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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6 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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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6 章

尽管知道希望很渺茫,樊凡还是在第一时间联系了专业律师,咨询了广告抄袭的判定问题。律师虽然表示没有在对具体产品进行详细对比之前不好下定论,但根据樊凡对双方广告的描述以及往判例,确实很难认定对方抄袭,维权可能性微乎其微,尤其是此次落标的原因并非全在广告设计本身,赔偿认定都很困难。

这条路怎么走都像是死路。这是樊凡几十年的人生中从未经历的困局,而她甚至不知道是从哪一步错的。

有内鬼是一定的了,但会是谁呢?樊凡坐在办公室的玻璃墙后打量着自己的员工,似乎每个人都很可疑。这次广告的保密级别并不高,自己又向很多人询问过意见,知情人实在太多。

樊凡自认对员工还算不错,起步阶段工作当然辛苦,也不是劳无所得,公司成立近两年,离职率极低,就是一个明证。而且吃里扒外在哪里都是大忌,出卖这次情报也许会一时获利,但公司如果真的就此倒闭对于大部分员工都没有好处。樊凡也没有听说近期什么员工有这样严重的经济问题以至需要不顾长远获此急利。当然,“有钱能使鬼推磨”,如果钱真的到位了,人人都可能成为叛变者。可是这样的花费到底是想要达到什么重大的目的呢?

而“迅达”此次行为也很古怪,与其说是竞标,不如说是搅局。“迅达”发展一直不温不火,之前也从没听说过任何剽窃方案的丑闻。而这次他们的竞标方案根本赚不到什么钱,目的似乎只是想让樊凡落标。可是“迅达”能够从中获得什么好处呢?或者说谁能弥补“迅达”的损失,甚至提供更大的好处呢?

谈到好处,这件事的幕后黑手倒是呼之欲出了。虽然樊凡一直在回避这种可能性,但不可否认,此次事件最大的获益者只有一个,“永发”。

樊凡不认为自己的公司缺乏价值,尽管上次公益广告引发了风波,但总体来看,这两年“永发”在合作中绝对是得大于失的;而且以“永发”的实力,如果有心,成立一个同等规模的广告公司也并非难事,似乎也没有必要如此大费周章不择手段地谋取自己的公司。

单凭目前的线索,樊凡只能猜出可能的原因,而这完全无助于她解决问题。转移资产是根本不可能的,因为“永发”一直有常驻财务。樊凡迫切地想要知道事情深层的原因,如果真能了解一切的来龙去脉,或许能够从中找到破局之法。但她现在能做的不多,似乎只能“以静制动”了。如果真是“永发”对自己有所图谋,那么应该很快就会有所行动了吧。

“永发”却也没有别的动作,只是打过一个电话沟通广告上的事情。樊凡知道硬抗无望,所以主动放低姿态,说愿意卖“永发”一个人情,默许他们使用这次创意。樊凡想要借此确认这次广告是否算作她的“无效广告”,但那边只是敷衍地表示这需要更高层讨论决定。樊凡刻意没提“迅达”的问题,暗暗打算等到广告正式发布再收集证据,即便不能赢官司,也可以展开一波舆论战,为与“永发”的谈判制造一些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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