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2/2)
从那以后,祁同伟的“报恩”之路就没了刹车。只要是当年帮过他的乡亲,家里后辈有需求,他几乎是来者不拒。符合条件的,按正常程序招录;不符合条件的,他就找各种理由“特招”“借调”,甚至修改招录标准。短短一年多时间,他就从祁家坳及周边几个村子,安排了二十多个乡亲后辈进入公安系统。
这些孩子大多淳朴老实,一开始还能兢兢业业工作,可时间一长,就有人慢慢变了。他们知道自己是“祁厅长的人”,在单位里渐渐有了优越感,有的不服从管理,有的利用职权给自己家办事,还有的觉得工作枯燥,上班时间敷衍了事。
祁小峰在省厅当辅警,仗着祁同伟的关系,在办公楼里飞扬跋扈。有一次,基层民警来省厅汇报工作,不小心撞到了他,他不仅不依不饶,还张口就骂:“眼瞎了?没看见我在走路?”民警不服气,和他理论了几句,结果第二天就被所在单位领导批评,说他“不懂规矩”。
还有三伯的儿子祁建军,被安排到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他觉得自己有祁同伟撑腰,开始变得肆无忌惮。他利用职权,给当地的娱乐场所充当“保护伞”,收受老板的好处费,甚至参与赌博、打架斗殴。有人举报到省厅,可么石沉大海,要么被压下来“私下处理”。
祁同伟不是不知道这些事,只是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他看来,这些孩子的父辈当年对他恩重如山,他给他们一个机会,让他们能端上铁饭碗,就算有些小过错,也无伤大雅。更何况,他现在有赵立春当后台,在汉东公安系统里一手遮天,没人敢对他的做法说三道四。
祁同伟的官场轨迹,活生生印证了“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荒诞与讽刺。从祁家坳走出的穷小子,一朝坐上汉东省公安厅长的宝座,又有省委书记赵立春做靠山,便把公权当成了“报恩”的私器,将整个公安系统变成了自家亲友的“安置所”。
当年帮他凑过学费的乡亲,无论后辈是否符合条件,只要开口,他无一不应。村支书的孙子学历不够,塞进省厅当辅警;卖牛供他上学的王老汉的孙子,初中没毕业就被安排管档案;就连当年送过他一双布鞋的乡亲,后辈也能轻松进入市县公安系统。这些沾亲带故的人,借着祁同伟的权势,在单位里飞扬跋扈,有的不服从管理,有的借着职权谋私,甚至有人沦为赵瑞龙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把执法机关的规矩抛到九霄云外。
整个祁家坳仿佛成了“特权村”,只要和祁同伟沾点边,就能端上“铁饭碗”。他忘了公安厅长的职责是守护公平正义,反倒把公权异化为拉关系、培植势力的工具,让“一人得道”的荣光,变成了“鸡犬升天”的乱象,最终不仅败坏了公安系统的风气,也为自己的落马埋下了必然的伏笔之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