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章 “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1/2)
这一年的春天,整个幽州似乎都为了这桩即将到来的喜事而变得温柔了许多。
虽说是有皇命在身,也有圣旨赐婚,可陆晋川却并未拿那些东西出来,他收起了平日里雷厉风行的做派,翻遍古籍,严格按照“三书六礼”的规矩,一样都没落下。
还特意请了幽州城里最德高望重的全福老人做媒,递了庚帖,下了聘书。
完全像个唯恐岳家不答应的毛头小子,生怕有一丝一毫的怠慢,轻薄了他心上人。
林宅的正厅里,林国栋夫妇看着那烫金的聘书,心中也是五味杂陈。
养了十几年的宝贝女儿终究是要连盆端走了。做父母的,心里哪里能舍得?
可看着女儿提起那人时眼角眉梢藏不住的笑意,再看看那位镇北王这段时日里伏低做小的姿态,二老心中那点酸涩终究化作了释然。
只要女儿高兴,只要她能过得好,比什么都强,要是敢对他们的女儿不好,拼了老命也是要把女儿接回来的。
纳征那一日,是个难得的艳阳天。
镇北王府那扇平日里威严紧闭的大门洞开。
陆晋川这位向来不在乎繁文缛节、只信奉手中横刀的王爷,今日换了一身簇新的紫金蟒袍,亲自领着身后浩浩荡荡的一百零八抬聘礼,跨过长街。
其实两家离的很近,可他偏要绕着正街走一圈,好叫这幽州城的所有人都知道,他陆晋川求娶林家女,是何等的诚心。
队伍停在了林宅门口,锣鼓喧天。
箱笼一只只被打开,并没有那些京中贵族惯用的虚头巴脑的古玩字画,也不见什么只能看不能用的摆设。
映入眼帘的,尽是实打实的真金白银、上好的皮毛、幽州城最繁华地段的地契铺面,甚至还有好几处肥沃的良田契书。这些东西虽不风雅,却是在这苦寒之地安身立命最实在的依仗。
而在这堆积如山的金银财宝最顶端,那只红漆描金的托盘里,却孤零零地放着一把看起来有些年头、甚至边角有些磨损的王府库房钥匙。
在众人的注视下,陆晋川迈过门槛,当着林家二老的面,郑重地将钥匙,交到了林锦瑶的手中。
林锦瑶只觉得手心一沉。
她抬起头,发现陆晋川那双握惯了刀枪、杀人都不眨眼的手,此刻竟因为紧张而微微沁出了汗意。
“我是个粗人,不懂那些风花雪月,也不会说什么好听的场面话。”
“但这把钥匙给你,往后,王府的银钱你管,人情往来你管。连同我这条命,还有这北境的一草一木,以后……都归你管。”
林锦瑶握紧了那把钥匙,轻轻点了点头。
……
婚期定在了春末时节的良辰吉日,陆晋川太着急了,也就赶着日子要完婚。
消息一出,整个幽州城彻底沸腾了。
北境的百姓大多淳朴,他们只知道护他们安宁、让他们免受蛮夷践踏的王爷要娶媳妇了。
一时间,送贺礼的人差点踏破了林家的门槛。
这些贺礼都不贵重,有大娘送来自家刚染好的红布,说是给王妃做喜帕;有老丈送来一筐刚下的红鸡蛋;更有那手巧的妇人,连夜剪了各式各样寓意“百子千孙”、“龙凤呈祥”的窗花,贴得满墙都是。
大婚前几日,依着规矩,新娘子是不好抛头露面的。
林锦瑶坐在闺房里,听着外头的吵闹,听着百姓们往门房塞东西的热情动静。
“小姐,小姐!”
小枣满脸压不住的喜色:“王爷今儿个一大早就带着人出城了!”
林锦瑶停下针线,有些疑惑:“这时候出城做什么?”
“说是去打大雁了!”
小枣笑得见牙不见眼,比划着说道,“王爷说了,他非要亲手捉一对活的大雁回来。这叫……叫什么‘以此为证,白头偕老’,说是这是老祖宗传下来对媳妇儿最忠贞的聘礼!”
大雁,忠贞之鸟,一只死,另一只绝不独活。
林锦瑶闻言,透过半开的窗棂,看向远处苍茫辽阔的天际。
-
大婚当日,正值暮春。
虽说是春天,北境的风依旧带着几分凉意,可今日的幽州城,却热得仿佛盛夏。
满城挂红,那红绸如火,沿着长街一路铺展。
日正午时,吉时已到。
北境军虽为了不扰民未曾入城,但全军列阵于城外校场。
随着一声令下,齐声高呼“恭贺王爷、恭贺王妃”的声浪,如滚滚惊雷,裹挟着排山倒海的气势,穿云裂石而来,震天动地。
陆晋川骑在高头大马之上,一身大红喜服,胸前系着一朵硕大的红绸花。
他平日里总是冷着一张脸,让人不敢直视。
可今儿个,他却怎么看自个怎么顺眼,那股子常年浸润在骨血里的戾气,全化作了压都压不住的喜气,嘴角咧得都快挂到耳根子后头去了,见谁都乐呵呵的。
其实他以前总觉得男人穿红挂绿的像只成了精的猴子,没半点男子气概。
可今日,他在出门前,对着铜镜照了又照,理了又理,竟觉得自己大约是这全天下最俊俏的新郎官。
花轿临门,喜乐震天。
踢轿门,牵红绸。
林锦瑶盖着绣着鸳鸯戏水的红盖头,视野里是一片朦胧的红,她看不清周围的景象,只能看到那双稳稳当当停在自己跟前的大黑靴子。
紧接着,一只温热宽厚的手伸了过来,并未隔着衣袖,而是实实在在地、牢牢地牵住了她手中的红绸,也仿佛在这一刻,牵住了她余生的安稳。
喜堂之上,高朋满座,红烛摇曳。
“一拜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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