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0章 收买人心(2/2)
在外人眼中,特务科是个很风光的地方,每个人都穿着皮大衣,打扮的溜光水滑的,可是里面的辛苦却不足外人道哉!
在特务科的这些年,他每天吃的最多的就是从家带的饭盒,这还算是好,要是赶上出任务的时候,就只能在街边的小卖部买个大列巴垫吧一口。
没人会问他吃没吃饱,也没人给他夹过菜。高彬只会给他派任务,只会问他办没办成,办不成就骂,办成了也是理所应当的。
可是叶晨不一样,他会想着底下的兄弟,给他们分润好处,会关心自己的身体,会给自己夹菜,会说“慢点吃,别噎着。”
刘奎一仰脖又干了一杯,两杯酒下了肚,状态微醺,话匣子就此打开了。
他先是唠唠叨叨骂了几句外面的天气,骂了几句,破任务不是人干的,然后画风慢慢转到了高彬身上。
“周哥,你不知道。”
刘奎压低了声音,但是语气里还是带着一股子憋不住的怨气:
“科长这次……是真他娘的绝,他居然派我去山上和抗联接触。他跟我说,任务很重要,让我必须完成,还跟我说山上有人接应。
说是这么说,山里哪来的接应?他说的那个“有人”,是死是活还得两数呢!让我去找抗联,打听那批药的下落,这不是让我去送死是什么?他还说什么,事成之后必有重赏!
哼哼,还他妈重赏呢,我能活着回来再说吧!”
叶晨没接话,只是静静的听着,偶尔点点头,在一旁给他添酒。刘奎越说越来劲,借着酒劲,把心里的委屈一股脑倒了出来:
“我跟了他也有两年了,鞍前马后的,哪次任务没办好?他让我往东,我绝不往西。
可结果呢?好事儿从来不想着我,都只惦记着笼络鲁明,有了屎盆子却想着往我头上扣了,而且连句软和话也没有,就那么硬邦邦的命令!周哥,你说,这他妈也叫人干的事儿?!”
叶晨沉默了片刻,然后缓缓开口,他的声音不高,但每个字都听清清楚楚:
“刘儿,你摊上这样的任务,当哥哥的帮不上你什么。毕竟你也知道,我就是个小小的行动队长,上面还有人管着,手里没钱,说话也没分量。有些事儿,我做不了主。”
刘奎低着头,把玩着手里的酒杯,没说话。
叶晨的语气顿了顿,忽然间话锋一转:
“不过,哥哥之前好歹也在哈城混了这么多年,也算是有些自己的关系。”
叶晨一边说着,一边拿过了身旁鼓鼓囊囊的皮包,从里面掏出了一个包裹的严实的牛皮纸包,放到桌上,推到了刘奎面前。
刘奎抬起头,看着那个牛皮纸包,有些不明所以。
叶晨上手将纸包拆开,里面是一个灰扑扑的马甲,料子摸上去很奇怪,不是棉也不是皮,是一种刘奎从未见过的材质。看上去沉甸甸的,分量应该不轻。这时,叶晨笑着开口介绍:
“我这人最惜命,这东西叫防弹衣,我托阿美莉卡的同学在那边的黑市买的。
那边军方最新研制出来的,钢板和纤维织物结合,能挡住手枪,子弹和弹片。小巧轻便,穿在大衣里头看不出来,关键时候能保住一条命。”
一九三七年,随着世界战事的吃紧,参战的各国早就已经开始了对防弹衣的研制。
小日子是最早研制的,当初淞沪会战的时候,部分鈤军就已经装备了被称为“龙虾甲”的防弹衣。
它是由4—5毫米厚的钢板缝在帆布套里制成。像马甲一样分成几片,用以防护躯干。虽然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实战效果并不完美,后世甚至有博物馆实物上,还能隐隐看到上面的血渍。
当时大得意志也拥有防弹衣,与其他国家的同类装备相似,大得意志的防弹衣同样属于金属材质的硬体防弹衣,主要配发给一线精锐部队进行实战测试。
