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武侠修真 > 西游小巫,我有唤魔经 > 第101章 巫尘到不周山,三霄应对!

第101章 巫尘到不周山,三霄应对!(1/2)

目录

三界的大战也不止通天河一处,而北冥之地的大战早就开始了。

如今是量劫大升级的时候,大战可以出现在任何地方,全都朝着最终的一个点奔跑。

那就是圣人秩序的对错,以巫妖决战为分界点,争夺对错便是此次量劫的主旋律,而不再是悟空西游了。

所有的遗族都动了,都是巫妖决战之前的遗族,还有封神的截教,同时行动。

虽然还没有打出旗号,但是基本上摆在眼前,就是挑战巫妖之后的圣人秩序。

圣人秩序又会延伸到了鸿钧证道教化三界是对是错?

因为这个对立在巫尘这里,巫尘是巫族,自然而然的跟鸿钧道统对立,而昊天出场便是跟巫尘对立的根本原因。

而现在各方虽然没有结盟,如今属于各自为战,各自在量劫之中寻求各自的立足点,但是最后演化下去,必然是形成以巫尘为主的盘古法统跟鸿钧法统的交锋。

如今这就变成了一道冲锋,巫尘为先锋官,直接跟昊天对轰,便是盘古跟鸿钧的直接冲突,但是其他各方势力还没有完成自己的旗帜,还在抢地盘的时期。

也就是他们还没有旗帜鲜明的表达出诉求,仅仅是占地盘,但是最终他们都会走向反对圣人秩序,最终走向反对鸿钧法统。

亿万年寒冰覆盖的汪洋之上,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正在进行。

太阳真火熊熊燃烧,将那万载不化的寒冰尽数蒸发,化作漫天蒸汽,直冲云霄。

那真火之炽烈,将半边天空都烧成了赤红色,仿佛整片天地都要在那火焰之中化为灰烬。

二十四诸天虚影轮转不休,每一重天都是一方世界,有无量众生在其中生灭轮回。

那诸天缓缓压下,带着整个世界的重量,要将下方的混元河洛大阵碾成齑粉。

五色神光纵横交错,赤、青、黄、白、黑五色流转,每一次刷动,便有无数法则随之崩碎,有无数阵法随之瓦解。

那神光所过之处,混元河洛大阵的光幕层层碎裂,却又在河图洛书的催动下层层重生。

下方,混元河洛大阵疯狂运转,阴阳二气交织缠绕,化作一道道光幕,死死挡住那三方围攻。

阵眼之中,鲲鹏面色铁青,双手连连掐诀,拼尽全力催动那河图洛书,以图洛书演化天地万物,以河图推演周天变化,勉强维持着大阵不破。

鲲鹏也无法发动混元河洛的全部威力,若是不然,鲲鹏早就无敌洪荒了,也就不会苟且了。

三道凌空,横亘苍穹!

那三轮烈日的光芒,穿透北冥亿万年不散的阴云,直直照在战场之上!

大日如来佛——陆压道人,猛然抬头!

那一眼望去,三轮烈日横亘苍穹,其中两轮,散发着让他灵魂颤抖的熟悉气息!

陆压瞳孔骤缩,周身太阳真火骤然暴涨,那真火之盛,将周遭虚空尽数灼穿!他身形一顿,手中的斩仙飞刀都停滞在半空,双眼之中,竟有泪光闪烁!

“父亲……叔父!”

声音颤抖,有难以置信,有万载思念,有压抑了无尽岁月的悲恸!

那是帝俊!那是太一!

那是陆压的父亲,是他的叔父!

是当年巫妖决战中双双陨落,陆压开始寄居娲皇宫又跑到西方教。

他们……他们还活着?

不对——

陆压猛然清醒,火眼金睛仔细望去。

那两轮烈日虽然气息熟悉,虽然光芒炽烈,却透着一股虚幻之感,一股执念独有的飘渺。

是执念身。

只是执念身。

可即便是执念身,那也是父亲与叔父的执念!那是他们对妖族的牵挂,是对天庭的不舍,是对未竟事业的执念!

陆压心中,百感交集。

——

阵眼之中,鲲鹏亦是抬头望天。

那阴鸷的面容之上,闪过一丝震惊,一丝难以置信,一丝深深的忌惮。

“怎么可能……天帝竟然回来了?”

鲲鹏喃喃自语,随即猛然摇头!

“不对!这不是真正的天帝!这是执念身!是封存在招妖幡中的执念身!”

鲲鹏眼中光芒闪烁,心中念头飞转:

“牛魔王……那厮竟有招妖幡?女娲娘娘竟然把招妖幡赐给他?凭什么?竟能召唤出帝俊太一的执念身?这……这怎么可能!”

其实,肯定要赐给牛魔王啊,要是赐给鲲鹏,帝俊太一首先要出来撕了鲲鹏!

——

燃灯古佛同样抬头,望向那三轮烈日。

那历经三大量劫而不倒的古老面容之上,第一次浮现出震惊之色。

“不好!”

燃灯脱口而出,眼中精光爆闪:“上当了!妖族的底蕴,根本不是鲲鹏!”

燃灯目光扫过那两轮烈日,扫过那通天河方向,心中瞬间明了——

通天河那边,才是妖族真正的底牌!

那牛魔王召唤出帝俊太一的执念身,布下周天星斗大阵,困住了天庭佛门的主力!

而他们这边,却在全力围剿鲲鹏!

这是调虎离山!这是声东击西!

燃灯目光一转,落在陆压身上,见那大日如来佛正望着那两轮烈日发呆,眼中泪光闪烁,心中猛然一凛——

万万不可让大日如来佛过去!

陆压若去了通天河,面对父亲与叔父的执念身,以他的心性,以他对亲情的执念,会做出什么?

是继续战斗,还是倒戈相向?是出手镇压,还是跪地痛哭?

无论如何,都是变数!

燃灯心念电转,当即开口,声音苍老而沉稳,却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力量:“大日如来佛!”

陆压身形一震,转头看向燃灯。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