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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记者(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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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值日夏的夜晚额外闷热,大孤山上丛林茂密,当然蚊虫必不可少。

身在暗处蹲点的战士们,讨厌死这些蚊虫,不敢拍打,生怕暴露自己。

正常巡逻的战士们,那就要好的多,可以随意煽动。

阵阵微风袭来,虽然风吹着是热的,却也让人浑身舒爽之感,这微风一直刮,该有多好!

营部大帐,钱伯钧在做着春秋大梦,当年与校花老婆初恋的日子,脸上还带着嬉笑的表情。

毕业后与校花老婆一分就是八年,自己未曾考上重点高中,于是光荣的成为一名军人。

也是自己勤奋好学,更是悟性极高,当兵三年后退役。

被分配到二线城池的某安保公司,成为一名安人员。

一个月只有二千八块薪水,何时才能买起一百平房,买上一辆大众轿车。

与同事闲聊得知,阿汗那边正在打仗,某雇佣公司,正在招雇佣兵,三十万年薪。

十万块对这个穷小子来说,就是天文数字,何况是三十万。

在瞒着父母的情况下,签订了合同,成为一名雇佣兵。

五年时间,执行过太多的任务,目的就是赚钱,每日过着刀剑舔血的生活。

早已经厌倦这这种日子,本是年纪最佳时间,却选择田园生活,却在一个偶然机会再次遇到校花老婆。这时的她更加迷人,已不再是当年的小姑娘。

二人经过一年半的爱恋,走进婚姻殿堂,结果发现自己是个背锅侠。

她已经不是原装的,而自己还是。

在谈人生理想时,就如同战友们描述的生过孩子的女人什么样子,小姑娘什么样!结果他的校花是前者。

那也没什么接受不了的,可恨的是花光自己多年的积蓄与真心,买了房子买了车,付了大额彩礼,得到的是一个绿色大水瓢扣在脑袋上。

更可恨的是,给自己戴绿帽的人,开的不过是个老旧的广本,车牌号挺特别,二给人带帽。

当时看着二人进了万大酒店,如果想让二人悄声无息离开这个世界,分分钟钟的事,但这里是华夏。

或许有自己的不足,既然身体上没有缺陷,那也只能是物质上的,始终还是用钞票来说话。

钱伯军已然决定放弃这段感情,这是他一个心灵纯净、信仰、爱国者,所不能接受的,只要拿回自己的东西,就放过他们。

钱伯军在黑暗中找不到回家的路,听到战友们的呼唤,就是没有老婆呼唤的声音,满头大汗,汗水湿透后背。

迷茫、迷茫……黑暗中怎么走,都走不出,无穷无尽的深渊。

似乎被汗水所浸醒,看看皎洁的月光,估计在十点左右。身为特种兵王,夜晚辨别时间,通过月亮的位置,那都是家常便饭。

拿着床头的毛巾擦擦汗,突然听到大帐后,有轻微脚步声。

若换作常人,肯定听不到,谁让自己获得系统的小幅度提升,于是尾随跟踪。

跟随太近怕被发现,太远只看见一个黑影,那黑影一闪进入营部。

钱伯钧早就料到,并没有心急,而是来到附近暗哨,打出特战手语,比划几下,前往营部。

营部作战会议室中,黑漆漆伸手不见五指,突然有一道微弱亮光,那亮光不是油灯、不是蜡烛、不是火把、而是微型手电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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