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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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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自己家住,你母亲现在的样子,再也拦不住你,”袁伯伯语气变重,“不管房本的名字是谁的,那都是你的家。”

那个住了十八余年的房子,那个以为是自己家的房子,居然在不知不觉中,被过户给秦久。沈母清醒后,以此为理由,把她赶出来,并且勒令再也不能踏足。

“其实我自己也不想回去住,”她可以在袁伯伯面前耍小性子。

“那你怎么住去鹭江那边”袁伯伯放缓脸色,担忧地问:“孩子,告诉我,你是不是又”

“袁伯伯,你放心,”沈青笑着说,“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好过。”

看着沈青笑,袁伯伯也笑,似想起什么,犹豫了会儿,道:“听启杰说,你在j市交了个男朋友”

“是。”

“那,他对你可好”

“好,很好。”

回到a市的生活很轻松。

每天早早起床,围着鹭江晨跑一圈,然后去医院,在充满消毒水味的空气里,写稿,投给相熟的平台,换取稿酬,之后埋首厚书,备考ca。

有时候会在医院守夜,但大多数时候回民俗住。

如此,半月,又是半月。

所以,与程游失联一个月。

没有一天不想念。

她以为住在鹭江,会让她稍微克制对程游的思念。可是没用。

事实证明,当想要忘记某一样东西,往往在“想要”忘记的那一刻,已经又在想要了。于是,永远想要,永远忘不掉。

事实也再一次证明,两年多来,她没一点长进,依旧是一只缩头乌龟。

缩在生硬的龟壳里,兀自催眠,兀自停滞。

护士来查房时,提醒沈青补缴医疗费。

沈青带着卡,补齐欠费。

“姑娘,你还要交多少”窗口里的阿姨询问她。

她抽出刚放进口袋的钱包,又交一千,最后,她的全部家当只剩一百整。

过去的二十四年里,沈青从未和自己的母亲有过这么长的独处。

她不知道母亲还会睡多久。但能睡多久,就陪多久。

给沈母例行做完身体清洁后,沈青翻开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啃下几页。

其实她毕业那年,ca已经过了最难的那三科,剩下三科没过是因为没考,没考是因为进了杂志社,半路出家当上文字工作者。而这,到底还要归结于程游。

沈青在电脑上打开搜索器,输入一个名字。

最新消息的更新日期是半年前。

她又查看股市。

那几条股线依然正常地波动着。

这说明什么,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

鹭江的晨风很和煦,掀不起任何浪花。

江面沉默,似是在平静地思过。

跑完一圈,沈青的脸皮红白相映,细汗密布。

小跑回到民宿,看见一个不该出现的人出现杨谦倚在一楼的阑干上。

“沈小姐,好久不见。”

是沈青先看见他,但是是他先展开修长的五指,和沈青打招呼,笑得和煦,比鹭江有过之而无不及。

“好久不见。”

“能请沈小姐和我回一趟j市吗”

“为什么”心脏的跳动比起在跑步时,更加急切。

她脑中幻想过无数猜疑,其中就有类似程游像言情片里的男主角一样,得了不治之症的假想。

杨谦的笑饶有深意,说:“程游回来了,还有阿瑾。”

阿瑾就是李瑾。

李瑾就是李爽的姐姐。

李爽的姐姐就是就是他们说的,让程游心死的所谓的死人。

一个“死人”回来,“什么意思”

“你回去就知道了。”

沈青低头,盯着自己微微破皮的跑鞋,汗珠从脸上划过,恰好滴在破皮处,瞬间被吸允,蔓延开一个深印。

“不,杨先生请回。”

凭什么她永远是被动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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