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职宴的故事(4)(2/2)
“好,你先回去。”
曲桂芬走后,黄国坤心中一块石头终于落地了。现在看来,案子的脉络基本清楚了。人证(老石和他媳妇曲桂芬),物证(鞋),旁证(群众反映),凶器(大镐子)具在,凶手可以断定了。凶犯老石是因为媳妇和别人胡搞而气成精神病,必然对他怀疑的男人具有复仇心理,尽管这种心理是变态的,但非常有可能促成行动。老羊倌住在队里,和凶犯一墙之隔,平时曲桂芬与之接触的时间一定不少,被老石看见便产生报复心理。再说,虽然群众反映老羊倌挺正派,毕竟是光棍汉,曲桂芬又是那种女人,谁能保证他们之间真的清白,再说,老石的供词肯定不能拿来作为定案依据,他却一口承认自己用镐杀死了老羊倌,原因是老羊倌和自己媳妇胡来,似乎被他撞见过。这供词总体上看来也算符合逻辑,文献上也有记载,有些精神病人偶尔也有脑子清醒,吐真言的时候。
为了进一步证明自己的判断,黄国坤又取来那把镐子,掏出放大镜,像福尔摩斯那样,又一次细心地察看起来,很明显,只要发现血迹,请法医取样鉴定一下。如果和死者的血型能对上,那就更加确凿无疑。他认真仔细地找啊找,心里真讨厌死了曲桂芬这个女人,多什么事,把血液擦掉干什么!就是她——本案的罪魁祸首,古人说过“女人是祸水”,好像曹操也说过:“我若不是女人生,天下女人都杀死!”他们的言辞固然过激,但古今中外因为女人失去江山大业,因为贪色而丧命者,多不胜数。想那天下须眉,能在嗟叹之时引以为戒,总不为过吧......突然,他的手抖了一下:果然,放大镜在那流光结实的紫檀色水曲柳镐把中间的地方停住了,他发现那上面有一块指甲大小的褚黑色污迹。他用手帕把这地方包起来,向局里要了摩托车,带在身上,连同那些整理成册的走访,座谈,讯问,出证等笔录和正式材料,还有连夜写成的结案报告,回到镇分局。
“局长,情况就是这样......”
“你认为可以结案了?”
“是。”黄国坤回答过后,看见老局长邹建德脸上两道剑眉不易觉察地皱动,不知怎的,在他心里投下了阴影。一种不安的焦躁像几只蚂蚁般悄悄爬到身上,让他坐立不安了。“嗯。小黄同志第一次单独执行任务,工作得挺认真。这是好的。”听到老局长这句话,他更加意识到情况不妙。
“这个案子,依你看来,可以结了。但是有几个疑点,不知道你想过没有?第一,凶犯石临行凶的原因是因为媳妇曲桂芬和被害人有暧昧关系,但根据群众证实,被害人一贯作风正派,从不沾边这种事情,这就使石临行凶的前因似乎无法成立。”
“第二,根据曲桂芬证实,石临在案发当晚曾经扛着镐子出去过,回来以后出了很多汗。那么问题来了,他为什么出汗呢?你好好想想,很多汗,什么叫很多汗?是和被害人厮打而出的吗?显然不是。因为现场没有搏斗迹象,被害人死亡时的体态证明时在遭遇突然袭击致死,说明当时根本没有反抗的机会。难道是石临杀人以后跑回家而出的吗?也不可能。现场距离他家只有一墙之隔,一共才没有20步远。那会不会是吓出来的冷汗?不,更加解释不通。当时的天气很冷,到家以后也不会大汗淋漓。那石临出了很多汗,到底应该怎么解释?”
“第三,如果说石临是个复仇狂,那么全队有那么多个和他媳妇不清不白的人,有的公开登堂入室,他都未曾有过杀人举动,为何却偏偏要对这个并不是主要......也可以说根本就不是仇人的老羊倌呢?”
“第四,从现场勘察记录看,凶手留下的足迹是一个翻毛皮鞋的后跟,印迹挺深,挺清楚。这就说明凶手的皮鞋一定是后跟高于前脚掌的那种皮鞋,而石临虽然也穿翻毛皮鞋,其鞋底后跟基本上磨平了,这种鞋底只能留下完整的脚印。照此可以设想,那个留下鞋后跟印的人,是另外一个人。”
“第五,案发现场是在羊圈外屋,被害人又是一个羊倌,作案原因有没有可能和羊有什么关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