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游戏的本质(1/2)
笔者认为,我们探讨一下游戏的本质是有必要的。康德等哲学家已经对“游戏”展开了讨论,并有了一定成熟的认识。对于游戏的本质认知,有很多不同的观点。
游戏是生命体的一种活动,游戏的主体是游戏者,而不是游戏本身。从这种角度来看,生命体的活动就可以分为谋生和游戏,而游戏就成为了生命体谋求自足的另一种方式。诚然,很多游戏只是作为作为生命体的一种消遣。
游戏是一种体验。游戏的机制无非就是人类和外界进行交流的过程,获取外界信息--大脑处理信息--对信息作出反应。也就是说游戏就是信息的交互和流动过程,也可以说是意识的转化过程。由信息作为载体刺激意识反应,获得游戏中的体验。这种可以广义地解释游戏的本质。
游戏是现实的反映,是生活的缩影。首先,我们不得不承认,任何游戏都是在设计者的思维模式中进行活动,我们把自我现实的影子和精神世界的影子投影到游戏世界,来获取另一种生活。
……
柏拉图认为游戏是一切幼子(动物的和人的)生活和能力跳跃需要而产生的有意识的模拟活动。亚里士多德认为,游戏是劳作后的休息和消遣,本身不带有任何目的性的一种行为活动。拉夫科斯特认为,游戏就是在快乐中学会某种本领的活动……
我们可以从游戏的发展来接近和了解游戏本身。传统时期,人们利用手头工具和简单的思维就创造出一些耐玩的游戏,如“石头剪刀布”之类,再加之一些逻辑思维和抽象思维,我们有了长盛不衰的棋牌类游戏,如围棋,象棋;倘若加入不确定性因素,我们便创造出赌博类游戏;随着时间的推移,更多的游戏被创造出来,游戏的定义也愈来愈广泛。身体和思维都可以成为游戏的设计因素。在互联网时代,我们开始追求视觉冲击、故事性、竞争性等体验,就网络游戏而言,就有休闲类、对战类、角色扮演类等。
游戏是什么?游戏的本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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