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7章 推广交通规则,减少出行事故(1/2)
爆竹声噼里啪啦地送走了旧岁,新桃符在料峭春风里微微翻动,北沧州城在一片略显疲惫的喜庆余韵中,慢慢苏醒过来。正月里走亲访友、商铺陆续开张,街面上的人车很快又稠密起来,甚至比年前更多了几分喧嚣。
林越是正月十二那天,在西市口亲眼目睹了一场不大不小的混乱。
那天他刚从“百工协力会”出来,想去看看便民坊年后的铁器供应情况。西市口是州城东西与南北两条主街的交汇处,历来最是热闹,也最是拥堵。一辆满载着新年货品的骡车从南街拐过来,想并入西向的车流;几乎同时,一辆装饰华丽的马车从东街疾驰而至,车夫挥着鞭子,吆喝着“让开!让开!”;几副挑着新鲜菜蔬的担子见缝插针地在车马缝隙间穿行;更有行人三两成群,或驻足交谈,或急匆匆横穿街心。骡车避让不及,车辕刮到了马车的厢壁,发出刺耳的摩擦声。马车夫登时大骂,骡车车夫也不甘示弱,两人跳下车争执起来。后面的车马被堵住,喇叭声、吆喝声、抱怨声响成一片,路口瞬间乱作一团。一个挎着篮子的老妇人躲避不及,被挤攘的人群撞了个趔趄,篮里的鸡蛋碎了好几个,坐在地上哎呦叫唤。最后还是巡街的衙役赶来,连吼带推,才勉强将堵死的路口疏通开。
林越站在街边,眉头紧锁。这样的场景,他穿越以来已见过多次,但今日看得格外分明。北沧州城不算大,但随着商业活动日渐活跃,人口流动增加,城内的车马行人数量明显增多。而街道格局依旧,管理方式也还是老一套——全凭车夫行人的“自觉”和衙役事后的“弹压”。没有明确的通行规则,没有基本的各行其道意识,抢行、穿插、随意停留、高声吆喝驱赶行人,乃是常态。平日里磕碰争执不断,逢年过节或集市日,更是拥堵不堪,事故频发,小则口角,大则伤人物损。
“这路口,哪天不闹上几出?”旁边一个摆摊卖炊饼的老汉,一边收拾被刚才混乱波及的炉灶,一边摇头叹气,“车赶得跟抢命似的,人走得跟没头苍蝇一样。俺这小摊,去年就被撞翻过两回!”
铁蛋跟在林越身后,也嘟囔道:“就是!先生,您看刚才那马车,明明看见有骡车拐弯,还硬要抢过去,不是找碰么?还有那些人,放着边上的路不走,非要挤在街心。”
林越没说话,心里却已翻腾起来。交通秩序,看似是市井琐事,却直接影响着商业效率、居民安全乃至城市形象。一个混乱无序的街道,如何能支撑起日益繁荣的商业活动?百姓出行提心吊胆,又如何能安居乐业?
改善交通状况的想法,并非此刻才有。但之前诸事繁忙,抗蝗、冶铁、机械、行会……一桩接着一桩,此事便搁置了。如今,商业环境刚刚有了点起色,百工协力会也初步站稳,或许正是着手解决这个问题的时候。
他没有贸然行动。接下来几天,他带着铁蛋和两个分斋学生,换了便服,在不同时段,到州城几个主要的十字路口、繁华街段、城门附近,仔细观察记录。他们数算不同方向车马行人的流量,记录下常见的冲突点和事故类型,询问摊贩、车夫、行人、乃至巡街衙役的看法。
情况比想象的更杂乱。主要问题集中在几处:车马与行人混行,毫无界限;拐弯、交叉路口无任何避让规则,全凭“勇者胜”或“看谁嗓门大”;载货车辆随意停放装卸,堵塞道路;夜间虽有灯笼,但照明不足,车马行驶更快,更易出事。而管理方面,衙役人手有限,往往只能事后处置,且多偏向车马一方(因车马主人往往更有势力),行人权益难获保障。
了解清楚后,林越草拟了一份《州城街市通行管窥与整改数议》,求见宋濂。文中不仅列举了乱象与危害,更提出了具体、渐进、且符合当下条件的改进建议。
宋濂仔细阅罢,沉吟道:“街市拥堵纷乱,本官亦有所感。只是……这立规矩管行路,古来少有。车马行人,瞬息万变,如何管得过来?若规矩太严,恐怨声载道,施行不易。”
“大人所言极是。”林越早有准备,“故而学生所议,不求一步到位,但求循序渐进,先立几条最紧要、最易理解的规矩,慢慢养成习惯。首要者,便是‘行人车马,各依其道’。”
他展开一幅简单的州城主要街道示意图:“可择取最拥堵的几段主街,于道路两侧,以石灰画出一道浅线,线内为人行之道,专供行人行走,摊贩亦不得越线摆设。线外为车马之道。如此分隔,虽不能完全杜绝混行,但可明确路权,减少人车直接冲突。此线不必全城同时推行,可先选西市口至州衙前这一段最繁华处试行。”
“其次,于十字路口,设立简单规仪:拐弯车马须让直行车马;车马须让行人(尤其在人行画线之处);同向行驶,载重慢车须靠边,让轻快车马先行。此规可雕刻木牌,悬于路口醒目处,并派衙役或招募市井闲汉(给予少许补贴),于试行初期在关键路口宣讲指引。”
“再次,规范停车卸货。可于各主要商铺聚集区附近,划定几处‘装卸区域’,允许车辆短时停靠,严禁在画线人行道及主要路口停留。违者,初犯劝离,再犯则罚钱或拘役。”
“最后,加强夜间警示。可要求夜间行驶之车马,必须悬挂灯笼于车前;主要路口增设若干固定风灯。并重申,夜间行车更须减速,避让行人。”
林越一条条说来,俱是从观察中得出的实际问题,解决方案也尽量考虑了可行性和成本。宋濂听罢,面色稍霁:“听来倒是切实。画线分隔、路口立规、指定装卸,这些所费不多,或可一试。只是这‘车马让行人’……恐怕那些驾车骑马的,心里不服。”
“规矩初立,难免不适。”林越道,“可先以劝导为主,辅以奖惩。对于主动避让行人的车马,衙役可当众口头嘉许;对于屡次抢行、滋扰行人的,则记录在案,若属官车、商户车辆,可通报其主官或东家;若属民间,则酌情罚款,或令其参与清扫街道等公益劳作。关键在于持之以恒,让众人知晓,此非虚文,而是真要执行的规矩。”
宋濂思忖再三,觉得林越所议虽新,却并无太大风险,且若能收效,于州城治理实有裨益,便点头应允:“既如此,便依你所请,先行试点。此事仍由你协理工房操办。画线、制牌、招募宣讲人等具体事宜,王主事会配合。记住,慢慢来,多劝说,少苛责,以观后效。”
有了宋濂的首肯,事情便推开了。工房很快调拨了石灰,招募了几个老实可靠的民工。正月十八,年味尚未散尽,西市口至州衙前这段最繁华的街道两侧,出现了两条蜿蜒的白色石灰线。线画得不算笔直,但在杂乱的路面上,却异常醒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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