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7章 汇丰旧库的第二把钥匙(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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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重的气压锁发出泄气爆鸣,汇丰旧库西区地下三层的圆形库门向内缓缓退开。
四名公证员站在警戒线内,两名经侦取证人员全程录像,银行行长完成虹膜与机械密钥双重核验后,将开启记录递给宋星河。
“林川先生已出具特别授权,由宋先生代持受益人密匙,公证编号、授权编号及司法调取令全部一致。”
宋星河把密匙插入锁孔:“开始吧。”
银行主管转动外盘,第一道锁舌退回,第二把公证密钥随即进入内孔。十年前沈鸿业设下的终极加密箱从墙体中弹出半寸,随后被两名工作人员拉上承重滑轨。
公证员对准镜头:“西区三层特级箱,封存编号确认无误,外部火漆完整,无暴力开启痕迹。”
“可以启封。”
箱盖打开,最上层放着已经列入专案证据的原始录音带、公证信与转账底单。取证人员逐一拍照,戴上手套进行独立封装。
银行主管移开隔板,
第一只文件袋上写着“北港泊位原始股权凭证”。
顾思思接过目录:“三处?”
“北港七号、九号和十一号深水泊位,沈氏在二十多年前分批购入,后来从公开资产目录中移除,一直由离岸托管机构代持。”
观云资本法务立即调出港口图册:“这三处泊位位于北港主航道,现有产权登记只保留历史编号,难怪重组审计时找不到实际控制人。”
经侦人员问:“是否涉及陆家或林耀东的抵押?”
“附属系统显示有人提交过两次抵押申请,但原件始终封存在这里,没有沈鸿业本人签署,两次申请都未生效。”
顾思思展开地契,印章与骑缝页保存完整:“先做涉案财产隔离,查清是否存在赃款污染,再处理产权。”
“已经完成初筛。”经侦人员调出回执,“三处泊位的购置资金来自沈氏早期实业利润,与轩盛贸易及林家三房资金无交叉,可以从刑事查封范围中分离。”
公证员核对遗嘱附件:“沈鸿业指定的最终权利人是林川,沈清秋只有临时代管义务,不享有继承及处分权。”
银行行长当场签发确认页:“原始地契合法有效,待司法登记完成后,三处泊位划归林川名下。”
第二只文件袋里是一封沈鸿业亲笔遗嘱。
公证员展开信纸:“本文只处理沈氏家业实际归属,不替代已生效遗嘱中的其他安排。”
录像灯持续亮着,旧库里没有人出声。
“沈氏十年前资金链断裂,若非林川变卖其生母遗产并以林川之名注入五百万元,沈家早已破产。其后沈氏所有新增资产,均以该笔救命资金为根基。”
顾思思低头核对当年的汇票底单:“金额、日期和第156章铁盒中发现的记录一致。”
公证员继续宣读:“清秋只知陆家五十万元借款,不知林川所付代价,此事有本人劝告不力之责。但沈家不可将恩情据为己有,更不可令林川继续受辱。”
宋星河没有插话,只将信件页码逐一录入清单。
“本人去世后,沈氏祖产、信托增益及北港泊位全部归还林川,沈清秋仅负代管义务,无继承权、受赠权及处置权。”
观云法务问:“既然归属十年前已经确定,为什么一直没有通知受益人?”
银行主管回答:“保管箱启动需要原始凭证与受益人密匙,沈鸿业去世后,凭证一直没有送到林川手中。十年静默期满前,银行也无权主动披露。”
顾思思翻到遗嘱最后一页:“沈清秋当时是否知道这份安排?”
“不知道,存档记录显示,设立人明确禁止代管人接触原件。”
宋星河合上文件:“她知不知道,不影响确权。”
箱体最底层还有一只黑色账册盒,银行清算人员将其接入离线系统,十年信托流水随即投到屏幕上。
“初始资产包括现金、债券和三笔港口分红,扣除保管费用后,历年复利收益均自动续存。”
顾思思看向余额:“最终数字是多少?”
清算人员复核两遍,打印报告:“截至今日,本息合计三亿六千零八十二万元,单一信托财产所有人为林川,无其他受益人。”
观云法务低声道:“再加三处深水泊位,沈氏所谓的祖产,大半原本就不属于沈清秋。”
宋星河拨通林言的加密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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