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减免未减(2/2)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其中一张属于那户西甲农家:应纳十四石六斗,实交七石三斗,与村民口供、车脚册和减免比例完全相合。
另十张也都接近一半,却有零头。
入夜,死亡簿核验抄页、三份民夫问证和十一张粮码一并送回案房。陈知微看过抄页:“这些只能说明死亡簿有假,不能说明韩顺已经死了。”
书吏在案尾记下:“官报死亡与三名独立口供不合,去向待查。”
谢临舟把粮码与府衙减免册并排,又让人调来韩顺留在县房的无争议签押。押尾运笔能够对上,纸边残缺也与垫桌破书的断口相合。粮码的来源由此初步固定,但其余十户仍须逐户复核,不能只凭一枚私押计数。
“西甲的甲册和这张已经核实的粮码都说明,韩顺经手的户按诏减征;东甲和南甲多数交足,县里上报的却仍是全村实征一半。两边对不上。”
青砚问:“税册只记一半,东甲和南甲多交的粮去了哪里?”
“现在还不知道。”谢临舟道,“把秋粮税册、县仓实收簿和车脚册分开核,看多出的粮有没有换成别的名目。”
云满点着夏税抵筹:“这张纸只写旧欠已平,没有写抵了今年多少夏税。”
“若今年夏税仍照足数征,”谢临舟道,“百姓去年交出的那一半,就会被再吃一次。先查夏税实征册。”
东曲村一路也送回了赵家的核验结果。牛牙人账上记着卖牛的买主、价钱和日期;卖牛当日下午,县仓车脚册恰有赵家交粮一车的记录。人证、交易账和官册时辰能够对上。
下湾村的车脚册中也找到了孙家那一车,同页另记“周户三袋”。周氏所说的车主、袋数和交粮日期至此都有了旁证。
夜里,十二村的问证表陆续送回。
四路首批抽核的一百二十七户中,九十三户能够找到交足或接近交足的旁证;十九户确实只交减后数;十一户因全家外迁无法核;四户口供与车册明显不合,另列复问。
逐户汇总后,九十三户已有证据支持的多征粮为二百八十三石七斗。但这仍只是样本,不是十二村全部损失。谢临舟在汇总页上特意写明:
“已实证二百八十三石七斗;未核者不计。”
青砚核过户数,问:“公子,为何不按户数折算?奏上去会大得多。”
“推算可以用来决定是否扩大核查,不能用来给人定罪和追赃。”
韩顺旧值牌背面还有一道交接签名:许茂。户房值簿显示,三年前下湾村的减免原报由韩顺核数、许茂誊清;韩顺被报作落水身亡后,许茂便辞了户房的差事,在城南替人抄书。
云满抄下许茂旧籍便要出门。谢临舟把一碗刚送来的汤面横到她手边,正好压住纸角:“先吃。”
“人若走了呢?”
“暗桩在盯着。”谢临舟道,“一碗面的工夫走不了。你空着肚子上门,闻见别人家饭香,反而容易分神。”
云满觉得最后一句很有道理,坐下吃了大半碗。谢临舟低头继续核户房值簿。等她把汤喝完,他才把纸递还:“只问原报。”
“知道。”云满提刀出门。
夜深后,云满按旧籍找到许茂,只问当年的原报是否还在。许茂沉默许久,问了一句:“韩顺真的死了吗?”
“不知道。”云满道,“死亡簿是假的,人还没找到。”
第二日,许茂从侧门进了案房。
他带来一张被驳回的原报。韩顺最初上报下湾村应减一百四十七石六斗,县丞在旁批了八个字:
数有零碎,重造便核。
重造后的册子里,下湾村减免变成整整一百五十石。
“数有零碎”四字,与陈知微先前记下的江宁核驳批语“数目零散,难以复核”近似。
谢临舟问许茂:“重造用什么纸?”
“县里每年让计吏带几册盖过印的空纸。到了府里,数字被驳便当场重填,省得来回两个月。”
陈知微看着原报上的一百四十七石六斗,又看了看重造册上的一百五十石:“若这张原报没有留下,卷里便只剩后一笔数。”
许茂低声道:“照旧例,驳回的原报应当销毁。”
谢临舟让书吏另起一页:“先把江宁县空印纸的领用、填用、作废和交回数分开列。”
书吏提笔,在纸上划出四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