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娘的容貌与李重雪相比,失去了优雅贵气,全都用风情补替。(1/2)
欢娘的容貌与李重雪相比,失去了优雅贵气,全都用风情补替。
萧少远听到这声疑惑紧跟着蹲身,他循着李重雪的指向,同样也发觉三桩命案里头,最属乌兰通这桩凄惨,也最属他这桩案子特殊,萧少远这个用刀高手做出了判断:
“乌兰通身上的伤痕明显比前两个人身上的深许多,喉管动脉被完全割开,甚至于颈骨都几乎斩断。”
“可是不能冒然断定这三桩案子非同一个人所为,”李重雪谨慎地发表看法,“因为你看,这三具尸体的皮肤切口横截面都是上宽下窄,是同一把单刃匕首。”
“同一把凶器……都喝了酒……”萧少远喃喃,像是想把什么隐藏在其中的关键问题就这么念叨出来。
李重雪忽对屋外喊:“范寺卿!”
“范彬在——”鸿胪正拖着长腔,连忙提着衣摆小心翼翼地站在门口,“王爷跟萧将军需要什么?”
萧少远:“你站里面点不行吗!?乌兰通还能诈尸不成!?”
可范彬连声音都带了颤,仿佛乌兰通真的已经跳起来掐住他的脖子,范彬小声解释:“下官是怕打扰两位贵人的思路,下官站在这里就好,这里就好……”
遇上如此胆怂的人,也确实让人无可奈何,李重雪无意勉强他,于是只好隔着十几步的距离吩咐:“那你就不必进来了,先告诉本王东赞和波斯王子死前曾经跟什么人发生过冲突?”
范彬不假思索:“此二人道貌岸然,看似良善之辈,其实浑身都是恶行劣迹,两人狼狈为奸,一拍即合。他们一到长安,就轻薄了几名良家女子,仗着自己是异国使节罔顾朝廷法度。下官觉得,那些女子的家眷并不一定愿意忍气吞声,也许是他们来报仇……”
案情理清脉络之前,其他人的猜测都是干扰,李重雪摆摆手,不着痕迹地打断:“国宾馆提供酒水吗?”
血腥味这会儿竟像是把范彬呛懵了,他提着衣摆沉默了好一会儿,半晌才缓声回答:
“有供酒商,是……西市江南春。”
午时,熏风沉醉,江南春的老板娘正在当垆沽酒。
这家酒铺老板娘名为欢娘,年过三十而丧夫,膝下无子,独立支撑起酒铺的门面,自己养活自己,现如今风韵依旧,甚至还和她卖的酒一样,隐隐有些陈酿的味道,仿佛越长了年纪女人味越足。
如今夏侯喜独自站在江南春酒垆外,假意扮做买酒的宾客,但是因为身量他不高,又身着便装,看起来宛如是个给家里老父或者阿兄打酒吃的半大孩子,讨喜的娃娃脸带着笑,眼睛闪啊闪的。
欢娘并不因为顾客的容貌与穿着就忽视了任何人,反而把笑容变得更艳丽,仿佛花朵即将凋谢前,最后的盛大绽放:“小郎君,上好的桃花醉一碗十文,若是家里宴请宾客须得买整坛,十年酿的五两银子,二十年酿的十五两银子。”依旧是飘忽迷离的眼神飞过来,戴着的银镯子因为腕子不停摆动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小郎君沽哪一种合适?”
夏侯喜被那成熟女子突然投来的一眼看得心里重重打鼓,神魂都跟着轻了几分。欢娘的容貌与李重雪相比,失去了优雅贵气,全都用风情补替。但更让夏侯喜这种青涩少年招架不住:“这几种酒有什么区别?”
欢娘:“陈酿越久越醉人,二十年酿制的桃花酒,就是酒鬼喝不到半坛也不省人事咯!”
虽然仍是对李重雪勾走他们萧大人的神魂耿耿于怀,但是,公事毕竟是公事,他不能混为一谈。夏侯喜谨记来之前李重雪教给自己的话,进入角色道:“我家老父八十大寿,家里宴请整条街的宾客来我家吃流水席,美酒至少需要二三十坛,银两是否能够优惠,姐姐管送不管呢?”
二三十坛美酒!
听到这儿,欢娘知道来了大客户,笑容更像不要钱似的往外送,仿佛就连夏侯喜的身高都瞬间窜升了几寸,变得高大伟岸:“那提前恭喜老爷子寿诞,小郎君家住哪里?”
夏侯喜:“我家住在延寿坊,距离西市一条街的路程,姐姐只管差人将酒坛送到延寿坊门口,我家虽然兄弟不多,但多擡几趟,也是能够搬进家里的……”
欢娘有意把这单生意拿下,闻言热情道:“不妨事,何必差人前往?店里的伙计明日要到延寿坊给国宾馆的蛮夷人们送美酒,只不过多拐一趟小郎君的府邸,郎君在家里等着就行。”
夏侯喜故意惊奇:“姐姐还跟外邦人做生意?”
“嗐,外邦人的生意才好做呢!长安人稀罕的葡萄酒马奶酒,不都是外邦传来本土的吗?姐姐这酒垆专卖大陈的桃花醉,本地人喝得习惯,外邦人喝个稀罕,两边的钱都赚,岂不美哉?”
欢娘跟夏侯喜大谈生意经,她性格爽朗,不把任何人当外人,没几句话就跟夏侯喜熟络起来,甚至还神秘兮兮地告诉他,“偷偷跟你讲呀,小郎君,整条街号称二十年以上的陈酿都是假的,最多十年八年就了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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