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故意丢失的证明(1/2)
男人回家时,女人正翻箱倒柜地找东西,男人便问女人,找什么?
女人爱理不理地没吭声。就像这沉闷的空气一样,他们的爱情出现了波折,不再有当初的风花雪月与浪漫缠绵,有的,只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无休无止地的争吵,吵的女儿索性住进学校不回家,男人一直想挽救这段婚姻,但女人不乐意,用女人的话讲:到头了,该分开了。
女人在找结婚证,因为想要结束婚姻关系,没这个红本本,法律上通不过,他们便不能劳燕纷飞,男人说道,甭找了,早就丢了,十年前搬家时,连同结婚照一块儿丢了。
女人一怔,但她不死心地仍然继续着这个单调却又执著的过程。
结婚证还是没有找着,但她的心依然未变,她回头告诉男人:明早八点去民政局,协议离婚。
第二天一早,他们准时来到民政局,但那里的同志说到,没有结婚证不准离婚,女人解释道,不是有事实婚姻吗?我们都结婚十四年了。
十四年了,不容易,你们再考虑下。民政局的同志不死心地劝他们。
还有其它办法吗?女人问。
找人证明也可以,当年的证婚人,伴娘伴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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