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8章 以身为引(2/2)
藏在对面松树上的覃龙,早已蓄势待发。他是个猎户的后代,从小跟着太爷爷打猎,玩枪的本事是祖传的,更不要说他还当过兵。他手里握着的那杆自动气枪,是老大买的宝贝,枪身是用檀木做的,磨得锃亮。覃龙的手指早就扣在了扳机上,等的就是江奔宇这句话。
“砰!”
气枪的轰鸣声在山林里回荡开来,打破了夜的宁静。一颗铅弹裹着风声呼啸而出,精准地命中了那只瘸腿豺狗的脑袋。铅弹穿透皮毛的声音很轻,却带着致命的威力。瘸腿豺狗的惨叫戛然而止,它的身体猛地抽搐了几下,四肢蹬了蹬,便直挺挺地倒了下去,绿莹莹的眼睛里的光芒迅速黯淡下去,最后变成了一片死寂的浑浊。
覃龙打得兴起,根本不给其他豺狗反应的机会。他拉栓、上膛、射击,动作一气呵成,干净利落。“砰砰砰”的枪声接连不断,一颗颗铅弹精准地射向那些被缠住的豺狗。有的打在脑袋上,有的打在胸口,每一声枪响,都伴随着一声豺狗的惨叫。铅弹钻进皮肉的声音,闷得像是打鼓,听得人心里发紧。
覃龙的脸上满是兴奋的红光,他的袖子卷到了胳膊肘,露出黝黑结实的胳膊,汗水顺着他的额角往下淌,滴在枪身上。他嘴里还念叨着:“叫你们凶!叫你们欺负人!老子今天为民除害!”
没被套住的几只豺狗,吓得魂飞魄散。它们看着同伴一个个倒下,血腥味弥漫在空气中,让它们骨子里的凶性瞬间被恐惧取代。它们夹着尾巴,转身就想往山林里逃。可它们刚跑出去几步,就踩中了外围的套脚绳,一个个被绊倒在地,发出绝望的哀嚎。
江奔宇看时机成熟,朝何虎使了个眼色。两人同时松开了滑轮绳,身体往下一坠,稳稳地落在了树底的空地上。落地的瞬间,江奔宇心念一动,随意地把手伸进棉袄的夹层里——那里是他的空间入口,一片只有他能看见的虚无。他从空间里摸出两把磨得锃亮的柴刀,刀柄是用老桃木做的,握在手里格外顺手。他扔了一把给何虎,声音低沉有力:“解决剩下的!这个比土枪更好用,省子弹。”
何虎接过柴刀,手腕一翻,刀刃在月光下闪过一道寒光。他看着地上一只被缠住后腿、还在拼命挣扎的豺狗,深吸了一口气。他看着豺狗那双泛着绿光的眼睛,他心里的恐惧瞬间被一股狠劲取代。他握紧刀柄,朝着那只豺狗的脖子砍了过去。
柴刀是江奔宇特意磨的,锋利得能削铁。刀刃划破空气,发出“嗖”的一声响,一刀就划破了豺狗的喉咙。滚烫的鲜血喷溅而出,染红了他的粗布褂子,也染红了他脚下的泥土。豺狗的身体猛地抽搐了一下,便不再动弹了。何虎的手微微颤抖着,他看着手上的鲜血,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差点吐出来。他赶紧别过头,深吸了几口冰冷的空气,才压下那股恶心的感觉。
江奔宇也不含糊。他瞄准了一只被多&套脚绳绳住的豺狗,那家伙还在拼命地扭动着身子,嘴里发出低沉的咆哮。江奔宇几步冲过去,左手按住它的脑袋,右手握着柴刀,手腕用力,一刀下去,干净利落。鲜血溅到他的脸上,带着一股子温热的腥气,他却连眼睛都没眨一下。他是穿越过来的,见过的生死比这惨烈百倍。对这些畜生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这个道理,他比谁都清楚。
覃龙在树上打得过瘾,看到地面上两人已经动手,也不甘示弱。他把气枪里最后的弹匣一颗铅弹射出去,打中了一只趴在地上哀嚎的豺狗。然后,他麻利地解开腰间的麻绳,顺着树干滑了下来,落地时还不忘捡起一根手臂粗的树枝,朝着一只还在抽搐的豺狗狠狠砸了下去。树枝砸在豺狗的脑袋上,发出“噗”的一声闷响,豺狗的身体抽搐了几下,便彻底不动了。
月光下,三人的身影在空地上穿梭着。柴刀的寒光、树枝的挥舞、还有豺狗最后的哀嚎,交织成了一幅惊心动魄的画面。北风呼啸着穿过松林,像是在为这场生死搏斗伴奏。
半个时辰后,山林又恢复了寂静。
树底下的空地上,横七竖八地躺着二十几具豺狗的尸体。鲜血染红了地面,汇成了一条条暗红色的小溪,顺着地势往下流,渗进了泥土里。那股浓郁的兽腥气混杂着血腥味,弥漫在空气中,让人闻之欲呕。几只胆大的乌鸦落在附近的树枝上,发出“呱呱”的叫声,像是在觊觎地上的尸体。
三人都累得够呛,瘫坐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覃龙的粗布褂子被汗水湿透了,紧紧地贴在背上,勾勒出他结实的脊背。他手里还攥着那把气枪,枪身的檀木被汗水浸得发亮,他的脸上满是兴奋的红晕,嘴角咧得大大的,露出两排白牙:“老大!过瘾!真太爷爷的过瘾了!这一下,咱们发大财了!”
