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历史军事 > 杨戬原来该入魔 > 第六十三章

第六十三章(1/2)

目录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第六十三章

六十三

杨戬自是听得懂玉鼎言外之意为何的,只不肯回应罢了,故而喉咙给血蛰得又糙又痛,也无动于衷。

可七年来的习惯,已经渗入了他每一块骨骼、每一根神经——当身边是这人时,他整个人从身体到意识,都是完全松弛、毫无戒备的。

而这没有预兆、不由分说的吻,又太过利落。

于是,直到那口水一滴不漏全都滑进了嗓子眼儿,他才反应过来,玉鼎对他做了什么。

他豁然睁圆双眼就要奋起,却发现自己又被死死按住了双肩,自是羞愤交加。

“玉鼎真人!你!你什么意思!你放开!放开我!”

在杨戬开口时,玉鼎也是对自己方才的所作所为猛一讶然的。而他转瞬就在把这点讶然,不着痕迹地转作了坦然。

杨戬看见的他,便只舔了舔唇舌间沾染上的血腥气,竟真颇有刚欺侮罢处子的浪子之态。

然后就像说吃饭睡觉一样,理所当然地回答道:

“你不心疼你这身子,我心疼,就这意思。”

“我不需要!”

“可我乐意。”

“你当你是谁!

你乐不乐意,凭什么强加于我!”

按在肩角的手应声一紧,玉鼎的双目骤然染上血红。

“姓杨的,我是谁,你不知道吗?”

“玉鼎真人!你……”

听对方仍是如此称呼,玉鼎的吼声里已然发哑发颤。

“我玉鼎当自己是谁?你杨戬,果真不知?”

话音落了许久,感觉着手底下的人还是梗得梆硬,玉鼎深抽一口气,将自己那份私心尽皆封存,并抑制住了双手再照着那死小子的脸左右开弓的冲动。只掐紧十指,重新以完完全全的为师之态,给少年指了条明路:

“你,不准再直呼玉鼎的名号了。”

杨戬才安静半刻,闻言立时又愤愤然张牙舞爪,活像一只被摁住后盖的螃蟹,在徒劳地高举两只螯。

“怎么!你不是玉鼎真人吗?”

“我是。”

“那不称你名号,我还能叫什么?杂毛老道吗?”

“呵呵呵,你个小混蛋。”

玉鼎都叫杨戬给气笑了。不过这么一斗嘴,心里倒莫名轻快不少,他便上手拧了一把那指印赫然的脸颊。

“这七年,是太惯着你了。

你还真以为,我心慈手软到连你小子都管不住呢?”

“你哪路大仙?管得着我吗?放……”

“愚顽不化!”

凌厉的呵斥终是再关不住。

同时,手亦因急怒而怫然扬起。

却在对上杨戬不躲不闪的桀骜回视时,堪堪停住。

又是四目相对,却迥异于七年间的千百次。

玉鼎的目光穿过杨戬那两道长睫投下的阴影,畅通无阻地进入了他的心里。

只见少年的思绪纷繁芜杂、纠缠缭绕、混乱不堪。往日他们一家人的和他们师徒俩的各种温馨欢笑,还有这几日他茕茕孑立、踽踽独行,拼死一搏到最后一败涂地的惨痛经过,忽而闪现、忽而湮灭,穿插交织、此起彼伏。

将所有这些一一览过,玉鼎撤出意念来,鼻中轻哼一声,重重阖了阖眸。复擡起眼,直直接住杨戬如即将燃尽的两块炭一般,从皑皑灰烬中还往外拱着火光的眼睛。

“好,我不跟你置气了,你也甭跟我犯倔。”

他缓缓收回手坐正,脸上静冷得如一方死潭,只有深邃的眼底暗流汹汹、狂涛滚滚。

“杨戬,贫道不逼你,你想好了再回答。

前番种种,你确曾口不择言,我亦有诸多不妥。这些大可留待日后详论。

而现在,贫道只需先与你讲明一件事。

我昔曾有诺:一日为师,终身为师。玉鼎既承你以弟子相事,且素知你心之所系,便合该谅你年少轻狂。

是故——

你若还肯做玉鼎的徒儿,现在就叫我一声,‘师父’。你我师徒,随即,一切如旧。

自然,你若不肯,那就像旁人一样,称贫道‘玉鼎真人’,也无妨。稍后,我便送你下山。

你我二人,本动如参商。今日之遇,我便只当是路见不平,随手救了个孩子而已。我与你的缘契,就启始并终止在这次偶然的邂逅,来日余生,各安天命。

你下山之前,我会废了你的九转玄功,你不用担心我再查探你的神识。

你下山之后,寻死也好,觅活也罢,皆随你心,是死是活都与我无关。

你我师徒,就此恩断义绝。往后,杨戬与玉鼎,相逢不识,形如陌路。”

“我从没有不肯!”慌里慌张,脱口而出。

然而此时的杨戬并不清楚自己这是怎么了,只是极度恐惧。

明明玉鼎话说得平和如水,可声声字字却皆似巨斧重锤一般,直接就粉碎了他内心最深处的一道墙。

这道墙坚固得足可抵挡世间任何劈捶砍凿的肆虐,又绵薄得亦可叫只言片语就瓦解成虚幻的烟尘。不知从何时起,它就一直在静默地守护着他心底最脆弱的柔软了,他甚至都未发觉它的存在。

可它已然就像呼吸于他的生命那样,寻常轻易、无处不在又不可或缺。

一旦要丧失它,就仿佛是拿把锈得很厚的锯,磨磨蹭蹭地生生剐下心尖。连企图抽离它的偶然一下触动,都痛得他无法承受——

玉鼎这番话,不是一时冲动的气话,不是实现不了的空话。

偶遇之后便是永诀,陌生人之间确乎正是如此!

废掉他的玄功,便是勾销过往,两不相欠,远不仅是斩断相联的神识和心绪,而更是抹去他们曾为师徒的痕迹和证据。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