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章 条约修订(2/2)
事件始于一名军团家属在经商过程中,与一名有“大人物”背景的商人发生纠纷。争执中双方人员发生肢体冲突,随后均被警方带走,等候法院审理。然而在审理过程中,法院方面的“大人物”通过运作,指示监察人员将商人一方人员带走,并在判决中明显偏袒商人一方。军属当庭表示不服判决,法官遂以“寻衅滋事”为由,直接对该名军属予以拘留。
家中只剩年迈的母亲,面对不公不堪受辱,直接前往当地武装部求助。武装部获悉情况后,立即将此事通报至其儿子所属连队。连队指导员得知后极为愤慨,随即将事件整理上报上峰,同时将详细情况呈报给了卡里的宪兵队。
然后这时就在夏天递到了程海的桌子上。于是这事直接被当成典型被挂在了军团的政治部里。在整场事件里警察明确指出了法院的判决不合理,但监察,公检直接就是不予采纳。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原本互相制衡的三方在程海的眼皮子底下搞“和光同尘”搞官官相护!
程海现在是真的后悔把司法体系交给文官。这玩意就应该被军团直接监管,就像直接被军团监管的文官集团一样。但现在不是讨论这个的时候,现在该做的事是让宪兵队出动!抓人。
同时军团的宪兵开始以这次的案件作为抓手。去深扒整个文官集团,以及司法监察体系里的蛀虫。但同时程海也向军团发出了命令要求不得对这次的行动进行“扩大化”,也就意味着能出动只有宪兵。所以士兵开着坦克直接去抓人是不可能的。
那什么时候抓人呢?开会的时候抓,当这些蛀虫在谈论自己的“高破案率”和“破案速度”的时候进入直接给人带走。而且还不能一次性抓完,要抓一批审一批。持续的给他们上心理压力才能让他们少动“歪心思”。
程海必须把军团官官相护的苗头按死在襁褓里面。程海要让他们知道,当军团的官,你想要作威作福,胡作非为的权利没有!你要是想做点什么,实现自己的一些政治抱负,那么军团会为你提供物质支持。而且还很多。
当然,“生杀予夺”之大权,程海绝不再交给文官集团。与此同时,军团还收回了对教育部门的直接监管权,以防文官集团将利益触角伸向教育领域,从内部侵蚀军团的政治生态。
等程海处理干净军团内部的事情,《瑞文顿海军条约修订会议》已经开完了。军团正式对外出售1935年技术舰船,t-44-85坦克。以及ig-19早期型号。(除了德伦特兰外其他国家几乎不可能在先行条约框架下获得二代战机了)
只不过军团在正式出口前程海要先把军团的科技树点到1975年。从二月一直存积分到八月。70万军队能存下1260亿的积分。足够程海自由发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