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历史军事 > 新青年周刊 > 第十五卷疯癫纪事本末

第十五卷疯癫纪事本末(2/2)

目录

(卷七·邻里外史)

二十八户居民联名上书,称梁女素行怪异。墨迹最新者写于案发后三日,最早者可溯至案发前三百日。纸上字迹重叠如鳞,细辨之,皆是同一支笔所书。最奇是落款处指印鲜红欲滴,验之,竟皆印泥而非鲜血。里正叹曰:早知今日,当初该多备几盒印泥。

(卷八·疯人进化论)

梁女入狱后,疯癫之术日精。先习得间歇性精神障碍,又悟透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今正钻研监狱精神病新课题。狱卒见其伏案疾书,问所写何物,答曰:《论如何合法地不合法》。此稿后经刑部润色,成为《精神障碍者司法鉴定指南》第三章。

(卷九·门神下岗记)

新换的电子门禁会说话,遇业主则曰欢迎回家,见生人则道请扫码登记。然凶案周年祭那夜,监控显示:梁女鬼魂飘然而入,门禁殷勤道:识别成功,尊贵业主。细查之,原是物业为省电费,午夜后关闭人脸识别功能。恰如古时门神,收了香火便打瞌睡。

(卷十·招魂簿)

招魂幡上书:亡女生于1997年,卒于2024年,享年法律意义上的二十七岁。道场中央摆着三件证物:带血诊断书、未送达的律师函、物业赠送的灭火器。道士挥剑作法,剑锋所指处,但见《刑法》第十八条熠熠生辉,将冤魂挡在司法程序之外。

(终卷·疯癫度量衡)

刑部新造天平一架,左盘置《精神卫生法》,右盘盛《物业管理条例》,中间悬着滴血的游标。称得精神病患之自由重若泰山,独居女子之性命轻如鸿毛。司秤官宣读数时,梁女在被告席上突然大笑——原来那游标卡尺,正是她当日行凶的刀具。

(跋)

余修此史时,窗外疯影幢幢。或问:此非太平盛世乎?对曰:唯其太平,故疯癫尤显。案头《宋刑统》无风自动,翻至疯癫杀人条,墨迹新鲜如初。忽闻物业敲门,急掩卷应之,见来人手持平安小区满意度调查表,签字笔悬在非常满意选项上方,微微发颤。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