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这事不会是你干的吧?(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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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件事,叶永胜,吴梅和叶平安三个人已经判了。
叶永胜是主犯,本来可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他跟钱胖子勾结,因此,从重判了10年。
叶平安判了5年,吴梅被判了3年。
至于那个叶兰,虽然没有获刑,但在你走后的第二天,就被知青办的同志抓去下乡了。
据说下乡的地点还是在大西北。
小叶子,这事不会是你干的吧?”
“大哥,我不是,我没有,可不带胡说的。”
“行行行,我也不问你了,你自己在那边照顾好自己,我再有几天就到了。”
叶紫把电话放下,付了钱后,一转身发现一个男子在他身后不远处站着。
她狐疑地看了看这人,“你是要打电话吗?我已经打完了,你可以打了。”
李天超赶忙摆手,“不是,我不打电话。我是想问你是野猪岭的知青叶紫同志吗?”
“我是,你哪位?怎么知道我是谁的?”这人不会是在打啥坏主意吧?
“你别误会,我是负责野猪岭大队的邮递员,我叫李天超。
我刚才无意中听到你打电话时,说起你是野猪岭大队的叶紫。
正好我手里有你的一份包裹通知单,赶巧碰上了,我就不用再往野猪岭跑一趟了。
你拿着通知单和你的知青证就可以直接在这边取你的包裹了。”
叶紫一听,原来是这么回事儿啊,差点弄误会了。
“原来是这么回事儿啊,好巧,那谢谢你了,同志。”
叶紫接过李天超递过来的包裹通知单,她心里不免好奇,到底是谁给她邮过来的?
难不成是干爸干妈他们?
不应该呀,他们已经给自己花了很多钱了,应该不会再邮包过来才是。
等到看清包裹单上面的寄件人和地址时,她这才恍然大悟。
原来是陆长英,她在沈市东城遇到的那个孩子差点被人贩子抢走的姐姐。
她怎么会有自己的地址?难不成是在城东公安局问到的?
她给自己邮包裹,不会是为了她救了她家孩子来感谢她的吧?
她将包裹单和知青证递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核查了信息后,便指了指柜台旁边放着的那个大袋子。
“喏,那个包裹就是你的。”
叶紫一看,这包裹还不小。
还未离开的李天超走过来,“我帮你拿到外面吧,你是怎么过来的?队上来车了吗?”
叶紫见人家已经上手帮忙了,也不好意思再拒绝了,赶忙说道:
“你帮我放到门外就行,我大哥在外面呢,我们是骑着自行车过来的。”
“哦,好。”
常远征就在门外等着叶紫,见叶紫和一个男人抬着一个包裹出来了,他赶忙迎了上来。
“小妹,谁的包裹?这么大?”
“大哥,这是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