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他不值得(1/2)
◎他只是不要你了。◎
马车停在兰馨茶舍门前, 阮柔从车上下来,手中的玉团扇半掩在鼻尖。
好些年不曾来,如今往这种人多眼杂的地儿, 她衣着刻意低调,一袭莲青色折枝绫裙, 裙摆拂过门前石阶, 云珠随在身后, 两人快步进了舍内。
小二引着她们往二楼包间走,云珠在旁压低声儿说道:“夫人,待会儿见了二姑奶奶, 您说话可得悠着点儿,别一上来就挑破,到底,这事儿搁谁身上都……挺难堪。”
“我知道。”
阮柔敛眉垂眼上楼,轻飘飘瞥这丫头一眼, 大抵在云珠和吕嬷嬷看来,阮桑出了这种事, 她跟边儿上看笑话还来不及。
说来好笑, 她和阮桑吵吵闹闹着长大,平时相看两相厌,她讨厌阮桑装模作样, 吃苦头都要强作笑脸装成享受。
起初得知付轶养外室, 阮柔多少有点幸灾乐祸,看吧, 你成日标榜上进踏实的好夫君, 男人的那点劣根性, 日子稍微好过一点, 就暴露无遗。
诚然,她也没什么好得意的,若论劣根,沈之砚的虚伪阴险,才更令人不齿。
那夜从八井巷回来,阮柔便把自己的寝具搬到了西厢,以此表明不满,把沈之砚一个人撂在正屋。
她强忍着一句没问他,布下那么大个局,是不是为了抓翟天修。
虽说,临行前,林琼投来含怨带怒的眼神,她心里就已猜得七七八八。
那天夜里,林琼面对的那片晦暗角落中,是否翟天修就站在那儿,这个答案煎熬了阮柔好几个夜晚,思来想去,难以入睡。
沈之砚亦没有向她解释,对她搬离正屋淡然处之,这种冷战的局面,恰似前世和离前的那段日子。
然而他也更加忙碌,每日早出晚归,有时回来只换身衣裳就走,似乎就为看一眼,她还生不生气,或者,愿不愿意服软。
“白松怎么跟你说的?”阮柔心有疑惑,不禁再次问云珠。
“我瞧白大哥当时像说漏嘴了。”云珠挠了挠脸,“他说……付姑爷院子里那女人姓梁,是个大盐枭的女儿。”
阮柔得知这个消息,震惊程度不亚于八井巷那夜,千头万绪终于出现一丝明朗,难怪付轶的名字会出现在私盐案的卷宗里。
白松跟随沈之砚出入府邸,一向话极少,怎会漏这么一句到云珠耳朵里。
沈之砚早就知道她看过卷宗,特意递上这个线索,是想跟她修好?还是暗示她去求他?
门推开,里面即刻响起个脆甜童音,“小姨。”
小圆儿坐在凳子上,见了她短腿一抻,“噌”的跳下地,跑上来抱腿,脸上绽开个大大的甜笑。
“想小姨了没有?”阮柔一把搂住,在粉嫩嫩的脸蛋上连香几口。
擡起头,朝端庄坐在窗边的阮桑挑眉,露出疑惑:怎么把她也带来了?
阮桑回应一记白眼,召女儿回来,“你这没眼力见儿的小东西,没见你小姨多嫌弃你,上赶着赔什么笑脸。”
“我哪有!”
阮柔当然不承认,把小圆儿抱在臂弯,细软的发上戴着一对珠子箍,她拿手指戳着苞苞头,“呀,这头花真好看,谁给你买的?”
小女孩弯着眉眼,“爹爹。”
她抿嘴露出一丝小得意,朝阿娘眨眨眼,母女二人一同幸福地笑。
阮柔却笑不出来,挨着她的脸蛋问,“圆儿喜欢爹爹么?”
“当然喜欢啦。”小女孩口齿清晰,“在家最喜欢阿娘,第二是爹爹。”
灵动的大眼睛眨巴两下,一本正经地补充,“外面最喜欢的人是小姨,再就还有小姨父。”
雨露均沾,小甜嘴儿里一个都不落下。
她坐在小姨怀里,把案前一碟剥好的瓜子仁拖过来,满口邀功,“我给小姨剥的,指头都红了,小姨快尝尝香不香。”
肥嘟嘟的小爪子果然有点发红,阮柔的心快被她暖化了,撚了一枚放进嘴里,也给她塞了一粒,用手挡着盘子,故意瞥一眼姐姐。
“圆儿给小姨的,不给你娘吃哈。”
阮桑嘁了一声,多少有点儿酸溜溜,“我才不稀罕。”
阮柔低着头,柔声和小女孩说了阵悄悄话儿,“刚才上来的时候,看见园子里刚摆下糕点摊子,他们家的核桃酥最好吃了,圆儿去拿点回来给小姨好不好?”
