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2章 《庖厨人间》(番外)(1/2)
我叫秦明文,生于武昌府,长在秦记酒楼。
打我记事起,鼻尖就绕着两种气味,前厅飘来的酒菜香,和后院书房里散不去的墨臭。
前者让我心安,后者让我头疼。
我父亲秦茂才,是这酒楼的掌柜。
但我的户籍册上,父亲那一栏写的却是二爷秦茂山的名字。
这是我一出生就定下的事,商户之子不能科举,但我二爷是白湖村的村长,算是个体面人。
把我挂在他名下,我便有了读书进学的资格。
“你爷爷这辈子最大的念想,就是家里出个读书人。”
父亲每次提起这事,神色都复杂得很:“你爹我没用,读不进去。明文,你是秦家的希望。”
希望?可我对着那些“之乎者也”,只觉得它们像爬满竹简的蚂蚁,也看得人眼晕。
爷爷秦怀德在恩施老家开蒙馆,每月必有一封信来武昌府。
内容千篇一律:“吾孙明文课业如何?《论语》读至何处?每日习字几篇?”
父亲总要恭恭敬敬地回信,然后转头督促我:“听见没?你爷爷盯着呢。”
我不喜欢这个素未谋面的爷爷。他的信像一道道催命符,把本该爬树掏鸟窝、溜到江边看船的童年,钉死在方寸书桌前。
私塾的先生板子打得狠,戒尺敲在掌心,疼得我夜里做梦都在背书。
八岁那年,父亲终于决定带我回一趟白湖村。
马车在山道上颠簸了三天,越走越荒凉。
层峦叠嶂扑面而来,我差点哭出来,这地方,连武昌府最破的巷子都不如。
爷爷和我想象中不太一样。不是戏文里那种白胡子飘飘的慈祥老者,而是个干瘦的小老头,穿着一身洗得长衫。
他见到我,第一句话是:“《千字文》可背熟了?”
我怯生生点头。他随即指着祠堂门楣上的匾额:“念。”
“敦…敦睦堂。”
“何解?”
我卡住了,脸憋得通红。母亲在身后轻轻推我,我却一个字也说不出。
爷爷的脸色沉下来。那之后七天,我像坐牢。
每日天不亮就被叫起,站在祠堂前的石阶上,对着蒙蒙亮的天光背书。
背错了,爷爷也不打,只是双眼睛盯着我,缓缓道:“再来。”
我哭过。中午母亲偷偷塞给我一块桂花糕,我边吃边掉眼泪:“娘,我们什么时候走?这破山沟我一天也待不下去了。”
母亲摸着我的头,眼睛也红:“快了,等你爷爷考教完……”
可爷爷的考教永远没完。从《百家姓》考到《幼学琼林》,从对对子考到破题。我像个蹩脚的戏子,在爷爷搭建的科举戏台上踉踉跄跄,每一步都踩空。
临走那日,爷爷送我到村口。
他往我怀里塞了一包东西,不是吃食,是两本手抄的《训蒙文》,扉页上是他工整的小楷:“吾孙明文勉之”。
马车驶出老远,我回头,看见那个青布身影还站在村口,执拗地扎在土里。
我把那包书扔在了山路边。
回到武昌府,我生了一场病。高热三日,梦里全是爷爷那双眼睛。
病好后,我对书本的厌恶到了顶点,一翻开就头晕,一提笔就手抖。
父亲请来的大夫说:“小公子这是心气郁结,不宜逼迫过甚。”
父亲沉默了整整一夜。第二天,没再催我去私塾,而是带我去了秦记酒楼的后厨。
那是我人生第一次,真正看见那个地方。
从前我也常溜进去偷吃,但眼里只有灶台上香喷喷的卤肉、蒸笼里白胖的包子。
那天不一样,我看见李头师傅一柄菜刀在砧板上翻飞,切出的萝卜丝细如发线,码在盘里能透光。
看见单手颠锅…我呆住了。
那种感觉,和对着书本时完全不同。
书本是死的,字句冰冷地趴在纸上,等你费力去啃。
可这里的每一样东西都是活的,火的温度、刀的锋芒、食材在热力下变化的声音和气味。
它们不考验你,只回应你:火候够了,肉自然酥烂。刀工到了,丝自然匀细。
“想试试?”李头师傅瞥见我痴痴的眼神,递来一把小刀。
我接过,学着他的样子按住一节藕。
第一刀下去,藕片厚得像鞋底。第二刀,切到了手指。
血珠冒出来,我却奇异地不觉得疼,只觉得兴奋,这东西,我能摸得着、学得会。
父亲站在厨房门口,看了很久。
最终,他什么也没说,只是让人给我包扎了伤口。
那之后,我的日子分成了两半:白天硬着头皮去私塾应付,下午溜回酒楼,躲在厨房角落里看师傅们干活。
我发现自已有种古怪的天赋,尝过一次的菜,大概能记住里面用了哪几味调料。
看过一遍的手法,手上比划比划,竟能模仿个五六成。
十二岁那年,私塾先生对父亲叹气:“令郎天性不在此道。文章如隔靴搔痒,诗赋更是…不忍卒读。”
父亲那晚喝了很多酒。他把我叫到跟前,红着眼问:“明文,你跟爹说实话,书,你是不是真的读不进去?”
