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天津教案的泥潭(1870)(1/2)
历史现场
同治九年五月(1870年6月),天津城。
天气闷热,人心躁动。一则恐怖的谣言像野火般在街头巷尾蔓延:天主教的育婴堂(仁慈堂)迷拐孩童,挖眼剖心,用来制药! 这谣言结合了人们对“洋教”的陌生恐惧、对幼童失踪案的猜测,以及深植于民间的关于洋人“采生折割”的迷信传说,迅速点燃了天津民众的怒火。
六月二十一日(6月21日),民众聚集在教堂外要求说法。法国领事丰大业(henri Fontanier)是个性情暴躁的殖民者,他不仅不解释安抚,反而持枪闯入清朝通商大臣崇厚的衙门,咆哮威胁,甚至开枪射击(未中)。在返回途中,路遇天津知县刘杰,丰大业又向刘杰开枪,打伤了刘杰的随从。这一枪,如同火星溅入火药桶。
“洋鬼子杀人啦!” 人群彻底爆发了。狂怒的民众当场打死了丰大业及其秘书,随后冲向教堂、育婴堂和领事馆。一时间,天津城火光冲天,骚乱中,共有20名外国人(主要为法国人,包括10名修女)被杀,多座教堂、洋行被焚毁。这就是震惊中外的 “天津教案” 。
消息传到北京,朝廷震动。法国公使罗淑亚(Julien de Rochechouart)气势汹汹,联合英、美、俄等七国公使提出强烈抗议,要求严惩“凶手”,赔偿损失,并以舰队集结于大沽口外相威胁。战争一触即发!
此时清廷最高层,慈禧太后和恭亲王奕欣慌了神。他们既怕洋人武力进攻,又怕严办民众激起义愤,动摇统治。环顾朝野,谁能处理这烫手山芋?论威望、资历、能力,似乎只有一个人选——正在直隶总督任上、驻节保定的曾国藩。
曾国藩接到令他火速前往天津查办的谕旨时,正因严重的肝病和眼疾卧床调养。他深知此去凶险万分。教案涉及民愤、洋务、外交,牵一发而动全身。他在日记中写道:“此生一无所成,无可挽救。而目下天津洋务,十分棘手,不胜焦灼。” 但他没有推辞的余地,“为国效力”是他一生的信条。
六月二十三日,曾国藩抱病启程。临行前,他给儿子曾纪泽写了封近乎遗书的家信:“余即日前赴天津,查办殴毙洋人、焚毁教堂一案。外国性情凶悍,津民习气浮嚣,俱难和协,将来构怨兴兵,恐致激成大变。余此行反复筹思,殊无良策……即令与国家有裨,如李相国(鸿章)、沈中丞(葆桢)之去位,而吾从此不再问世事,于心亦毫无悔憾。” 他已做好了身败名裂、甚至牺牲性命的准备。
抵达天津后,曾国藩看到的是一片狼藉和满城敌意。百姓视他为“救星”,希望他强硬对抗洋人;士绅清流则摩拳擦掌,准备借“反教”风潮博取名声;而废墟旁的外国官员,则满脸冰霜,等待他给出交代。
他迅速展开调查,却发现案情极其棘手。育婴堂孩童确实因瘟疫死亡较多(当时医疗条件差),但并无“挖眼剖心”证据;迷拐孩童案虽有几起,但与教堂并无直接关联,多是谣言和以讹传讹。另一方面,法国领事丰大业先行开枪,确属挑衅,但民众在愤怒下杀死众多无辜修女、焚毁财产,也属过激违法。
曾国藩陷入了前所未有的两难困境:
· 若顺从民意,强硬到底:则无法满足洋人起码的惩凶、赔偿要求,战争几乎不可避免。以当时中国的军力(他亲手创办的江南制造局还在蹒跚学步),与列强开战无异于以卵击石,后果不堪设想。他毕生维护的清朝统治可能顷刻崩塌。
· 若按洋人要求,严办“凶手”:则必然大失民心,背负“卖国”骂名,一生清誉毁于一旦。他深知,在保守的士大夫和激愤的民众眼中,“民心”比“国权”更重,妥协就是“媚外”。
经过痛苦挣扎和现实权衡,曾国藩最终选择了 “秉公办理,息事宁人” 的务实路线。他的出发点很明确:避免战争,保住国家大局。 他认为,在绝对的力量差距面前,逞一时之勇只会招致更大灾祸。
他顶住巨大压力,做出了如下处理决定:
1. 惩凶:抓捕并处死了16名直接参与打杀的“凶手”(另有29人判充军流放)。这个数字远低于法国最初要求的“以命抵命”(杀20洋人则处决20人),是曾国藩据理力争的结果,但依然残酷。
2. 赔偿:赔偿法国及其他国家损失共计49万两白银。
3. 道歉:派遣崇厚作为特使,赴法国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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