她朝云珠使个眼色,后者上来牵起小圆儿,“楼下还有杂耍呢,咱们去瞧热闹。”
兰馨茶舍是京城老字号,请得江南名厨坐镇,茶点乃是一绝,赶得上御贡的水准。
未出阁前,她们姐妹常来此品茗,窗外便是京城四景之一的廊月桥,湖面碧波如洗,两岸扬柳依依,四季游人如织。
房中只剩了姐妹二人,阮柔在窗前茶台落坐,挽袖煮水,视线不时落在窗外的林荫道上,不去看坐在对面的阮桑。
倒是阮桑先开口,“你上次问的,我听付轶说过一回,不是多大的事,近来都察院在他们那儿查帐,你也知道,盐务衙门肥得流油,眼红的人多着呢。”
口吻间带些自得,睨了妹子一眼,“我说你啊……”
“桑虫儿。”知她又要教训人,阮柔蓦地出言打断,语气冲得能直接把人撂个跟头。
“你家付轶在外面养了女人。”
“什……”
阮桑一怔,兰花指敲起,伸过来在她头上弹了个脑崩,“瞎说什么。”
“真的!没瞎说!”
云珠的劝慰根本不顶用,阮桑这种人,别跟她绕什么弯子。
“我亲眼看见的,他在甜酒胡同养了个外室。”
“不可能!他哪儿来的钱养外室?”
“你知不知道甜酒胡同的房子多贵,啊?城里多少男人都想在那儿养上一房,可也得有这个本事才行。”
阮桑说话像倒豆子,噼里啪啦又脆又响,似乎只要这样,就能堵住妹子这张臭嘴。
“我们家付轶每月开销的三十两零花钱,都是我亲手给他放进荷包的,他是什么样的人我还不知道?”
“你以为是你家沈之砚吗?阮柔,我说你脑子清醒点吧……”
骂人骂得口干舌燥,阮桑端起茶盅猛灌一口,捏在梅花玉盏的指节纤长,却并不白皙细嫩。
她从前在家,也是十指不沾阳春水,养得青葱一样的玉手,却在嫁给付轶的头一年,就在大冬天用冷水洗衣、做饭,冻得手上生了疮,回家时遮遮掩掩。
付家世居京郊,是村中庄户,自付轶成亲,便把双亲、弟妹都接到京城同住,阮桑的陪嫁里有一间三进院落,便成了这一大家子的宅所。
以阮桑的嫁妆,足够支撑夫家这许多人口的嚼用有余,但在最初,她公婆面上还维持着庄户所独有的庄重,不肯白拿媳妇的东西,吃用节俭惯了,冷天也舍不得热水洗用。
但胃口这种东西,总能越养越大。
渐渐,包括小姑小叔子在内,一家子理所应当,习惯了这位出手大方的新妇。
阮桑本就生财有道,两三年下来,非但夫君官运渐旺、家里的光景越过越好,就连老家的祖宅也翻新过一遍,乃至大把的银钱拿回去修桥铺路,扩建祠堂、家庙。
付家在京城仍只是末等官宦,但在老家却早已家喻户晓,付家子在京城当大官,飞黄腾达。
可以说,整个付家能有今天,全是阮桑两只手撑起来的,前世他们为了避祸,却把她送到——她自己出钱盖起的家庙去。
天理何在!?
“姐……”
阮柔不跟她比嘴快,板着脸,乌眸如镜,定定看着她。
她很少叫姐,这一声忽然就让阮桑哑了火,指甲抠住桌沿,轻嗤一声面露不屑,想笑着说句什么。
“你自己看。”
阮柔指着窗外,正值午间,湖上的游船都避在阴凉处,码头上,正有一对男女登船。
一身蓝色袍服的男子在前,脚下甚快,后面的红裙女子紧赶两步,伸手拉住他的袍子,跺脚说了句什么。
两人一前一后上了画舫,阮桑盯在那袭蓝袍背影上,脸色大变。
即便光景好转,婆婆常说,男人身上穿的要女人亲手缝制,方才显得他是个有人疼的。
阮桑听这话总不以为然,回过头,却在夜深人静,一府事宜料理完毕后,坐在灯下一针一线为男人制衣。
那件袍子上,袖口有她亲手绣得一丛苍竹,此时却攥在一只涂了蔻丹的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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