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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8章 秦法(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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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你一个人参与吗?”吕不韦将手中的书放在桌上,他靠着桌子,目光看向三人。

“回相国,有些学生也参与了。”萧何走上前说。

“师尊我……”甘罗想要开口解释什么。

吕不韦抬手打断甘罗,笑着说:“我知道你有更要紧的事情要做。律法与内政,他们俩擅长。”

“秦岭的事情你办得漂亮,过几日定个时间,把参与修路的这些人都聚到一起。这不仅与争霸有关,对蜀中百姓更是利在千秋。”

甘罗紧绷的心弦松懈,在场的三人中他的职位最高,完善大秦律法这件事情他理应参与。

萧何与李斯此刻心里七上八下的。

律法关乎国运,他们俩都还年轻,怕做得事情吕不韦不满意。

“李斯,你与韩非师出同门。法家那一套你学得也差不多了,你觉得现在需要重法还是稍微松懈一点。”吕不韦看向李斯。

李斯思索片刻后答道:“学生认为,法不应该用重与轻来评判。”

“为何?”吕不韦单手撑着下巴,银发束起,今天他穿得比较正式,是相国朝服。

李斯继续说道:“大秦近些年国泰民安,我们不能因为国泰民安就将一些重刑去掉或者减轻。这是一种约束,今日割一城明日割十城。学生认为,此事不可取。”

比如一个人想要偷盗财宝,那么他第一个要考虑的就是如果他偷了这宝物,被抓到以后会面临什么样的惩罚。

割鼻?脸上刺字?流放?

还是牢狱之灾?

权衡利弊之下,即将偷盗之人他会不会选择收手。

显然是前者更有威慑力。

不过现在的大秦没有因为偷盗而流放的法律,偷盗被抓要去改造。

各郡县被抓的盗贼要接受改造,按偷盗的财物来量刑,偷一毛秦元的财物就要改造一年。

这样不仅不用重刑,还能增加收益。

不过这条是吕不韦修改的,嬴政和李斯他们没有动。

吕不韦将手放在律法典上,问:“李斯,这书上第二百三十一条是我当年亲自修改的,这是不是与你刚才所言相悖?”

李斯思索良久,开口回答:“相国的想法学生不知,不过相国的做法与学生的说法深究起来其实不能以相悖来描述。”

“旧法按偷盗之物价值量刑,超过六百六十钱割鼻,超过二百二十钱黥为城旦,一钱起流放。”

“而相国修改的律法是,最低就是一钱者耕种一年。学生认为,这比起流放更加高效。”

李斯其实想说吕不韦比商鞅还狠,只不过他不敢说。

偷一钱流放,吕不韦肯定不干,人好好的流放他干嘛。

这不是现成的免费劳动力吗?

秦国的旧法律确实狠,偷一钱直接流放。

但吕不韦的新法也没好到哪里去,如果你偷的东西太贵重,超过六百六十秦元,那你这辈子就老老实实种地去吧。

吕不韦定的量刑标准并没有变,只是从钱变成了新货币。

超过六百六十秦元,就要种十年地。

而且这些逃犯是被安排去各郡军营开垦改造的田地服刑,有军队看着。

逃犯抓到前两次是带回来,第三次当场就砍了。

李斯搞不懂吕不韦的思维,他似乎不想杀人,但杀人又不眨眼。

这样的人李斯第一次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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