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的最后一杯(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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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是有味道的。
对我而言,2008年夏天的味道,是廉价火锅的牛油味,是散装啤酒的麦芽酸味,是汗水浸透廉价T恤的咸味,以及……梦想碎裂后,那弥漫在空气里,无声无息的尘埃味。
我叫林秋雨,很多年后,人们或许会在我写的这本书里认识我。但那时,我只是一个刚刚从沈阳一所普通大学毕业,前途未卜的愣头青。
外面的世界用一场全球性的金融风暴来“欢迎”我们,报纸上满是萧条,招聘会上的岗位比食堂里肉包子里的肉馅还少。我们,204宿舍的四条“好汉”,就像被遗弃在沙滩上的鱼,张着嘴,却呼吸不到希望的氧气。
“干!这操蛋的世道!”
于森,我们叫他于胖子,仰头灌下去大半杯啤酒,金黄的液体顺着他圆滚滚的下巴流到汗湿的胸口,他也毫不在意。他把杯子重重砸在油腻的折叠桌上,震得锅里的汤都在晃荡。
“我说哥几个,真就打算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了?林子,你那销售岗,一个月八百,够干啥?四眼,你专业对口,进厂画图,听着光鲜,可你那眼镜片都快比啤酒瓶底厚了!还有大龙,你去工地搬砖倒是专业对口,可你那身板是宝贵资源,不能这么糟践啊!”
于胖子的话像刀子,剖开了我们勉强维持的体面。
李义明推了推鼻梁上那副标志性的黑框眼镜,镜片后的目光有些闪烁,他低声道:“不然呢?总得先活着。”
陈龙,我们的大龙,憨厚地笑了笑,露出两排白牙,他块头极大,坐在小马扎上像座小山。“我觉得还行,工地管饭,能吃饱。”他说话总是这么朴实。
我,林秋雨,没说话。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冰冷的玻璃杯壁。于胖子说得对,我们都不甘心。大学四年,我们不是最优秀的,但也曾畅想过未来,想象着自己能在这座北方工业重镇闯出一片天。可现实冰冷得像这夏夜的晚风,吹得人心里发凉。
我们坐在学校后门那家吃了四年的“老五火锅”门口,路灯昏黄,蚊虫绕着光晕飞舞。周围是嘈杂的划拳声、毕业生的哭笑声,一切都充满了结束的喧嚣,和我们桌上的沉闷形成鲜明对比。
“活?怎么活?”于胖子压低声音,身体前倾,胖脸上那双小眼睛此刻却闪着异样的光,“咱们得干点来钱快的!”
“抢银行?”大龙愣愣地问。
“去你的!”于胖子拍了他一下,“咱们是文化人,能干那事?我说的是……挖坟!”
“挖……挖坟?”李义明的声音都变了调。
我心头也是一跳,看向于胖子。
“对!盗墓!”于胖子的声音压得更低了,像地下接头,“你们想想,咱们这地方,辽金元清,哪个朝代的皇帝王爷没在这儿待过?沈阳周边,地里头埋着多少好东西?随便抠出来一件,就够咱们潇洒一年半载的!”
空气瞬间凝固了。
盗墓。这个词对我们来说,只存在于小说和电视剧里。那是违法,是玩命,是……我们从未想过会与自己产生交集的行当。
“胖子,你疯了?”李义明下意识地扶了扶眼镜,“那是犯法的!而且,墓里有多危险你不知道?机关、毒气、粽子……”
“狗屁粽子!”于胖子啐了一口,“那都是编出来吓人的!咱们不找那些王侯将相的大墓,就找那些乡下土财主,或者没什么名气的贵族墓。咱们有优势啊!四眼你他妈是行走的百科全书,历史地理、风水堪舆,你懂不少吧?林子脑子活,身手好,负责探路断后。大龙力气大,负责挖。我嘛,负责联络销赃,打听消息,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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