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劫记(2/2)
我想:我是来报案,他却在拉生意了。原来那时租界里,凡是有高等职业的人(他们称之为“体面商人”),都可备有手枪,以为防盗之用,或是向外国军火商购取,或是向租界工部局申领,可都要领有执照,印有号码,以备可以随时稽查。除了那手枪的价值之外,也还有一些费用。但是我当时便谢绝了他,我说:“谢谢你,我不要手枪。”
我的所以不要手枪,有三个原因:第一,他们说那班路劫人用的是假手枪,我不敢相信,保不定也是真手枪。而我又是近视眼,手腕又不及他灵活,我刚掏出手枪而他却先放了,这可怎么办?第二,我家里小孩子多,这手枪藏在什么地方呢?抽屉里既不方便,衣袋里又不妥,儿童好奇心重,取出来玩弄玩弄,那就要闯大祸了。第三,那就是我的过于天真的脾气了,为人道主义着想,他不过剥我一件大衣,我的损失还有限,而他也罪不至死。我何必要用手枪杀他呢。因此三者,我决不要。陆连奎道:“好!那么我给你查就是了,上一次是他们当去的,大概几家典当里一查,也就查出来了。”
果然不到一星期,汇司捕房来关照,说是大衣已是查出来了,在某一当铺里。上海的巡捕房与各当铺都有联系的,如何提取赃物,具有章程,认明了是失物,用不着当票,当票早被盗窃者毁弃了。还说是当了五十元,照当本赎取,不要利息。这件大衣,可笑是涨价了。好,五十元就五十元吧!天又冷,我与这件皮大衣已发生了深切恋爱的感情了。
据友人说:唐家弄的周围,有好几家赌窟,这些赌窟,都不是像法租界三大亨所组织的大赌场,只是那班游手好闲之辈,上海所谓“白相人”以及流氓、光棍等的巢窟。他们赢了钱,呼朋唤友,喝酒搞女人,胡闹一阵;输了钱,便当夜出去“做世界”“剥猪猡”,作为明日的赌本。有了赌窟,便有许多赌徒,赌徒多了,他们也便有组织,他们有他们的茶会,外行人不知道,警察们是总有些知道的。我又要谈到在中国未有司法独立,未有警察局以前,这些盗贼案子,都归县衙门处理,而县衙门里执行捕盗贼的,名之曰“捕快”,所以有一句通行的俗语,叫作“捕快贼出身。”以此推断,巡捕房里的人,和他们有些联络,也不足为怪的。据说,有些人如果知道他们茶会,熟识他们的门径,原物便可以取还,不过也花一点钱。现在巡捕房说,在某当铺,要五十元方可赎出,我也不去问他在哪一当铺,付出大衍之数,物归原主了。
我为了陆连奎问我,何以必走唐家弄,可知他也是知道唐家弄是个不安靖的地方,被剥的猪猡,不止我一人。我想:就不走唐家弄吧,宁可兜一个圈子,不走北浙江路,便走北河南路,加一点钱给人力车夫,不成问题。谁知还不到一个月,又遇到贼人了,在北河南路的小菜场旁边,又窜出了两人,拦住去路,用他的不知是真是假的手枪,在车夫背上敲了一下,车夫只得把车子停下来。可是这一回他们凶狠了,不但剥去我的大衣,连我袍子里的一只金表也摸了去。他们是还想剥我袍子的,幸而救星来了,远远的灯光一闪,有一辆汽车飞驰而来,他们便急急忙忙披上我的大衣逃了。
从此以后,我这件皮大衣,便“黄鹤一去不复返”了。我虽也报告捕房,捕房也不会为我查得原物,其时好像是在齐卢战争时代,租界里也防务吃紧,他们不注意于此小事了。吾妻还为我解嘲道:“这件大衣,即使能完璧归赵,也不要再穿它了。”我问:“为什么呢?”她说:“这件大衣被劫取后,即披上贼身,已三次了,多少有点贼气了。”我大笑。原来这件大衣,原是我太太给我设法购得的。我本来有件驼绒里的大衣,已敝旧不堪,太太怜我深夜冲寒归,欲为我制一袭皮大衣。因为当时流行这种狐皮大衣,我们许多亲朋,都有此一袭。但一袭狐皮大衣,价可二百元,我嫌其太贵。太太说:“我有办法。”因为我家亲戚在上海开典当的两家,每年有两次,将绝当的贵重衣服,划交大衣庄,名曰“划包”,在划包的时候,典当的主人或亲友,可以照划价提取,她就预托其主者,代为留意。至时,我便在十余件皮大衣中,选取了一件,最为配身。虽是半新旧的,而狐貉深厚,识者谓是猞猁孙,獭皮领亦佳,为值仅百元,虽在严寒风雪中,御之温暖如春也。
此金表我亦爱之,用之十年,从未修理,不爽时刻。为爱而近厂所制,表壳里面有西文牌号,我以其与我所居住之爱而近路名词相同,颇以为巧。有一天,狄平子到我家来访问,适我不在家,他在我书桌上,写了一句道:“爱而路近天涯远。”(此“而”字可作“尔”解。)我自失表后,便续了一句道:“一日思君十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