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都市重生 > 渊天世界 > 第522章 无上常融天(2)

第522章 无上常融天(2)(2/2)

目录

宋地作为殷商遗民聚居区,其尊鬼习俗直接塑造墨家思想特质。地域文化中的祭祀仪式与鬼神叙事,为哲学层面的鬼神观提供了实践基础。这种地域性特征使墨家鬼神论区别于儒家“敬鬼神而远之”的理性态度。

“鬼”概念的演变契合华夏哲学“创化日新”的动态特征,其从原始信仰到哲学符号的转型,展现了华夏文明“事实与价值联结”的思维模式。在当代语境中,这一符号为理解传统宗教与伦理的关系提供了关键视角,特别是墨家以天志、鬼神为学说推行工具的特点。

非鬼魂的鬼怪在早期宗教中被认为是邪恶的象征。

女青鬼律卷之一 律曰:天地初生,元气施行,万神布气,无有丑逆祆邪不正之鬼,男孝女贞,君礼臣忠,六合如一,无有患害。

早期道教存在妖鬼邪魅祸害世间的说法,与后来的魔逐渐混同,魔取代了妖鬼中邪恶的意思。

天志是华夏古代墨家核心哲学概念,最早由墨子提出并系统阐述,指天的意志作为最高行为准则,要求践行兼爱非攻原则,汉代董仲舒将其融入天人感应理论。

墨子在《天志》三篇中将天志确立为超越人间权威的终极法度,主张“天之志者,义之经也”,通过“规矩”比喻其作为衡量善恶的普遍标准,反对大国攻小国、强暴弱等行为。天志通过赏善罚恶机制规范伦理,要求效法天的仁德属性,构建以“三利”利天、利鬼、利人为准则的社会秩序。

该思想肇始于战国墨家学派的政治主张,墨子弟子记录整理为《天志》上中下三篇。至汉代,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吸收天志概念,发展出以天人感应为框架的“天之意志”学说,其论证路径与墨子基于功利主义的现实约束力呈现显着差异。

墨子·天志,天志上:子墨子言曰:“今天下之士君子,知小而不知大。”何以知之?以其处家者知之。若处家得罪于家长,犹有邻家所避逃之;然且亲戚、兄弟、所知识,共相儆戒,皆曰:“不可不戒矣!不可不慎矣!恶有处家而得罪于家长而可为也?”非独处家者为然,虽处国亦然。处国得罪于国君,犹有邻国所避逃之;然且亲戚、兄弟、所知识,共相儆戒,皆曰:“不可不戒矣!不可不慎矣!谁亦有处国得罪于国君而可为也?”此有所避逃之者也,相儆戒犹若此其厚,况无所逃避之者,相儆戒岂不愈厚,然后可哉?且语言有之曰:“焉而晏日焉而得罪,将恶避逃之?”曰:“无所避逃之。”夫天,不可为林谷幽门无人,明必见之;然而天下之士君子之于天也,忽然不知以相儆戒。此我所以知天下士君子知小而不知大也。

然则天亦何欲何恶?天欲义而恶不义。然则率天下之百姓,以从事于义,则我乃为天之所欲也。我为天之所欲,天亦为我所欲。然则我何欲何恶?我欲福禄而恶祸祟。若我不为天之所欲,而为天之所不欲,然则我率天下之百姓,以从事于祸祟中也。然则何以知天之欲义而恶不义?曰:天下有义则生,无义则死;有义则富,无义则贫;有义则治,无义则乱。然则天欲其生而恶其死,欲其富而恶其贫,欲其治而恶其乱。此我所以知天欲义而恶不义也。

曰:“且夫义者,政也。无从下之政上,必从上之政下。是故庶人竭力从事,未得次己而为政,有士政之;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