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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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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第九十三章

翠屏山脉峰峦群聚,有一山峰名为“聚仙”,聚仙山脚直插大江,周围常年云雾环绕,奇特缥缈,峰巅苍翠、陡峭,巨峰壮观,高耸好似直入汉霄,初春时分,随着青山的绿木日渐复苏,鸟语渐透,山顶积雪面积逐渐变少。尽管如此,远远望去,逼人的山势依然让人有“高处不胜寒”之感。

聚仙峰之下有一猎场,名为‘聚鹤’,位于群山环抱之间,周围清泉流石,鸣鸟野兽出没,是为山灵奇物聚集之处,也是达官贵人游猎玩乐、军武训练的场所。

“聚仙峰”山脉的中部,一条瀑布仿佛劈山而出,潺潺的流水沿着百丈山壁飞流而下,击打在巨石上,水花飞溅,落入寒潭。

巨瀑野郊,莺声衔春,道旁花开烂漫如锦,却是草木繁茂森然,人迹罕至之地。

突然,一阵马蹄声响起。随着一声马的嘶鸣,但见惊起飞鸟一片。

视野中,一男子乘马而来,疾风略过道旁,卷歪了一片野草、野花。

那人身量颇高,着一身红底外罩黑纱的宽大衣袍,腰间别着一把长剑和一个酒葫芦,广袖博带,随风翻飞,与身后随意散开的黑发,落下飘逸的痕迹。

行至瀑布前,君钰翻身下马,百丈瀑布在身前哗哗作响,巨大的冲力像是随时要将人卷进去。君钰比常人略显得高挑的身形,在这般巨大的瀑布冲流前,仿佛显得十分脆弱、微小。

云皓皓、水茫茫,天穹望极,俯视而下,一个人在广阔的天地间,只是如一粒尘沙般得渺小。

“铮——”君钰倏然拔出腰间的配剑。

长剑通体血红,宛如凤凰泣血,在空中划出一道冷酷的光芒,君钰翻手间,血剑挽出一朵花痕,好似曼珠沙华,闪瞬即逝,长剑飞向瀑布。

血剑穿过巨大的水瀑,准确地插在石壁上一个幼童手印大小的凹陷处。

“咔咔咔……”石壁震动,巨大的瀑布像帘幕般缓缓拉起,一个两人高的洞口赫然出现。瀑布像是给人当中劈开,水花向两边洒出几丈高,宛如两座小型拱形水桥,好不壮观。

君钰纵身跃起,朝漆黑的洞口飞身而去。

“咔咔咔……”来去不过不过几个弹指之间,水幕便恢复了原状,瀑布依旧汹涌潺潺,若非是那马匹还在远处慢悠悠地吃着草,平静的山林就仿佛从未有人来过一般。

瀑布后是一条密道,密道之外,有着一个山清水秀、塞绝外界的村落。

此时春华烂漫,群山环绕之下,开满了桃花和梨花,大片大片的粉与白,远远望去,云霞蒸蔚,令人目酣神醉,东风一吹,花瓣簌簌飘洒,君钰在池塘边随手一伸,就接了一掌心的花瓣,如梦似幻,仿佛仙境。

这里,住着十几户人家,都是当年月氏留下来的活口——君钰也是在最近几年,才知道了有这么一个“世外桃源”。

当年,林谦为夺取江山,对月氏进行了残忍的灭族屠戮,林谦却又因为私心,在这个隐秘的地方筑造起了一个居于世外的月氏部落。林谦留下的这点余地,也是希望来日玉笙寒可以回头——但是,玉笙寒却再也没有回过头来看过他一眼。

玉笙寒这般孤傲性情的天才,若真是对林谦没有爱意了,又何来如此漫长的恨意?

可两相爱恨,此心、再难归于一意。

林谦居于江山社稷之主的至尊位置,手掌乾坤,玉笙寒又和君氏还有来往,林谦自是知道玉笙寒他人在何处的。可林谦叱咤风云、风流一生,心中却犹有愧疚、柔软,也不再曾遵从心中的执念,未曾行使强权而派人再去打扰过玉笙寒。

相离之后,各居天涯一方,终以各自的道途而寿终。

若会笑声还似哭,方知生与死同途。

如此,也还算作“两宽”。

君钰收了一些飘落的花瓣,和族人打了招呼,就往村落的后山而去。玉笙寒留下的坐骑白虎,它如今依旧自在活着,见着君钰,就亦步亦趋地跟着过去了。

后山巨大的山壁之下,有一个几丈高的洞口,远远观之,暗黑的洞口隐隐约约透着几丝雾气。

拨开入洞时扑面而来的寒气,君钰运气,向山洞里走去。白虎跟到洞口,却似乎不愿意进去了,它甩着修长的尾巴,在君钰消失的洞口徘徊了一会儿,就追着飞过的蝴蝶自顾自地跑开了去。

山洞内到处是泛着微光的晶体,除了入洞时候的暗黑,越往内部,越是亮堂。

走了一段路,在一个水帘前停下。

水帘内是一个圆弧状的空间,一汪清潭在墙壁的映衬下微波粼粼,清潭中央有一个的圆弧形的“孤岛”,寒雾缭绕里隐隐约约中见孤岛中央摆着一张青玉大床,一人双目紧闭地坐在上面。

寒玉床上的那人穿着一身银叶装饰的紫色衣衫,三千华发用一根丝带随意地半挽着,垂落在他清瘦的背部。那如雪苍白的华发根部,顺着床沿散开,铺了满床。

那人闭着眸子,静静打坐,暗红色的新月纹路,仿佛血染一般,深深印在他的脸颊上。在寒冷的雾气下,他身上像罩上了一层冷彻的白霜,他英俊的面容在这几个月,快速衰老了去,皮肤不再如青年般的光滑细腻,但他落寞冷酷的面部轮廓依旧优越,他那么端坐着,仿佛一尊精心雕琢过又被磨砺粗糙的雕塑般。