这一时期的代表性型号是工兵突击背心,它是由多块相互重叠的锰钢钢板组成,固定在帆布或皮革背心上,总重量约十到十二公斤,能有效防御弹片和手枪子弹。
主要配发给需要抵近攻坚的暴风突击队等精锐单位,但是因为高昂的成本和沉重的负担,使其无法大规模普及。
这里面防弹衣质量最佳的还得是阿美莉卡的,其实早在19世纪末,他们那边就尝试过用真丝制作防弹衣,能防低速手枪,但成本高昂且无法抵御步枪子弹。
一战后,主流方案转向了将钢板和纤维织物结合的硬体防弹衣。
这会儿他们还没参与进二战,所以哪怕是他们也并没有大规模列装防弹衣。
主要原因是当时金属防弹衣过于笨重,舒适性差,且军械部对防弹效果持保留态度。
可即便如此,以昂撒人贪婪的本性,军械部的那些家伙,为了给自己捞钱,也还是铤而走险,将这些实验性质的防弹衣,出售给富豪之类极少数高级别人物的私人定制,还有一些则是卖给了当地的黑市。
叶晨正是深知这一点,于是借助自己魂穿许忠义时,曾结交过的人脉,用大黄鱼开路,最终弄到了一件。
毕竟他都能给李维公那个老狐狸,,弄到当时总统座驾林肯.阳光,更别说区区一件防弹衣了。
刘奎彻底愣住了,他看着叶晨推到自己面前的防弹衣,一时间有些说不出话来。
其实对于叶晨,刘奎一直都保持着戒备的状态,没别的原因,只因为他当初把鲁明给收拾的太狠了,直接把人都给整没了。
后来的任长春也是一样,只因为他是高彬的人,就被叶晨给直接扔去了土匪窝,领了抚恤金。
叶晨索性直接拿起了防弹衣,用力扔到了刘奎怀里,然后说道:
“你是我弟弟,现在要去执行这么危险的任务,到时候能不能回来都是两说,这东西没准能在关键时候保住你的命,现在你比我需要。”
刘奎的眼圈彻底红了,他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可喉咙却像是被什么东西给堵住,一个字都吐不出来。
他低下头,看着怀里的那间防弹衣,上面的针脚很细密,摸着那厚实的钢板夹层。这是能救命的东西,本来是叶晨光给自己准备的,保命用的,现在却送给了自己。
最重要的是,刘奎的心里很清楚,这东西不是谁都能买到的,最起码他接触到的鈤夲人或是特高课的什么人,被抗联打死的时候,可没人身上有这玩意儿。
这份礼实在是太重了,压得刘奎有些喘不过气来,他的声音沙哑的不成样子:
“周哥,这……这太贵重了,我不能要……”
“拿着!”
叶晨直接打断了他,用不容置疑的语气说道:
“命大过天,活着比什么都重要,你要是真拿我当哥,就把它穿上,别让我为你担心。”
刘奎望着叶晨,灯光下他的脸平静而温和,那双眼睛里没有算计,没有施舍,只有一种真真切切的关心。那是刘奎在特务科这些年,从来没感受过的东西。
刘奎的眼泪终于忍不住落了下来,他狠狠抹了一把脸,把那点软弱抹掉,然后跪在炕头,对着叶晨“梆”的一下磕了一个。
他的声音在颤抖,但每一个字都像钉子一样,钉在了空气里:
“周哥,从今天起,您就是我亲哥!只要我刘奎能活着回来,从今天往后,我这条命就是您的,您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
“哎呀,你这是干什么了?!”
叶晨直接从炕上蹦了下来,连鞋都没顾得上趿拉上,过去把刘奎扶了起来,轻声呵斥道:
“臭小子,你这不是要折我阳寿吗?出去执行任务的时候,多长几个心眼儿,活着回来比什么都强!”
刘奎用力点了点头,把那件防弹背心紧紧抱在怀里,像是抱着这世上最珍贵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