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分段包工法(1/2)
第二十七章·分段包工法
会试的策论题目公布时,贡院里一片低低的抽气声——“治河策”三个字,像一块巨石投入湖面,搅得考生们心头发沉。黄河水患是百年难题,多少名臣都折戟在此,寻常举子连河道图都未必见过,更别说提出切实的解法了。
沈砚之握着笔,指尖却异常稳定。他想起少年时跟着父亲在河边看水的日子,浑浊的黄河水拍打着堤岸,冲垮过无数良田,也冲碎过无数家庭的生计。那时父亲就说:“治水不能蛮干,得像解绳结,找到线头,一段段拆。”这句话,此刻清晰地浮现在脑海里。
铺开试卷,他没有急着下笔,先在草稿纸上画了一张简略的黄河流域图,从上游的峡谷到下游的平原,用朱砂标出历代决堤的重灾区。目光扫过那些密密麻麻的红点,他忽然想起之前勘察汴河时的发现——河道太长,责任分散,往往一处溃堤,上下游互相推诿,等朝廷派官问责时,洪水早已漫过了州县。
“症结就在‘散’。”沈砚之在草稿上重重写下这个字,笔尖划破纸面。他猛地抬头,眼中闪过亮光:若把河道分成数十段,每段划定明确的范围,指定官员负责,限时完工,再设总领官巡查验收,谁出问题一目了然,岂不是能避免推诿?
念头既定,他提笔疾书,字迹遒劲有力:“黄河万里,若一锅烩,终成烂账。臣以为,当铸铁龙为标,以十里为界,截流分段,每段设‘段长’,立碑刻名,限三月修完堤岸,逾期者罢官,溃堤者问罪。”
写到这里,他顿了顿,想起民间修桥时的“包工”做法——匠人认领一段工程,自己找人、备料,完工后按质量领工钱,效率比官府统筹高得多。他立刻补充:“段长可募当地民夫,许以‘修完一段,免半年徭役’,民夫愿干;再派水工指导技术,官府只查质量,不插手杂务,民夫肯干。”
这就是“铁龙截流、分段包工”的核心:用铁龙(标识)划清界限,用权责(刻名立碑)压实责任,用利益(免徭役)调动民力。既保了效率,又锁死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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