眼前的这个男人,就是当年给林云下蛊的那个人,莫夕风,他和君钰一样流着月氏同族的血液——他把自己的一身武功都传授给了君钰。

这两年,君钰的武功恢复得极好,又融合了莫夕风的武功,自是更精进于从前。君钰走路几乎达到了无声无息的境地,他沿着寒潭走近的时候更是刻意缓了步伐,在离玉床两丈之处,一把清冷的声音却还是让他停了步子:“你终于回来了。”

那声音里无悲无喜,平淡的声线在山洞的空旷下带了回音,如同秋天的冷风吹进单衣,让人不由感觉一寒。

“是啊,我来了。”君钰看着寒玉床上容颜衰老的莫夕风,看着他眼角加深的细纹,和那头枯萎的白发,平静地回道,“我来赴你的约了。”

“那是我的荣幸,大美人。”莫夕风睁开那双鹰眼,沉毅的目光转过君钰腰间挂着的“凤血”配剑,勾起唇角:“你很守时。”

“我一直如此。”

“是啊,我知道的,所以我才会找上你。大美人,你身上好香啊……”

君钰掏出随身的一个香囊,丢给莫夕风。

莫夕风打开香囊,对着里面掏了掏,抓出一把粉白的花瓣,莫夕风见此,微微一笑,道:“这花开得真好……”莫夕风轻轻一吹,花瓣纷飞,在冷雾朦胧中,落下轻盈的美丽。

君钰道:“你真的很喜欢花儿。”

“你不喜欢吗?”

君钰但笑不语。

君钰这次来,是来满足莫夕风的心愿:来给他莫夕风一个解脱。

便也是指,杀死莫夕风。

莫夕风体内寄宿着的血纹虫,它是可以控制宿主的身体“再生”的,也就是说,纵使莫夕风被人一剑穿心,他也是无法死去的——血纹虫增强了莫夕风的生命力,同时,血纹虫也和莫夕风竞争着身体意识的支配权,一般而言,血纹虫是无法压倒莫夕风的神志,而去控制莫夕风的,可长年累月的时光下,莫夕风也总会有受伤衰退、意志衰弱的时候,就总会有那么几次,受到血纹虫的“反噬”而难以控制自己的身体。血纹虫在极寒的环境下,就会变得行动极其迟缓,每当莫夕风的身体不受自己意识支配的时候,他就会找一个寒冷的地方修养练功,直到自己的身体又一次进行新生重塑,自己变得更强,而压倒体内蠢蠢欲动的血纹虫。

君钰和林琅曾经到过江南,在那千寻山下雪谷的山洞里,君钰所看到的那些壁画和奇怪的丝状物质,就是莫夕风去修养、练功而留下的。

——故而,要杀死莫夕风,不但要废掉他的功体,割掉他的头颅,更要杀死他体内的寄宿蛊虫,血纹虫。

而要彻底杀死血纹虫,就是在宿主被割掉头颅、死亡之后,血冷尸僵的情况下,将宿主和血纹虫一起冻在极寒的地方。血纹虫无法修复宿主的身体,等它没了宿主的血液和体温供养,自然会在寒冷中跟着死亡的宿主一起衰弱、灭亡。

君钰走近了一些,取下腰间的酒葫芦,喝了一口,问道:“要喝点吗?”

“好。”

莫夕风接过酒葫芦,喝了一口,叹道:“百年韶光,一恍如梦……临终前,我无病无灾,还能喝着这等美酒,真是人生幸事。”

莫夕风又喝了几口酒,看向君钰。

君钰与他对视,歪了歪头:“怎么了?”

“大美人的头发全黑了以后,更好看了。”

“是么。”君钰倏然一笑,雅致若神。

君钰闲闲站在冷冷的白雾里,身上隐隐透着几分仙气,他身上那罩纱衣的红底广袖袍子,将他修长的身形、衬托得极是高雅沉稳,红黑的颜色又仿佛血染出来似的,带着几分妖魅般的邪气。

一面若神,一面似魔,妖媚横生。

“是啊。”莫夕风凝视那张脸,君钰一头浓密的墨发披散,丝滑地垂至腰间,带着几分率性任意的旷达,发下那双漂亮的眸子却沉静敏锐,酝酿着波光潋滟的灵动,君钰略微丰润的唇,凝起那惯常的一丝若有似无的笑意,优美得像绯色的玫瑰花一般妩媚艳丽。莫夕风看着君钰,顿了顿,不正经地叹道,“哎,当皇帝真好,什么都能抢过来~早知道当年我也该跟着四王起事,当几天‘土皇帝’玩玩。我要是能天天对着这么一个知书达理又温柔贤慧的大美人,我都不知道我每天的心情能有多快乐!”

“前辈见笑了。”君钰闻言,谦逊地道,“如今我的面貌和众人一般无异,行动很是方便些,这都要多谢前辈的传授了。”

“哈,不用,这本也是我的私心。大美人什么都好,就是作风被你的师父教得过于拘谨恭谦了些。”

君钰道:“这倒不是家师的缘故,我年少的时候,也是常有自傲、任性。”

“哈?哦……我知道你的意思了——如今的你,自是和少年时候的心境、行径大不相同。大美人驻颜如花,我的确忘记大美人你的真实年纪了。”莫夕风的目光迷幻,顿了顿,又道,“中原人常言‘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能死在你这样的大美人手上,想想,更算是我的幸事。我没有你需要的筹码可以和你交换了,大美人,你人美心善,我可不可以再求你做一件事。”

君钰无视莫夕风话语里对自己的调戏,泰然处之:“前辈,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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