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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2章 新规十条(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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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数月的调研、商讨和反复修改,谢云舟和萧离终于拟定了一套全新的江湖规矩,名为“新规十条”。这十条新规,涵盖了江南武林日常运作的方方面面,旨在建立一个更加公平、公正、有序的江湖新秩序。

这一日,谢云舟再次召集各派掌门和代表,齐聚苏州谢府,正式颁布这“新规十条”。

高台之上,谢云舟一身劲装,虽然年过半百,但精神矍铄,目光如炬。她手持一卷帛书,朗声宣读:

“第一条:禁止滥杀无辜。凡我江南武林中人,不得恃强凌弱,滥杀无辜。违者,轻则逐出师门,重则废去武功,交由官府处置。”

“第二条:禁止欺压良善。凡我江南武林中人,不得欺压百姓,鱼肉乡里。违者,加倍赔偿受害者损失,并在武林中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逐出江南武林。”

“第三条:公平比武。各派之间若有恩怨,可约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平比武,由盟主或仲裁委员会派人公证。比武之中,点到为止,不得故意伤残人命。违者,视为挑衅盟主权威,严惩不贷。”

“第四条:调解优先。各派之间若产生纠纷,应先由盟主或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方可进行比武或其他方式了结。严禁私下械斗,扩大事态。”

“第五条:资源共享。各派应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共享修炼资源和情报信息。不得垄断资源,封锁信息。盟主有权对资源进行合理调配,以促进江南武林整体实力的提升。”

“第六条:共同御敌。当江南武林遭遇外敌入侵或重大危机时,各派应放下个人恩怨,团结一致,共同御敌。违者,视为武林公敌,人人得而诛之。”

“第七条:尊重前辈。各派应尊老爱幼,尊重前辈,传承武学,弘扬武德。不得欺师灭祖,背叛师门。违者,按门规从严处置,并通报武林。”

“第八条:培养后进。各派应注重培养年轻弟子,为江南武林输送新鲜血液。盟主将设立专项基金,资助那些有天赋但家境贫寒的年轻学子,拜师学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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