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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生活在安北省的大明人,都要成立保安队,维护当地村社的安全。并在大明驻军的带领下,定期清理定居点周边的土著。

这生存环境,也是危机四伏。

但有一点是好的

那就是去了安北省,可以获得比较广袤的田地。只要有胆气,并且踏实能干,生活也不会过得很差。最基本的,是不会饿死。

可是除了华人,其他族群的人,是很难离开安北省的土地了。

因此大明官方,是非常欢迎这些新孟人的到来。为此,还特意组织移民船,将他们送往安北省。并且在暹缅大战时,大明还大肆购买双方的俘虏。

虽然付出了一些钱财,但大量年轻力壮的壮丁,却充实了安北省的人口,帮助大明挤压食人族的生存空间。

就是南洋地区,也分到两到三成的新移民。让空虚的南洋,多了不少人气。

反正他们又不是和大汉民族同种同源,具有先天优势的汉人。大明给他们的待遇,也不必那么好。只要饿不死,能干活,有个遮风挡雨的地儿,就足够了。

当然,大明也不会将他们当做牲畜一样。毕竟那样的话,工作效率极低。在生存条件恶劣的安北省,死亡率极高。这就白费了大明漂洋过海将他们买过来的心思了。

所以会给他们一点希望,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鼓足干劲。充分利用好每一个劳动力,开发安北省。

于是在大明敞开怀抱的形势下,建立两个月不到的勃固王朝,就这样不攻自溃。生活在暹缅两国的孟人,都不足千余人。

等缅甸朝廷收复下缅甸的时候,都没耗费一兵一卒。孟人和这片故地的联系,也被正式斩断。

当国内安定后,为了讨好大明,缅甸也知趣。第一时间,就派遣大军,陈兵东孟加拉和缅甸的边境。不管打不打,这姿态,都表明缅甸已和英国撕破脸,正合大明的心意。

马戈尔尼得知这个消息时,也为印度总督目光短浅而痛恨不已。这好不容易拆散联盟之计,就这样付诸东流了。不过他没烦心多久,便被另一件烦心事给缠上了。

那是大明春季练军计划。主要包含两个内容。一个是各地驻军换防,另一个是新老士兵混编。于是从1796年一月起,大明各地的驻军,都开始轮番换防。从最北的越南红河三角洲,到最南的安南省,都被纳入换防计划。

同时新兵也乘坐移民船,到各个隶属的集团军报道。那些被分配到四大神兽集团军的士兵,个个是兴高采烈。但放眼望去,有一半是黄皮肤,说着标准大明官话的华人。

第二多的是比华人肤色稍暗的土著。不过他们的语言习惯,已基本和华人趋同。以致第一眼看上去,很难看出差别。

倒是黑皮肤和白皮肤的非洲与欧洲人,并不常见。

第二百四十三章 大练军

入伍不足半年的陈家胜,就是在这个时候,被调回了新山。和他一起的,不仅是原爪哇一团的士兵,还有从清国来的反清苗民。

不过这些苗民,只是一部分。剩下的,基本都留在红河三角洲。和驻防的爪哇一团,越南降军,以及新招的大明士兵,混编成一支新的部队。

明面上,他们是负责大明在越南租借地的防务。但实际上,是负责整个越南的防务。因为越南的军政大权,基本都被亲大明的越人,或者早年移居大明,现在回国的越人把持。

就是四大辅国大臣,也只有两人是真正的阮朝老臣。只是他们还是不是心向越南,就不为所知了。

正因为越南局面看着比较安定,所以大明才召回部分士兵,补全南洋的防务。

而新山位于马六甲海峡的出口,沟通南洋和印度洋,是交通要道,咽喉之地。又紧邻英国的马来殖民地,处在对垒的前沿。因此这里的兵力,决不能少。

否则南峰也不会把办公地搬到新山。也不会选马六甲海峡作为练兵地之一。

这些决策的事情,和陈家胜是无关的。因为他是小兵,只有服从。目光也没那么远,看出这些深意。所以调令让他走,他就必须走。

如果让他自己选择的话,他很可能愿意留在越南。毕竟这是生他养他的故土。一回去,那熟悉的泥土味,连气味儿都一样。即使家里的房子也和顺化城一起,烧成了废墟。但记忆中的样子,却从不曾忘却。这让他,有些不愿离开了。

只是军令难违,大明的生活,也确实比越南好。再加上妻儿都在南洋,他也不能由着自己的心意。

且他的运气还是不错的因为带路带得不错,战场上也杀敌不少。并且有入清援苗的功劳,所以一调回来,就编入海军。要不是大明的海军,对黄皮肤的族群另眼相待。国内的华人士兵,又不充足。不然纵使陈家胜功劳再多,也轮不到他这个越人头上。

毕竟在大明,很多青壮男子。入伍时,都偏爱海军。若不是大明对士兵的兵种,采取的是任意分配的原则。那陆军就别想招满员了。也是海军常年在海上游戈,维护航线安全。遇到一些海盗,就是一个个实实在在的军功。那缴获的财物,海军也可以留下两成。

再加上大明和英西两国,故意在南洋、印度洋。扮成海盗,互相攻击。又赚得了好大一笔外快。

这样优渥的条件,常人是很难不心动的。

其它军种的士兵,就常常想着调入海军。陈家胜被这个馅饼砸到,也是欣喜若狂。

想着这些,他的脸上,就溢出一阵欢喜。双眼迷离,却是恍惚了。结果一道轰响骤然产生,大阵水花劈头盖脸的打来,震得他整个人,都七晕八素的,差点扑下水。

好不容易抱住乌黑的炮膛,他的身形,才终是定下来。耳旁也瞬时响起喝骂声:“嘿你这个新兵蛋子都说了演习等同于实战,你怎么还走神”。

这是李如海。因脖子上有一条三寸多长的伤疤,看上去就像依附在脖子上的蜈蚣似的,所以被认识的人称为刀脖子。

若是论资历,李如海是不如陈家胜的。因为李如海是这次参军入伍的新兵,比陈家胜还晚。且年仅三十出头,和陈家胜相差不大。所以更该称为新兵蛋子的,应该是刀脖子李如海。

不过这刀脖子不是常人他之前是跟着金煞海盗团做事的,在海上,跑了四五年。这海上的经验,比陈家胜这个极少上船的当铺老板,要丰富得多。

这次大明扩军,刀脖子便退了海盗团,入伍海军。

其实金煞海盗团,在替大明做些有些颜面的勾当时,还为大明,培养了不少优秀的海军士兵。且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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