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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粟斋译书处(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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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访印刷所的事,我比允中较为熟悉,连日奔波,找到了两家较为合式的,一家唤作吴云记,一家便是商务印书馆。我们预备出书快一点,所以找到了两家印刷所,可以分部进行,两家比较起来,商务印书馆规模较小,而设备较新。它是开设在北京路的河南路口,也是一座平房,他们里面的工人与职员,总共不过三十人,经理先生夏瑞芳,人极和气,他们的职员都是出身于教会印书馆的。开办这家商务印书馆,资本金是三千元。除印教会书籍外,也搞一点商家的印刷品,后来又把英文课本(就是英国教印度小孩子的课本,中西对照的翻译出来),译成了《英语初阶》《英语进阶》等书,那是破天荒之作,生涯颇为发展。

吴云记是一家个人所开的印刷所,地址在苏州河以北,号称北河南路,泉漳会馆侧面的对门。记得这时候,那边还有一条河浜,更有一座桥,吴云记就在桥堍下。那个印刷所,比较旧气一点,有几间大厂房,工人多,出书较快。当时为了先印什么书,我们讨论起来,我最初主张印叶浩吾的书,因为他从日文译的都是浅显易解,如关于政治、教育、法律等为现时所切用,篇幅不大,容易出版。严又陵的书,文笔很深,非学有根柢的人,不能了解,故不如先易而后难。

但允中所主要者,也很有理由,他说:“叶浩吾所译的书,都是直译的,全是日本文法,非加以修润不可。但修润起来,也要相当时日,不若严又陵的书,立刻可以排印。况且自从严译《天演论》后,名噪一时,有好多人急于要看看严又陵续出的书。也已有人知道有严译许多书,将即由我们金粟斋出版了,倘若迟迟不出,不免令人失望,所以我们应该赶紧将严译排印出版。”后来写信到南京去,取决于蒯先生,回信说:“不论严译、叶译,以迅速出版为主。对于那几部书的印刷费,我已筹备齐全了,不过我们是为了开风气,不是想在出版上获利。到出版以后,可以借此周转最好,不然,我们到那时候,另想法子。”

于是我们便与吴云记和商务印书馆订了合同,我们两人便分工合作起来。大概是我担任校务,而允中还担任修改叶浩吾的译稿。严又陵的,大半是在商务印书馆排印的,我因此便风雨不改地天天跑商务印书馆了。严先生的稿子,他有自己刻好的稿纸,写的一笔很好的行楷,当然也有添注涂改的地方,但他的改笔,一例是红墨水的,鲜艳可喜。不比叶先生的译稿,真是一塌糊涂,我们说笑话,只怕问他自己,也认不出来呢?但是严先生的稿子虽然清楚,我总是小心翼翼,无论如何不敢擅改一个字的。倘有一点可疑之处,我惟有携回去,与汪允中揣摩商量,不敢有一点武断。

我们对这译稿,要校对四次,头校、二校、三校之后,还有一次清样,清样以后,签了一个字,便算数了,即使再有错字,排字工人不负责任(除非校出来了,他没有改正),校对人负责任了。叶浩吾的书,也有几种,由汪允中修润以后,即以付印,大概由吴云记印行。叶浩吾是一位好好先生,自从我们设立这个金粟斋译书处后,他是常常来的。允中给他说,他的译稿要修改,他说:“很好!很好!我是直译的。”这个日文一长句中,便有很多的“の”字,他都把它译成中文的“之”字,那一句话中便有七八个“之”字,这个句子就显得很别扭,很啰唆了。我们有时搞不清楚,只好请他来,和他商量。

叶浩吾先生本是一位教育家,开了东文学校外,又在《中外日报》担任东文翻译。年在五十左右,留着稀疏的小胡子,很似有一些道学气,可是我们常给他开玩笑。时常闹穷,但他有了钱“东手接来西手去”,只要身边有一点钱,人家向他借时,立刻借给人家,不管自己明日要断炊了。他孑然一身住上海,他的太太和儿子住在杭州,不寄家用去,叶师母常常吵到上海来(他的这位公子,后来便是写《上海之维新党》谴责小说之叶少吾)。

叶先生当时还闹了一个笑话;因我们所住的南京路这条弄堂,前面沿马路是三上三下的房子,到后面去,却都是一上一下的房子,可是里面便有不少的野鸡堂子(上海人亦称为雉妓)。到了夜里,便有许多野鸡妓女及女佣们,站在弄堂口拉客。那一天,比较深夜了,叶先生到我们那里来谈天,刚走到弄堂口,便被野鸡们抓住了,喊道:“老先生!到我们那里坐坐去!我们新到了一位小姐。”叶先生很窘,说道:“不是的,我到金粟斋译书处去。”她们以为金粟斋也是和她们一类的,便说:“我们那里比金粟斋好。”于是几个女人,把叶先生你推我拥的,拖到野鸡窠里去,那些女人蛮力很大,叶先生一个瘦怯老书生,哪里抵挡得住呢?后来到底花了一块钱,方许他赎身出来。

谈起金粟斋出版的书,严译的《穆勒名学》《原富》之外,还有《社会通诠》《群学肄言》等等,都是名贵之作,虽然比不上《天演论》,可也传诵一时。但是我们出版书中却有一种,颇受人訾议,还有人写信来骂我们的。原来在叶浩吾所译的日文书中,有一册《日本宪法》还附有《皇室典范》一卷,这不过几页书而已。这也不能怪叶先生,我们应担负这个责任。原来这个时候,中国已有主张立宪的动机,一班维新党的志士们,也在纷纷倡议,欧美各国都有宪法,为什么中国不能有宪法呢?汪允中和我谈论:“现在大家闹着什么君主立宪,日本也是有皇帝的,这个日本宪法,不妨印出来给大家看看,以供参考呢。”当时我也并不反对,本来叶译的书,全由允中主张,及至印出以后,渐有人加以批评,说是日本的宪法,哪里算得宪法,那是他们天皇颁布的,名之为《钦定宪法》。印出那种书来,将来贻害于人民的。可是在那个时候,清廷专制,也没有一点儿宪法萌芽,谁也没有想到中国后来有几次大革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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