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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被遗忘的「女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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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被遗忘的“女王”

1963年,大西洋城。

这座城市就像是一个涂脂抹粉的老婊子。

如果说著名的海滨木板路是她对著全世界傻笑、镶著金牙的嘴,那么位於阴影里、紧邻著码头区的下城区,就是她那长满脓疮、散发著恶臭、连苍蝇都不愿意停留的烂屁股。

这里的每一块砖缝里都塞满了失败者的眼泪和赌徒的烂命。

一家名为“老水手”的破烂酒吧里,头顶那盏吊扇发出濒死般的“吱呀”声,不但没带来一丝凉风,反而把那些令人作呕的味道搅得更加均匀,像是要把这股臭味醃入每个人的骨头里。

艾普莉奥尼尔坐在吧檯最角落的位置,很是狼狈。

她的手里紧紧攥著一杯劣质的琴酒。那玩意儿浑浊不堪,就像是用洗脚水兑出来的工业酒精,喝下去的感觉就像是吞了一把碎玻璃,从喉咙一路割到胃里,火辣辣的疼。

但她不在乎。

她甚至享受这种疼痛。这种廉价的、粗暴的麻醉剂,是她现在唯一能买得起的“朋友”,也是唯一能让她那颗还在跳动的心臟暂时停止抽搐的良药。

她身上的那件丝绸衬衫曾经价值两百美金,是第五大道的限量款,那是她作为cbs首席调查记者时去白宫採访甘迺迪总统时穿的战袍。

但现在,它上面沾满了陈旧的酒渍、菸灰和不知名的污垢,皱巴巴地贴在她消瘦得只剩下骨头的身上。

金色的长髮乱得像个被雷劈过的鸡窝,眼妆因为宿醉和深夜的哭泣糊成了一团黑眼圈,让她看起来像是个刚从疯人院里逃出来的熊猫,又像是一个刚被人从坟墓里挖出来的女鬼。

但即便如此,在这个充满了满嘴黄牙的码头工人、刚出狱的强姦犯和下流混混的酒吧里,她依然显得格格不入。

那是一种刻在骨子里的、哪怕掉进粪坑里也洗不掉的————傲慢。

那是曾经站在聚光灯下,手握话筒,审判权贵的傲慢。

“嘿,妞儿。”

一个满身肥肉、穿著沾满机油工装的禿顶黑人凑了过来。他手里拿著一瓶喝了一半的啤酒,那股混合著死鱼烂虾、腋臭和发酵的大蒜味,隔著两米都能把人熏个跟头。

他那双浑浊的小眼睛贪婪地在艾普莉敞开的领口和那双虽然消瘦但依然修长的大腿上扫来扫去。

“一个人喝闷酒是不是那个没用的男人把你甩了还是今晚生意不好”禿顶男咧开嘴,露出一口参差不齐、镶著菜叶的黄牙,发出猥琐的笑声,“不如哥哥陪你玩玩我保证比你手里那杯马尿带劲。只要五块钱————不,看你这副可怜样,两块钱,我就能让你叫得比警笛还响。”

说著,那只长满黑毛、指甲缝里全是黑色机油污垢的脏手,极其不规矩地向艾普莉的大腿內侧摸去。

酒吧里其他的酒鬼们发出一阵鬨笑,吹著口哨,敲打著桌子,等著看这一出每晚都会上演的“好戏”。

在这里,女人的尊严比厕所里的手纸还廉价。

艾普莉猛地抬起头。

“滚开。”语气像是在训斥一条试图在餐桌上拉屎的野狗。

“把你那只刚刚掏过下水道、或者刚从你那骯脏的裤襠里拿出来的脏手拿开。否则我会用这杯酒泼瞎你的狗眼,再用这只高跟鞋的鞋跟,把你那两颗像核桃一样乾瘪的蛋踩碎,塞进你的鼻孔里,让你这辈子只能闻著自己的蛋味过日子。”

禿顶男的手僵在了半空。

他显然没料到,这个看起来像个落魄婊子的女人,嘴巴竟然比那帮爱尔兰黑帮还毒,还他妈的这么有创意。

周围的鬨笑声更大,但这一次,是在嘲笑那个禿顶男。

“操!你在说什么疯话!”

禿顶男恼羞成怒,那张涨红的脸像个即將爆炸的猪肝。他在这一带混了这么久,什么时候被一个娘们儿这么羞辱过

“你以为你是谁嗯!”他咆哮著,唾沫星子喷得满桌都是,“这儿是大西洋城!是下城区!在这儿,你这种货色,老子花十块钱能睡三个!你还在装什么清高!我看你是欠操!”