我跪下了,头磕在地上:“爹,儿子不孝。那些字…它们不进我的脑子。可厨房里的东西,我看一遍就记得。”
父亲仰头,把杯中残酒一饮而尽。月光进来,照见他眼角有水光。
几日后,他修书回白湖村。
信写了又撕,撕了又写,最后成文时只有寥寥数语:“父亲大人明鉴:孙儿明文,非读书种子。儿思之再三,强求无益,反伤天性。欲令其弃学从商,继承家业。不孝子茂才顿首。”
回信是一个月后到的。信纸上只有三个字,墨迹极重,几乎透纸:
“知道了。”
再无他言。
我捧着那封信,心里却没有预想中的轻松。
那三个字像三块石头,压在了什么地方。
但很快,这种沉重就被巨大的解放感淹没了,我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走进后厨,站在属于我的位置上了。
父亲把我正式交给了李头师傅。
“从最脏最累的做起。”这是规矩。
凌晨寅时,天还黑着,我就要起床挑水。
酒楼后院有口深井,打上来的水冰得扎骨。我得把三个半人高的大缸挑满,肩膀从红肿到磨破,再到结出厚茧。
然后是备料。洗菜、剥葱、捣姜、杀鱼。
鱼腥味沾在手上,几天都散不掉。第一回杀鸡,那鸡扑腾得厉害,我一刀没中要害,它拖着半断的脖子满院子跑,血溅得到处都是。
李头师傅拎着刀过来,手起刀落,利索地结果了它,然后瞪我一眼:“畜生也受罪。下手要准,要快,是慈悲。”
我愣了很久。
我学得极认真。切丝,我能对着萝卜练两个时辰,直到指尖发麻。
翻锅,我空锅练腕力,沙子练颠勺,手臂肿得抬不起来。
调味,我把酒楼里二十几种调料一字排开,蒙着眼睛闻,一遍遍试,直到闭着眼也能准确抓取。
父亲偶尔会来看我。他站在厨房门口,不进来,就那样静静看着。
有时我抬头撞上他的目光,那里面有我看不懂的东西,像是欣慰,又像是遗憾。
十四岁那年,我独立做成了第一道能上桌的菜。
一道最普通的清炒豆苗。火候刚好,豆苗碧绿脆嫩,蒜香恰到好处。
跑堂的端出去时,我扒在门缝边偷看。那桌客人吃得干干净净。
李头师傅拍了拍我的肩膀,没说话。但我知道,我过关了。
也在那一年,老家来了人。
来的是三个人:一个瘦小的妇人,二个憨厚的中年汉子,还有个年幼的男孩。
男孩叫秦思齐,那妇人是他的母亲刘兰花,汉子是他大伯秦大安。
父亲把他们安置我家的一处小院,亲自打点一切。
吃穿用度,样样周到,比对我还上心。
更让我不解的是,父亲对那个叫思齐的男孩格外看重,还托了层层关系,要把人送进江汉书院。
有一晚,我忍不住问:“爹,你对他是不是太好了?”
父亲正在算账,闻言放下算盘,看着我:“明文,你记住,那是你爷爷给我们秦家种下的大树。”
“大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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