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里全都是自己人,大可不必那么正经地审案。(2/2)
兴亡皆是百姓苦,无论是赫尔萨人还是大陈子民,都未能够避免兵灾。因此范彬曾经亲眼看到过赫尔萨军士在苦寒缺粮时杀死烹食妇孺充饥。
那是场遭遇战,范彬随军转移阵地时在雪原掉队,碰到两名赫尔萨人,他们生起火堆绑住一个小女孩,正好被范彬发现。然而范彬势单力孤,又是文人,没法跟赫尔萨军士抗衡,等到陈国寻找他的骁骑驱逐走敌兵时,那赫尔萨小女孩已经遭了毒手。小姑娘衣衫残破,脚踝有道象征赫尔萨族人的狼首刺青,她在风雪中半睁着眼睛,艰难地望着范彬,最终在范彬的注视之下渐渐没了声息。
那小姑娘临死前渴望救命的眼神,成了范彬心头的疮疤,使他时常感到惭愧。
后来他便对两国交界处的百姓多加关注,发现赫尔萨有些地位低下的奴隶,在本土活不下去,就会不惜性命一搏,企图偷渡至大陈国境。
虽然成功率微乎其微,但是他偶然追查到有个叫欢娘的外邦女子,就是其中成功的一例。
因为要救赎曾经软弱无力的自己,范彬离开了不适合他的军营,回到长安,他有意无意还是找到了欢娘,便对欢娘多加照拂,那时欢娘刚刚丧夫,一来二去两人就萌生了男女情意。
可惜欢娘是赫尔萨人!
敌国女子这层身份,使得当京官的范彬没法将她娶进家门,范彬只能在不违反原则的情况之下,帮助欢娘将生活过得更好一些,就予了她供酒的生意,并在她送酒时缠绵温存片刻。
然而。
两人这种安稳生活,被千秋节前万国来朝彻底打破。
东赞与波斯王子邻国邻间,臭味相投,皆是好色之徒,两人早就对送酒的欢娘产生好感,于是趁着欢娘过来跟踪她加以调戏,怎知正好撞破了欢娘与范寺卿的好事,瞧见了她脚踝那枚狼头刺青!
龟兹波斯两国与赫尔萨同样为敌,两人当时就把这事儿当做把柄,等欢娘回西市做生意,分别来到西市对欢娘要挟求欢,结果当然被欢娘痛斥,甚至还给了东赞一个巴掌。
然而欢娘打出这巴掌时确实解气,过后可整个人却懵了。
因为这两个色胚随时可能泄露此事,她偷渡大陈,按罪当诛,范彬更是必死。于是他们合谋想出要修改账目,把普通水酒换成二十年桃花酿,好在龟兹波斯两国使者醉酒后,拿走他们身上的信物,也好反作威胁。
可是谁知就在当天,酒换了,信物还没拿,东赞却死了,紧接着,波斯王子也死了。
范彬将前因后果一并道来,立掌起誓:“范某也是考过科举,读过圣贤书的士人,动情身不由己,换酒更是迫不得已,我与欢娘此生都从未做过有损大陈朝廷利益之事!恳请三殿下明鉴,但是若……”
他看了看已是下午的天色,心中绝望之感再度浮上心头。
范彬继续道:“若三殿下无法与陛下交差,罪臣自请将头颅献上,我承认自己杀害三位使节,恳请三殿下饶过欢娘一命!”
范彬说罢,终于摆脱那个胆小鬼的行迹,神色坦荡,伏跪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