他猛地伸出那只蒲扇般的大手,带著一股恶风,想要去抓艾普莉的头髮,想把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女人的脸按在满是酒渍的桌子上摩擦,教教她什么叫“规矩”。

艾普莉下意识地闭上了眼睛,身体微微颤抖。她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殴打,羞辱,甚至是更糟糕的事情。她那只握著酒杯的手已经举了起来,准备做最后的、徒劳的反抗。

但她唯独没有求饶,也没有尖叫。

她只是死死地咬著嘴唇,准备迎接那熟悉的疼痛。

然而,预想中的疼痛並没有到来。

“砰!”

一声沉闷得令人心悸的闷响。

不是酒瓶砸碎的声音,也不是拳头打在肉上的声音。

那是某种坚硬的物体,以极高的速度狠狠撞击人体骨骼,导致骨骼瞬间粉碎发出的声音。

艾普莉惊讶地睁开眼。

只见那个二百磅重的禿顶男,像一只被高速行驶的卡车撞飞的蛤蟆,整个人横著飞了出去,在空中划出一道狼狈的弧线,重重地撞在几米外的另一张桌子上,把那张实木桌子砸得稀烂,木屑横飞。

他捂著膝盖,发出杀猪般的惨叫,整条腿的小腿骨呈现出一种诡异的反向九十度弯曲那是被人生生踹断了,白森森的骨茬刺破了沾满油污的工装裤,露在外面。

酒吧里瞬间死一般寂静。

所有的目光,都看向了艾普莉身后的阴影。

那里站著一个男人。

他穿著一身剪裁得体、面料考究的深色西装,外面披著一件质感极佳的黑色羊绒大衣,领口露出雪白的衬衫和深红色的真丝领带。他就那么站在那里,手里甚至还拿著一支刚点燃的雪茄。

他浑身上下散发著一种与这个骯脏酒吧格格不入的、令人窒息的“上等人”气息。

或者是————位於食物链顶端的、掠食者的气息。

李昂陈。

他嫌恶地收回那只擦得鋥亮的、价值不菲的手工皮鞋,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洁白的手帕,轻轻擦了擦鞋尖上並不存在的灰尘,然后像是丟弃一块沾了屎的抹布一样,隨手將手帕扔在了地上。

“太吵了。”

“我来这里是谈生意的,不喜欢有苍蝇在旁边嗡嗡叫。”

“操!你他妈是谁!敢动我的人!”

酒吧角落里,几个和禿顶男一伙的混混反应过来了。他们大概有五六个人,手里拿著弹簧刀、

破酒瓶,甚至还有一根生锈的铁棍,骂骂咧咧地围了上来。

“小子,你穿得人模狗样的,是不是迷路了”领头的一个刀疤脸狞笑著,露出一口烂牙,“既然来了,就把钱包和这身衣服留下,或许爷能让你爬著出去。”

李昂连眼皮都没抬一下。他只是轻轻弹了弹菸灰,对身后的阴影淡淡地说了一句:“萨姆。告诉他们,妨碍税务稽查是什么罪名。”

“是,老板。”

萨姆费舍尔像个忠诚的恶灵一样从李昂身后闪了出来。

现在的萨姆,在经歷过“红手帮”的血腥洗礼,又跟著李昂见识过米尼岗扫射和c4炸楼的大场面后,早已褪去了当初那个档案室管理员的猥琐皮囊。

他穿著得体的西装,戴著金丝眼镜,虽然看起来依然有些斯文,但眼神里多了一股狐假虎威的狠劲,以及对暴力的渴望。

“根据联邦税法典第7212条,”萨姆推了推眼镜,声音冷漠,“暴力抗税及袭击联邦探员,可当场击毙。”

“去你妈的税法典!”刀疤脸吼了一声,举起弹簧刀就冲了过来。

“砰!”

萨姆没有任何废话,直接从腰间拔出一把柯尔特1911,看都没看,抬手就是一枪。

不是打腿,也不是打手。

那颗.45口径的子弹,直接轰在了刀疤脸的大腿根部,虽然是手枪弹,但这玩意儿的威力可以打碎犀牛的头盖骨。

“啊!!!

99

刀疤脸的惨叫声比刚才那个断腿的还要悽厉,他捂著裤襠,鲜血像喷泉一样涌了出来。这一枪,不仅废了他的腿,估计连他下半身的“幸福”也一起报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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