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灵异恐怖 > 猫知道的那些事 > 第51章 第一次交锋

第51章 第一次交锋(2/2)

目录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赵律师站起来,说:“审判员,被告提出异议是基于她的法定继承人身份。陈美兰是陈济川的女儿,是法定继承人之一。她认为这套院子是她父亲的遗产,在遗产分配方案没有确定之前,产权不能随意变更。她提出异议是在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不构成妨害。”

审判员问林栀对律师说的有什么意见。

林栀说:“我只是想把院子从刘德厚名下还原到我姥爷名下,这是确认一个历史事实。刘家已经承认了这个事实,而陈美兰跟刘家没有任何关系,她没有资格对刘家放弃权利这件事指手画脚。”

“至于继承权,那是我姥爷去世之后才产生的权利,她要争,应该等产权更名到我姥爷名下之后再另案起诉,不能在更正登记这个环节拦着不让办。”

赵律师沉默了几秒,说:“被告的异议已经被登记中心受理,说明登记中心认可她是利害关系人。被告的行为是在法律框架内行使权利,不构成无理阻挠。”

“登记中心受理了我的申请,说明我准备的材料是齐全的。如果不是陈美兰提异议,更正登记早就办下来了。她的异议没有提交任何证据,就是一句话,我是女儿我不同意。这不算无理阻挠算什么?”

赵律师没有立刻反驳林栀,眉头微微皱了一下。

审判员宣布今天的庭审到此结束,这个案子还需要进一步审查,宣判日期另行通知。

林栀走到门口的时候她回头看了一眼陈美兰,她还坐在被告席上,表情有些吃瘪。

她大概没意识到,自己把院子卡在一个对谁都不利的状态里。

陈美兰在公示期提出异议,把这一步卡住了。

她以为卡住林栀就是保住自己的份额,但实际上产权不明晰,拆迁补偿就是镜花水月。

她完全可以换一种方式,配合林栀把产权更名到姥爷名下,然后凭法定继承人身份主张她那一份,或许还能拿到一些。

但她的性格和认知决定了,她绝不会选择“配合”这条路。

她这辈子都在用“抢”和“拦”来获取利益,从来没学会“协商”和“共赢”。

她对法律一知半解,只听到马宏达说了句“提异议就能拦住她”,就以为自己找到了制胜法宝。

她不懂异议只是暂停键不是删除键,更不懂产权不明晰对她自己也是致命伤。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