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无止境的加班(2/2)
周可叹气拍拍他的肩膀,又去找了几个人问了一遍,除了工作内容有差异,结果都是一样。手上活太多,干不完,根本干不完。
不行,招人,得大量招人。
互联网公司有一个很恶心的特点,外人一听这人是在互联网公司工作的,第一反应都是,呦,工资肯定高吧!
这话没错,可是工资高的背后是义务加班更狠。
目前的互联网行业有一句简称,第一梯队头部公司:BAT(白狐、Ali、腾科)。第二梯队中间大厂:TMD(通达、米豆、第三季)。
其中Ali创始人率先提出,要“一个人,拿两个人的工资,干三个人的活。”
这样一来,员工认为可以比社会大多数人多挣一倍钱,996无所谓,挣得多才是王道。
企业这边既节省了人力成本,又缩减人员管理、沟通成本,又能圈住人才,一举多得。
他的算盘打得又响又好。
久而久之,这就变成了一条互联网公司不成文的规定,只要你来了互联网,高薪?可以。
加班?那是常态。
累?那更是常态。
累到极致猝死了怎么办?——再招一个咯,赔你十万块,法务部去和员工打官司,公关部去平息一下舆论。
再过几天,品牌部再将公司包装一下。
不到一周,公司又是一条好汉。
而且最可怕的是,因为这样,企业招的人变少了,导致外面没有工作的人主动降低要求,你不是一个人,拿两个人的工资,干三个人的活吗?
我可以一个人,拿一个半人的工资,干三个人的活。
然后就是,我可以一个人就拿自己的工资,干三个人的活。
更有甚者,我不回家了,买了帐篷,晚上直接住公司里,争取7*24,全部干活。
怎一个惨字了得……
不行,得招人,真的得招人。
但是自己刚下的规矩,非工作时间,领导不准给员工发信息,她得以身作则,先拿自己做个表率。
只好记在备忘录里,去找东明。
过去一看,他正狼吞虎咽扒着饭菜呢。
“怎么才吃饭?”周可走进问。
结果旁边的人力部门的同事,全都暗戳戳的拿眼睛去瞄这边。
嗯……虽说周可平时就是支持CEO这条业务线的,但是CEO确实从来没有这么主动来找她过。
都是钉钉突然冒出一句:“来下。”
周可马上反应过来了,拍了拍他的椅背,“来下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