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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唐刀的人都这么认为。
潘美已经离去数日,相信不久,大宋的文书就会传到南唐。
这已经又是一个月了,转眼间,李煜来到这个时代已经三个月了。
时值十二月。
天气已经异常寒冷,但是校场之上的气氛却仍非常高涨。
今天是血刃正式配备唐刀之日。
所有士卒都兴高采烈,他们拿着属于他们的兵刃,爱不释手。因为他们从没有见过如此出色的大刀。
血刃的主要兵器就是手中的这把兵刃。那是必须要嗜血的魔刃。
血刃的训练一直在继续,只要现在时机未到,李煜就一直打磨着这把血刃。
这九百二十人,现在已经基本平齐。
后来三天的一百二十人通过自己的努力也都追平了先前的士卒八百。他们就如同一个整体,浑然天成一般。
任何人想要来分隔撕扯他们,必定都会付出血的代价。
血刃,无血不饮,无血不欢。
那日,李煜携娥皇上朝见潘美,目的当然是混潘美耳目,事后,他便又召集群臣,详细解说了当时情形。
如今,并非南唐称王称霸之时,只要赵宋还在,只要天下还是这么一盘散沙,就绝对不是称帝之时,李煜并不是一个偏安一方就足矣的人。
李煜对众大臣说:“虽然南唐到我,已然三世,我非要毁祖宗基业,你们也心知肚明,南唐已经逐渐衰落,在我之前已经成为他赵宋的附属,终有那么一天,南唐会被赵匡胤所灭,我成为亡国之君,你们成为亡国之臣。这,并非我所乐见。”
“我不管以前怎么个样子,总之从改革开始,我是要南唐强大起来我训练士卒是为了丰实南唐,强大南唐。现在我们南唐是绝对没实力单独叫板北方的,所以我也只能忍,而你们是我的臣子,更要和我一同忍受这屈辱,铭记这屈辱,在屈辱中成长自己,强大自己,杀败屈辱我们的人”
“今天开始,我不是你们的皇帝,与其以后做一个永不超生的亡国之君,不如现在自我革职,现在我有背负着屈辱的能力,我们有反击之力,我们有迂回之力,早日做打算终归是好。你们的官职虽然也会跟着有变,但是你们在南唐的位置没变。”
“你们之中,大都是国之栋梁,现在并非治世之期,而是开拓否则,我们只能被开拓。所以,你们都要给我做好大战准备,或是十年二十年,或是一世二世,总之,我要天下平定。你们,可敢与我并肩作战”
那些在历史上臭名昭著的南唐败臣,早在皇甫继勋事后,被李煜派人暗中诛杀了,这里所站的文臣武将,虽有历史上籍籍无名之辈,但都是南唐忠臣。
李煜不敢说以后南唐被灭,他们也会追随南唐一起灭,不敢保证他们南唐没了之后会不会降大宋,但起码现在,他可以保证这些人都是可以信任的。
尽管相处时日并不多。就连那个一直看不透的周宗,李煜都觉得他是一个可以信任的臣子。虽说此人心机过于深沉。
众大臣之中有些已历南唐三世之久,都想看到南唐强盛辉煌,以前对南唐失去信心的人现在也重新充满希望。
曾也有人想过自己的出路,但是皇甫继勋后面的风风雨雨,大家都是知道的,这些事情也让他们死了一半的心。
毕竟,有时候,荣华富贵固然美好,但是性命还是最珍贵。没有人不爱惜自己的性命的。
众大臣受到鼓舞,他们也都不是笨蛋傻瓜。
“敢追随主公”众大臣竟也众志成城,甚至连称呼都变了。
考虑到南唐百姓民心问题,毕竟南唐历经三世,早已稳固了人心,在这片天地,还是民心归附的,所以这并没有向外传。
李煜也相信,将来,还是会称王称霸的。
只不过此时,实不是称王之时。
第二十六章:血刃的战力
很早之前,李煜就想看看血刃的战斗力。
那时候还没配备唐刀,李煜爱惜这些士卒,也不敢贸然动用出击,就算损失掉一个,那也是掉肉般的感觉。
欧阳狼也一样,他是跟这些士卒感情最深的人之一。
如今,血刃配备唐刀已经近十天了。
这些士卒早已熟悉了自己手中的刀。
这日,擂鼓喧天,战旗迎风张牙舞爪般的舞动。
李煜和欧阳狼站在点将台上。
李煜每次看到这些士卒都会会心一笑,他爱这些士卒,今天也是一样。
李煜大声道:“你们可熟悉了手中的刀”
“熟悉人在刀在,刀毁人亡”众将士齐声大呼。
“你们手中的刀是用来干什么的”
“斩贼杀敌斩贼杀敌”
“你们可有斩贼杀敌的勇气”
“有有有”
“好”李煜大喝一声,“今天我就让你们去用手中的刀杀贼拔寨,开始你们立功的征程”
“杀贼立功杀贼立功”
这些人久经训练,吃惯了猪牛羊肉,是该出去畅饮敌人鲜血了。
上阵,见血。
是一支军队走向成熟,变为精锐的唯一途径。
天下间的精锐都是从一次次血战中成长出来的,因为就算训练再多,没有实战,也不能让自己的军队成为精锐。
人的勇气、胆量、坚韧都是要在战场上真正磨砺出来。
所以,李煜找了山贼来练兵。
这处山贼据说早就盘踞再此,南唐曾也多次派兵征战,却始终无功,因其并不怎么猖獗,所以朝廷也在忍着。
可是,有时候李煜并不是一个多能忍的人。
在金陵城外六七百里左右的地方有一山,山并不出名,出名的是这个山上的贼寇。
寇首叫路风,旗下有将、有谋士。
李煜早就派人打探过山贼的消息了。
大清早,欧阳狼便带着血刃出发了,血刃的脚程非常快,晚间就已经到了距离山寨不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