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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 i i i di i i i den da”
唱副歌时,他仰着头,仿佛用尽了全身的力气般嘶吼着,歌声中有一种只有他自己能够体会的感觉。
人群中有小小的声音在随着他合唱,继而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第二段副歌的时候已经变成了全场大合唱。
一曲唱罢,赢得了满堂喝彩。
男人喘息着,低声道谢。
好几个人上前往男人的琴盒中放了些零钱。
男人忽然看到一个戴着帽子的年轻人走上前来,往箱子里放了一张一百。
有些惊讶,男人看着他的背影道了声谢,但不知为何,他总感觉那个背影有点眼熟。
不过他没在意,看了眼就收回了目光。
每天在大街上唱歌,见的人太多了,难免有眼熟的,不过大多数是认错了。
今天的收获不错,一首适合自己的歌果然重要。
男人调整好了呼吸,准备开始下一首的演唱。
曹吾溜达进了步行街,每一家店都进去看了看,但什么也没买。
一家玩具店里有抓娃娃的机器,他一时兴起,花了一百块抓了一只拳头大的熊猫公仔。
虽然感觉有些亏,但看着公仔这么可爱的份上,也就算了。
逛得有些肚子饿了,曹吾看了看表,居然已经十一点多了。
走到了步行街的尽头,对面果然有一排小吃店,连着开了好几家米粉。
找了一家客人最多的,曹吾要了碗米粉,加了个牛肉浇头,吃得大汗淋漓。
时间差不多了,曹吾吃完后就出门搭了辆出租车,回到了酒店里。
吃饱喝足后上床睡觉,简直是人世间最舒服的事了。
给老妈打了个电话保平安,聊了会儿之后,曹吾便一觉睡到大清早。
昨晚的米粉没吃过瘾,他又开车杀会昨晚的那家店,吃了碗米粉,才开始上路。
今天他准备前往zjj。
zjj的风光是全国出名的,虽然离得不是太远,但曹吾还真没去过。
依旧穿县过市,专走乡间小道,虽然路不太熟,经常要停下来问路,但曹吾还挺享受这种感觉。
就比如曹吾正在行驶的这条乡荫小道,道路平整,一侧青山,一侧绿水,不远处稻田中还有耕牛在劳作,这是在城市中绝看不到的原生态美景,如果不是路比较窄,不太好停车,曹吾真想停下来好好拍几张照片。
开出去不远,曹吾忽然看到前方有一个背着巨大旅行包,戴着遮阳帽,拄着手杖前行的身影。
是个徒步的背包客。
放缓车速,曹吾驶到近前,放下车窗看了看,是个中年大叔。
“大叔要不要捎您一段啊”曹吾笑问道,他看到大叔已经满头大汗了。
大叔看了眼前面,略一迟疑,便爽朗笑道:“那就谢谢你啦”
曹吾停下车,让大叔坐了进来,车里凉爽的空调让大叔不由得打了个冷颤,喝道:“舒坦”
“您真有毅力,这么热的天还出来徒步啊”
“嗯”大叔掏出水瓶喝了口水,笑道:“我这才刚开始呢我准备一路走到西藏去”
“呦那您可太有勇气了。”曹吾赞叹道。
“你呢开车去哪儿”
“去新疆,上大学。”
“自驾游你也挺厉害啊”
和大叔闲聊着,继续往前走,约莫过了二十多分钟,大叔便道:“差不多了,就把我放在这好了。”
“还有十来公里就到xx镇了,我把你放呗”
“不啦”大叔笑道:“能在你车上凉快凉快,我就已经很满足啦我得趁着路好走,多练练脚力,不然什么时候能走到西藏去”
曹吾停下了车,大叔下车道了声谢,却没关上车门,低身问道:“要不你也停下吃点东西吧我带着吃的呢”
想了想,曹吾点头道:“也好。”
他把车往前开了开,停在了一个岔路口的边上,便和大叔一起在路边找了块草多树大的地方席地坐下。
大叔掏出了包里的饼干,桃酥,八宝粥之类的方便食物,热情招呼。
曹吾也不客气,拿起来就吃。
虽然老爸叮嘱他在外面不要随便吃陌生人给的食物,但刚才在车上聊天,他感觉这大叔并不是个坏人。
吃了点东西,大叔话匣子也打开了,忽然聊起了自己。
“小曹啊,你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大岁数,却突发奇想,要徒步走去西藏吗”
“为了梦想吗”
“嘿嘿一部分吧咱们刚认识,我也不怕告诉你,我呀最多再活三年喽”
第一百四十三章 君子之交淡如水
“我是九二年退伍的,回城转业,进了钢厂的车间,你婶子就是在厂里认识的。她是个好女人,给我生了个争气的儿子,比你大些,已经结婚了,但还没孩子。”
“我这一辈子,苦日子过了不少,下岗潮那会儿,我掏过厕所,去猪厂喂过猪,蹬过三轮儿,什么苦都吃过。没办法,你婶子身体不好,家里就指着我挣钱,我不累点儿,谁养孩子”
“苦了大半辈子,临了了,总算能过几天好日子,没想到却检查出来了脑癌。”
“医生说能治,但只能做部分切除,需要长期治疗。即便有保险,我那点家底子也经不起这么耗。你婶子和你哥都劝我治,但我知道,如果要治,就得卖房子。我苦了大半辈子,就挣了这么套房子,卖了,你婶子住哪儿去而且,治也不一定治得好,只是延缓时间而已,我觉得没必要。”
“我也看开了,这就是命。我就是个普通老百姓,一辈子没出过省,从结婚到现在,就围着家里老婆孩子转,最后这几年,我想为自己活一回。”
“你别看我穿得挺像那么回事儿,其实我从来就没玩过什么徒步,这已经是我做过最时髦的一件事儿了。”
“我走得慢,但我不急,哪怕最后我没走到西藏,死在了半路上,我也值了。”
“不过如果能走到,还是走到的好,我就想死在那高原上,没有坟墓,没有墓碑,就让野狼把我吃了,也算能有点用。”
“如果能被老鹰吃了,那就最好了,让我长进它的肉里,变成它的翅膀最尖端的羽毛,真正体会一把飞翔的感觉”
大叔絮絮叨叨的说着,不知是说给自己听,还是说给曹吾听。
曹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