何虎也擦了擦额头的汗,汗水混着血渍,在他脸上留下了几道黑乎乎的印子。他看着满地的豺狗尸体,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声音里带着几分疲惫,却又透着一股子轻快:“这下好了,把它们一锅端了,乡亲们进山也安全了。以后再也不用怕这群畜生了。”
江奔宇靠在松树上,后背抵着粗糙的树皮,冰凉的触感透过棉袄传过来,驱散了几分燥热。他喘匀了气,目光扫过那些豺狗尸体,嘴角微微上扬。他心念一动,又从空间里摸出三个军用水囊——这也是他穿越前囤的物资,比知青们用的竹筒结实多了。他扔了两个给覃龙和何虎,声音带着几分沙哑:“先喝点水,歇口气。等缓过来了,就把皮子剥了。记住,一定要剥完整了,黑市上完整的皮子才值钱。”
这年月,物资紧张,布票、粮票比命还金贵。豺狗皮能做棉袄,能做帽子,拿到黑市上,能换不少粗粮,还能换几张布票,运气好的话,还能换一笔钱。现在的钱,可不是小数目,一块钱就能买两斤大米,五块钱就能让一家三口过个好年。
覃龙接过水囊,拧开盖子,猛灌了几口。清凉的泉水顺着喉咙流下去,驱散了身上的疲惫和燥热。他抹了抹嘴,兴奋地说:“老大,这些皮子,少说也能换个百八十斤粗粮,还有布票、钱!到时候,咱们扯块布,做件新棉袄,过年的时候穿,肯定羡煞旁人!”
何虎也点了点头,眼里满是憧憬。他想起了家里的老娘,老娘的棉袄穿了十几年,补丁摞补丁,早就不保暖了。要是能换几张布票,给老娘做件新棉袄,老娘肯定会高兴得睡不着觉。他看着江奔宇,眼里满是敬佩:“老大,还是你厉害。要不是你,咱们根本斗不过这群豺狗。现在才明白,为啥你把赚到的那些钱都拿去发展那么多的兄弟们了。正如你说的,财散人聚,财聚人散啊!”
江奔宇笑了笑,没说话。他喝了一口水,清凉的泉水顺着喉咙流下去,滋润着干渴的喉咙。他抬头看向天边,月亮已经渐渐西沉,躲进了云层里。东方的天际泛起了一丝鱼肚白,淡淡的霞光穿透云层,洒在北峰山的山尖上,给冷峻的山林镀上了一层暖金色。
新的一天,就要来了。
江奔宇握紧了手里的水囊,冰凉的触感从指尖传来。他低头看向满地的豺狗尸体,眼神里充满了满足。这些皮子,又可以掩盖一大笔钱了。他的空间里,还有不少在羊城黑市无意得到的物资,粮食、药品、衣物,应有尽有。可这些东西不能随便拿出来,得有合理的借口。打猎赚来的钱和物资,就是最好的掩护。而这些豺狗皮,就是他最好的借口。
远处的山林里,传来了几声清脆的鸟鸣。那是报晓的麻雀,在枝头跳跃着,迎接新的黎明。
天,快亮了。
江奔宇深吸了一口气,空气中的血腥味淡了几分,取而代之的是松针的清香和泥土的芬芳。他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泥土,目光望向东方的天际,眼底闪烁着明亮的光芒。
现在的冬天,很冷。但春天,已经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