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都市重生 > 官气 > 分节阅读 123

分节阅读 123(1/2)

目录

系统不同一般,必须选出的是能力很强的同志,据我所知,现公安局的副局长刘大强就是能力很强的同志,我认为最好还是定为刘大强同志为好,这样有助于工作的连续嘛。”

陆忠胜点头道:“马市长说得较好,一个县的发展好坏同治安状况的好坏有着很直接的关系,刘大强同志不论从什么方面都比莫大彪的情况好,我认为最好还是任命刘大彪较好。”

会议一开始就进行了争论,李家和感到这事有些悬,虽然抬着杯子在喝茶,但他的心中却很是没底,不过,都发展到了这里,不拿下这个位子,对于自己的威信也是一个不小的损失。

“其他人还有没有意见”看到崔明河等人没有表态,李家和有意问了一下,一般情况之下,凡是自己与马系之人进行争斗,崔系之人是不会参与的。

“那就表决一下吧,同意由莫大彪同志任开河县常委、政法委、公安局长的请举手。”李家和咬牙把手举了起来,他的心中还是抱有万一的,凭着王泽荣的背景,他不相信常委们会不考虑这事。

随着李家和把手举起,市纪委田歌、宣传部长栗俊祥、市委秘书长王吉昌快速把手举了起来。

这几个人的举手根本就不存在意外,他们全都是李家和一系的人。

常委们虽然静静的坐在那里,但这些人都在暗中进行着观察,李家和现在是力挺王泽荣,只要是李家和支持的,肯定这人选就是王泽荣一系之人。

红都区委谢明是崔系之人,看到开始表决,他的心中就是一动,现在是示好王泽荣的一个最好机会,虽然崔明河还没有举手,但他认为自己还是得支持,想到这里,谢明把手举了起来。

崔明河是早就打好了主意的,看情况莫大彪是王泽荣的人,虽然他现在与李家和属不同的阵营,但是在与王泽荣交好这事上他还是有自己的想法,必须要与王泽荣尽可能的搞好关系,所以对于莫大彪的表决,他是准备举手的,结果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自己一系的谢明却赶在他之前就把手举了起来,虽然心中产生疑,但是,他还是紧随其后把手举了起来。

看到谢明和崔明河相继同意,李家和的那吊着的心算是放了下来,看来通过是没问题了。果然,崔系的部长石益忠也表示了同意。最没有想到的是中立的政法委杨超也举起了手。

看到已占八票,李家和笑道:“现在常委有八人同意莫大彪任职,已超过半算,就这么定了吧。”

那刘大强的表决根本就没有必要,就算其他的人都同意也没用。

马建森与陆忠胜互相看了一眼,没想到崔明河等人会同意李家和的人选,这莫大彪已经通过了

李家和现在反而放下心来,对于县委办公室主任的人选,反正不属于他这一派,最后选成什么人他并不在意,只是,刚才崔明河一系同意了自己的人选,在这个问题上他还是决定投桃报李一下。

“哈哈,现在表决开河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人选,同意刘明春同志的请举手。”

崔明河三人全都把手举了起来。

马建森和陆忠胜等人肯定是不可能同意的。

看到这情况,李家和道:“我也同意刘明春同志。”说话间把手举了起来。

听到李家和这样一说,马建森就知道这次又败了,李家和这是与崔明河进行交换了

果然,随着李家和的举手,李系之人全都把手举了起来。

是七票

看到李家和等人同意,崔明河心中暗喜,刚才是看在王泽荣的面上同意的莫大彪,没想到李家和这人也有意思,这次同意了刘明春。

李家和也没再说其它的,看了看众人道:“现在开河县的两个常委都已通过,建森市长,我看就这么定了吧。”

马建森看到会都开成了这样,再说什么也无用,点头道:“就这么定了吧。”

陆忠胜的心中也很是沉重,今天的这会不知会给郑志明带去多少的麻烦,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开河县委中王泽荣掌握的常委票就已经超过了郑志明,作为一县的,如果无法掌握常委的票,这让郑志明怎么样去开展工作

李家和对组织部长吴新群和政法委杨超道:“送他们上任就由你们两个去吧。”

杨超笑道:“好。”

吴新群仅只是点了点头。

王泽荣坐在办公室看着文件,杨超的电话就打了进来:“泽荣,市委常委会已经开过,莫大彪已成为开河县委常委、政法委、公安局长。”

听到这话,王泽荣很是高兴道:“多谢杨了。”

杨超笑道:“我也欣赏莫大彪同志,希望他能够与你配合得好。”

刚放下电话,李家和也打了进来:“泽荣,莫大彪和刘明春已分别进入县委常委会,你要多团结他们开展工作。”

李家和的心情非常的好,自己的人在开河有了话语权,这就说明了开河县基本上已成了自己的一个势力点,这是自己在市里的一次胜利。

王泽荣忙说道:“我一定团结同志进行工作,紧密团结在市委周围。”

放下电话,王泽荣的心情格外激动,有了这两个人的补入,郑志明在开河县就不可能再是一手遮天,从现在开始,自己也算是有了很大的话语权了。

拨通了莫大彪的电话。

莫大彪这两天急得嘴巴都长了泡,他是知道县市的争夺情况的,想到郑志明一系的强大后台,他对于自己能否上位就心中没底。

看到是王泽荣的电话,莫大彪一把抓起了电话。

“王县长。”莫大彪恭敬道。

“大彪,恭喜你了。”王泽荣笑着说道。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