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红衫等故人(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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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在程远心里搁了很多年,直到他上高中那年外婆去世,他回去奔丧,才从他妈嘴里听到了完整的故事。
那个红衣服的女人,不是鬼。她是一个活人,至少当年是。
溪口镇在解放前是个大镇,有码头有集市,水路直通新安江。镇上有一户姓苏的人家,开了个染坊,苏家有个女儿叫苏秀娘,长得好看,手也巧,染出来的红布在方圆几十里都有名。程远的外公那时候二十出头,在码头上扛活,人高马大,相貌堂堂。两个人不知道怎么就认识了,好上了,好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但是程远外公家穷得叮当响,苏家看不上一个扛活的穷小子,把秀娘许给了隔壁镇上另一个开布庄的人家,聘礼都收了,婚期定在了那年秋天。秀娘不干,跟她爹闹,跟她娘哭,都没用。她跑去找程远外公,说咱们走吧,离开溪口去别的地方。程远外公犹豫了——他家里有个老娘要养,走了老娘怎么办?他说你等我一年,我攒够了钱就去你家提亲。秀娘说等不了,秋天一到我就得嫁人了。
那天晚上秀娘穿着一件自己染的红嫁衣,从家里跑出来,翻墙进了程远外公家的院子。院子里有一棵枇杷树。两个人就站在那棵枇杷树下说话。最后秀娘说,我给你三天时间,你要是带我走,我就跟你走;你要是不来,我就穿着这件嫁衣死在这棵树下。
程远外公没有来。他把自己灌醉了,醉了两天两夜,第三天醒过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他跑到苏家染坊去打听,苏家的人说秀娘不见了,找了好几天了,到处都找不到。他又跑回自己家,推开院门,月光照在那棵枇杷树上——秀娘挂在树上,穿着那件红嫁衣,已经凉了。
秀娘死后,苏家觉得丢人,草草把女儿埋了,连个像样的坟都没立。程远外公大病了一场,好了以后整个人都变了,沉默寡言的,没日没夜地干活。又过了两年,经人介绍认识了程远的外婆,结了婚,生了孩子。
外婆嫁过来之前就知道秀娘的事。她没有介意,但她做了一个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决定——她没有砍掉那棵枇杷树。有人说那棵树不吉利,留着不干净,外婆说,树有什么错,树又没害过人。她不但留着,逢年过节还会在枇杷树没个后,逢年过节连个烧纸的人都没有,这棵树是她最后待过的地方,就算是给她一个落脚的地方吧。这件事镇上老一点的人都知道,但谁都不提,假装没这回事。
这个习惯保持了几十年,直到程远十岁那年夏天,他看到了树下的那个女人。
外婆锯树的原因,他妈也说了。外婆觉得秀娘等了几十年,早该走了,但她还站在树下,说明她不是想要一个落脚的地方,她在等人。院子里住着一个十岁的男孩——也就是程远——秀娘大概是把他看成了当年的外公。她站在枇杷树下,一夜一夜地隔着窗户看,是在等那个永远不会来的人。外婆怕她再等下去会做出什么事来,更怕她把程远当成外公缠上,所以狠下心把那棵树锯了。
外婆锯树的那天,是农历七月初七。七月初七是七夕,是牛郎织女相会的日子,也是秀娘当年穿着红嫁衣死在枇杷树下的日子。外婆选在那天锯树,意思很明确——你把树当成了等他回来的地方,我把树锯了,你就知道这里不是你的家了。你应该走,别等了。外婆做了大半辈子的好人,最后做了一回狠人。
程远说他听到这里的时候,浑身都是鸡皮疙瘩。他不是害怕,而是一种说不清的难过。他想起来那天锯完树以后,外婆坐在门口石阶上的表情——不是轻松,是一种很复杂的东西,有愧疚,有不忍,还有一点点如释重负。
他问外婆有没有把树根挖干净。他妈说挖了,树根挖出来的时候,大舅在坑里发现了东西——一块红布,已经烂得不成样子了,但还能看出来是红色。那应该是秀娘当年穿的红嫁衣的一角。外婆让人把红布连同树根一起烧了,灰烬装在一个坛子里,埋到了镇外的公墓边上,立了一个小小的石碑,上面刻了三个字:苏秀娘。
从那以后,院子里再也没出过什么事。但程远说,每年七月初七的晚上,他外婆都会在院子里摆一碗米、一杯酒、一碟枇杷——不是祭祖,是给一个等了六十多年的人。
外婆走了以后,这个习惯就断了。程远回溪口上坟的时候,有时候会顺路去公墓边上看看秀娘的碑。那块碑很小,藏在杂草里,不注意根本找不到。碑上除了名字什么都没有,没有生卒年月,没有立碑人,就那么孤零零的三个字。
有一年他去的时候,发现那块碑前面放着一束不知道谁放的野花,已经干透了,用一根红绳扎着,红绳是新编的,在风里轻轻飘。他看了看四周,一个人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