆二府盐引销区不宜改运广东食盐。同时奏明湖北省盐引销区被四川盐侵占严重,请朝廷饬令户部核议。又续奏采访忠义事迹第四十三案。
四月十四日,曾国藩撰写《江宁府学碑记》。
十六日,专折上奏对各省学政的年终考核评价。另上奏江宁府所属田地赋税标准尚未查清,仍按抵征办法办理。
李世忠与陈国瑞在扬州船上斗殴,引发江岸商民骚动。曾国藩派瓜洲镇总兵吴家榜、候补道员袁保庆前往调查。
本月,大学士倭仁(谥号文端)在任上去世。
五月初一日,李鸿章(字瀚章)离京途经金陵,拜会曾国藩。
十一日,上奏审结李世忠与陈国瑞寻仇斗殴案,奏请将提督李世忠立即革职,勒令其返回原籍,交由地方官严加管束;提督陈国瑞降为都司候补,勒令其速回原籍,禁止在扬州逗留。
二十日,曾国藩撰写《湖南文征序》。
六月初二日,曾国藩携酒前往吴廷栋宅中饮宴。吴廷栋在金陵租住五年,居所十分简陋,时年八十岁,因足疾无法行走,终日端坐室内校勘书籍。曾国藩每月必多次前往探望,相谈甚久。当年在京师为官时共同讲学的友人,如今仅存吴廷栋一人。
初八日,曾国藩乘船游览城北玄武湖,返程时见秦淮河畔商民渐复旧业,心中欣慰。此时收到咸丰皇帝圣训全编,十三日专折上奏谢恩。同时代递在籍前任总督张亮基遗折。又上奏采访忠义事迹第四十四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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