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7章 立法奠基,宪法雏形初现(1/2)
洛阳行宫“颐年殿”。
春寒料峭,殿内却因数十座铜炉烧得暖意融融。林冲卧在榻上,身上盖着厚重的锦被,但那双眼睛依然明亮如昔。他年过六旬,旧伤复发,已卧床半载,然朝中大事,仍每日有快马急报送来,由他口授批示。
此刻,榻前肃立着三人:林天赐、退隐多年的老丞相吴用、新任“大理寺卿”林飞。三人面前摊着一卷长达三丈的明黄绢帛,上面以朱笔写满了工整的楷书,密密麻麻不下万字。
“父皇,”林天赐轻声道,“此乃儿臣与诸臣历时三年所拟《华朝宪章》草稿,共九章一百二十条。请父皇御览。”
林冲示意内侍扶他半坐,接过绢帛。他没有立即看,反而望向窗外盛开的桃花,缓缓道:“宪章...自周有《周礼》,汉有《九章》,唐有《唐律》,皆以治民。然今日这宪章,听说是要...治君?”
声音平静,却让殿内空气骤然凝固。吴用、林飞皆屏息,林天赐也微微躬身。
“是。不仅治君,亦治官,治民。君、官、民,皆在宪章之下。此乃儿臣翻阅三代以来所有治乱得失,又参考波斯《帝王鉴》、大食《治国术》、乃至佛朗机传来的《罗马法》残卷,所得结论:国欲长久,非法不足以立;法欲通行,非限权不足以信。”
“限权...”林冲咀嚼着这两个字,突然笑了,“好啊,朕打了一辈子仗,平西夏,灭金国,收漠北,定西域...最后,竟要给自己套上枷锁。”
“父皇,此非枷锁,乃护栏。如同江河,若无堤岸,必将泛滥成灾。君权亦如此,若无限制,纵是明君,后世难免出昏暴之主。宪章所设,便是堤岸——使君权在河道内奔流,既利万民,亦保江山。”
林冲深深看了儿子一眼,终于展开绢帛,逐字细读。
第一章,定国体:“大华为君主立宪国,以皇帝为国家元首,以宪章为最高法...”看到“君主立宪”四字,林冲眉梢微动,继续下读。
第二章,明君权:“皇帝有统军、宣战、媾和、任免三品以上官员、赦免死刑之权。然任免需经咨政院半数通过,宣战需经全体通过,赦免需经大理寺复核...”一条条,将帝王权力细化、程序化。
第三章,设议会:“设咨政院,分上、下两院。上院由宗室、勋贵、致仕重臣组成,下院由各省推举士绅、工商代表组成。凡国家岁入、兵额、新法,皆需咨政院审议...”这是前所未有的创制,竟让“草民”与宗室同堂议政。
第四章,立政府:“设内阁,以首相为首,统辖六部。首相由皇帝提名,咨政院通过;各部尚书由首相举荐,皇帝任命。内阁对咨政院负责,咨政院可弹劾罢免...”内阁制,分明是要分皇帝的用人权。
第五章,司法独立:“大理寺为最高法司,法官终身任职,非经大理寺自身审判不得罢免。皇帝、内阁、咨政院,皆不得干涉审判...”这一条,让跪着的岳飞浑身一震。
第六章,保民权:“民有生命、财产、言论、集会、信仰、诉讼之自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剥夺...”这是将“民为贵”从圣人之言,变为可诉之权。
第七章,定继承:“皇位嫡长子继承,若嫡长子不堪,由皇帝会同咨政院、内阁、大理寺共议另立...”连皇位继承,都要他人同意了。
第八章,修宪程序:“宪章修改,需皇帝提议,或咨政院三分之二动议,经上下两院各四分之三通过,皇帝用玺,方为有效...”修宪之难,可谓登天。
第九章,附则:“本宪章自颁布之日施行。此前所有律令、圣旨、惯例,与本宪章抵触者,以宪章为准...”这一锤定音。
林冲看完,闭目良久。殿内静得能听见铜炉中炭火的噼啪声。
“吴用,”他终于开口,“你看如何?”
八十高龄的老丞相颤巍巍出列:“老臣初见此稿,惊骇欲死。然细思之...此乃万世太平之基。陛下可记得,当年陈桥兵变,太祖黄袍加身?可记得靖康之耻,二帝北狩?可记得...前朝种种,皆因权在一人,一人昏则天下乱。”
“此宪章,看似限君权,实保君位。君在法下,则昏君不能为祸;官在法下,则贪官不能横行;民在法下,则刁民不能作乱。法在最高,则江山永固啊!”
林冲又看向林飞:“你掌刑狱,以为如何?”
林飞跪地:“臣在军中,见过将士因一言不合拔刀相向;在地方,见过胥吏因无监督贪赃枉法。若有此宪章,军有军法,官有官规,民有民权,各安其分,各守其界,何愁天下不治?只是...”他迟疑,“司法独立一条,恐遭非议。历来刑狱,皆由朝廷掌控...”
“正因由朝廷掌控,才有冤狱。”林冲突然道,“朕记得,天统三年,开封府有个秀才被诬偷盗,屈打成招,秋后问斩。其母进京告御状,朕重审,方知真凶乃知府小舅子。若当时有独立法司,何至如此?”
他顿了顿:“朕这一生,批过多少斩立决的奏章?其中,必有冤魂。帝王一怒,伏尸百万...这话,朕年轻时觉得威风,如今想来,只觉恐惧。恐惧的不是朕,是后世坐在这个位置上的子孙——他们若不如朕,这百万冤魂,谁来负责?”
殿内寂静。林冲望向儿子:“天赐,你想过吗?若宪章立了,今后皇帝,再不能一言决人生死,再不能随意任免大臣,再不能想打仗就打仗...你这皇帝,做得还有滋味吗?”
林天赐郑重跪地:“父皇,儿臣要做的,不是滋味十足的皇帝,是江山永固的皇帝。宪章在,则昏君不能祸国,幼主不会受制,权臣难以篡位。儿臣宁愿做个受限的守成之君,也不要无拘的开国雄主——因为前者可传百代,后者往往二世而亡。”
“好!好!”林冲拊掌,“我儿...真长大了。这宪章,朕准了。但有一条——”
他目光如炬:“颁布之前,需经‘天下公议’。召集各省代表、各族首领、各国使节,乃至寻常百姓,公开辩论。要让天下人都知道,这宪章不是皇家私授,是万民共立!”
“儿臣遵旨!”
四月,一场前所未有的“宪章大辩论”在太庙前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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