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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听课』的费兰(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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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最终,他们都上了车。

二十分钟后,白宫椭圆办公室的门,再次被敲响。

一个人走了进来。

他身材魁梧,面容刚硬,一头灰白的头髮梳得一丝不苟,整个人透著一股不容侵犯的威严。

但真正让费兰注意的,不是他的穿著。

是他的姿態。

大多数踏进这间办公室的人,那些內阁部长,那些眾议院议员,都会不自觉地微微躬身,语气里带著一种本能的恭敬。

但这个人没有。

他走进来,步伐平稳,目光平视,下巴微微抬起。

那姿態,不是傲慢,而是一种平起平坐的从容。

他是参议院少数党党鞭,来自宾夕法尼亚州的共和党参议员,索尔曼尼。

党鞭这个职位,起源於英国议会,后来被美利坚继承。

顾名思义,就是拿著鞭子的人。

他的职责,是確保本党的议员在重要投票时,能够保持一致。

该来的时候要来,该投票的时候要投票,该支持的时候不能反水。

必要的时候,他可以威胁,可以利诱,可以动用一切手段,让那些不听话的人『听话』。

索尔在参议院干了十几年,从眾议员到参议员,从普通议员到党鞭,他见过四任总统,经歷过无数场硬仗。

对他来说,这间办公室,只是一个需要偶尔来坐坐的地方。

並不是什么神圣不可侵犯的殿堂。

费兰看著他,心里暗暗点头。

这就是参议员。

和那些眾议员不一样。

眾议员权力小,任期短,两年就要选一次。

如果罗斯福愿意,动用行政资源,很容易就能给他们穿小鞋,甚至让他们下次选不上。

但参议员——

参议院是上议院,权力大得多。

而且任期六年,比总统还长。

他们不是总统的下属,他们和总统,理论上来说是平级的。

甚至完全可以不鸟总统。

要是真发生衝突,脾气好的,回去后给你使绊子,让你的法案通不过。

脾气差的——

费兰想起一段歷史。

1868年,安德鲁詹森总统和参议院闹翻,激进派参议员沃伦当著全美的面,骂他是『那个该死的叛徒』。

詹森气得浑身发抖,却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

这就是参议员。

“索尔议员,请坐。”

索尔点了点头,在沙发上坐下。

他的位置,正好在费兰对面。

他的目光扫过费兰,停留了不到一秒,然后移开。

那种目光,不是无视,而是:我知道你是谁,但现在没空搭理你。

“索尔议员,关於参议院这几天的辩论,你怎么看”

罗斯福没有绕弯子。

他开口,语气温和,像是老朋友在聊天。

“总统先生,辩论很正常,这么重大的草案,不多討论討论,怎么行”

“討论当然可以,但有些人的『討论』,好像不是想完善法案,而是想拖死法案。”

索尔的面色没有任何变化:“总统先生言重了,参议院的规则,向来如此,任何议员都有权提出自己的意见,有权要求充分討论,这是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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