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章 荷包证物(1/2)
义庄的血迹在晨光中变成了暗褐色,像泼在地上的陈年茶渍。
韩仕森的尸身已经被白布覆盖,躺在义庄一角,原本预备装时宇慧和韩智杰的杉木棺材,现在反而成了他自己的归宿。李四被五花大绑,嘴里塞着布,缩在墙角瑟瑟发抖,眼里的恐惧几乎要溢出来。
时宇慧裹着时明涛的外袍,缩在父亲怀里,还在发抖。她的目光不时瞟向那具盖着白布的尸体,仿佛那
韩智杰跪在父亲尸身旁,一动不动,像尊石像。眼泪已经流干了,脸上只剩下一种空洞的麻木。他想起昨晚父亲说的话——“你母亲发现了,所以她只能‘病故’。”
母亲。
那个温柔的女人,总是笑着摸他的头,给他缝补衣裳,夜里唱摇篮曲哄他入睡。原来她不是病死的,是被父亲掐死的。
因为他知道了不该知道的。
韩智杰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这双手,曾经被父亲握过,被父亲教过写字。现在他知道,这双手也掐死过母亲,掐死过至少八个女人。
“智杰……”时宇慧轻声唤他。
韩智杰没回头,只是摇头,肩膀微微颤抖。
宋慈站在义庄门口,看着天边渐渐亮起的鱼肚白。一夜未眠,他的眼睛布满血丝,但眼神依然锐利。
“大人,”宋安走过来,手里拿着一个布袋,“在韩仕森身上找到的。”
布袋不大,沉甸甸的。宋慈接过来,打开,里面是一些零碎物件——正是昨夜韩仕森从时宇慧那里拿走、扔进火里的那些:玉佩、铜钱,还有烧得只剩边角的纸条。
玉佩完好无损,青玉温润,云纹清晰。铜钱上的“报仇”二字依然狰狞。只有纸条烧掉了大半,但残存的部分还能看清几个字:“……取一物……怕……若有不测……”
宋慈将玉佩和铜钱小心收好,把布袋递给宋安:“这些和暗格里的证物放在一起,都是呈堂证供。”
“是。”宋安顿了顿,“大人,韩仕森死了,这案子……”
“死了也要结。”宋慈打断他,“死者的冤屈要申,真相要大白。更何况,”他看了一眼韩智杰和时宇慧,“活着的人还需要一个了断。”
时明涛扶着女儿走过来,脸色疲惫,但眼神坚定:“宋大人,接下来怎么办?”
“回府衙。”宋慈道,“开堂,审结此案。虽然主犯已死,但程序要走完,卷宗要归档,要给死者家属一个交代。”
他看向韩智杰:“你也得去。”
韩智杰缓缓抬起头,眼神空洞:“去……做什么?”
“作证。”宋慈的声音很平静,“把你父亲昨晚说的话,再说一遍。”
韩智杰的嘴唇哆嗦了一下,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临安府衙的大堂在晨光中显得肃穆而冰冷。
宋慈换上官服,坐在堂上。堂下,时宇慧、韩智杰、时明涛、宋安依次站着,还有被押上来的李四。旁听席上坐了几个闻讯赶来的死者家属——玉娘的侄儿,张陈氏的弟弟,还有几个其他受害者的亲属。
他们脸上都带着悲愤和茫然。这些人有些相互认识,有些不认识,但都有一个共同点:家里都有个女子,在过去的几年里惨死,案子一直未破。
直到今天。
宋慈拍了拍惊堂木,堂下肃静。
“带证人。”
时宇慧第一个上前。她脸色苍白,但声音还算稳定,将那夜在婆婆遗物中发现荷包、玉佩、纸条的经过说了一遍。说到最后,声音哽咽:“婆婆留下的纸条上写……‘每杀一人,必取一物’……还说公公他……恨舅舅舅娘,恨所有像他们的人……”
堂下一片哗然。
死者家属们互相看着,眼神里充满了震惊和愤怒。
第二个是韩智杰。
他走上前,每一步都像踩在刀尖上。堂上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他身上,那些目光里有同情,有鄙夷,有愤怒。
韩智杰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然后睁开,开始说。
他说起昨夜在义庄,父亲承认杀害舅舅舅娘,承认杀害母亲,承认杀害那些无辜的女子。他说起父亲扭曲的言论——“清洗这个肮脏的世道”。
他说得很慢,声音很低,但每个字都清晰可闻。
堂下死一般的寂静。
有人开始啜泣,是玉娘的侄儿,一个三十来岁的汉子,捂着脸,肩膀剧烈地颤抖。
韩智杰说完,整个人像被抽空了力气,几乎站立不稳。时宇慧想扶他,被他轻轻推开。
第三个是李四。
他早已吓破了胆,不用审问,就把知道的都倒了出来:三年前帮韩仕森处理苏氏的“后事”,昨夜帮他绑人、运棺材,还有这些年零零碎碎帮他做的那些见不得光的事。
“韩爷说……那些人该死……”李四的声音抖得像筛糠,“他说他是在……替天行道……”
“替天行道?”宋慈冷笑,“杀害无辜女子,奸污后勒死,这叫替天行道?”
李四吓得磕头如捣蒜:“大人饶命!小人只是拿钱办事,什么都不知道啊!”
宋慈不再理他,转向宋安:“呈证物。”
宋安将那个布袋和从韩家暗格里取出的证物一一摆在堂上。褪色的珠花、断了齿的木梳、半截红头绳、绣着鸳鸯的手帕、断了尖的银簪、刻着“报仇”的铜钱、青玉佩、沾血的红绳……
每一样证物都对应一个名字,一个日期,一条人命。
堂下的啜泣声变成了压抑的痛哭。
玉娘的侄儿冲上前,拿起那枚青玉佩,握在掌心,眼泪大颗大颗掉下来:“姑姑……这是姑姑的玉佩……她一直贴身戴着的……”
张陈氏的弟弟拿起那支银簪,手在颤抖:“这是我姐姐出嫁时,娘给她的……”
证物摆在眼前,铁证如山。
虽然主犯已死,但真相终于大白。
宋慈拍下惊堂木,声音在大堂里回荡:“韩仕森,原临安府户房吏员,利用职务之便,熟悉辖区民情,选定目标,先后杀害孙大富夫妇、玉娘、张陈氏、赵李氏、王刘氏、周吴氏、毛山、徐氏共九人,并害死发妻苏氏,罪证确凿,虽已伏诛,仍当定罪!”
他顿了顿,继续道:“韩仕森所犯罪行,罄竹难书,按律当凌迟处死,戮尸示众。今其已死,从轻发落,但所有家产充公,用于补偿死者家属。其子韩智杰、女韩玉儿,不知其罪,不予追究。”
他又看向李四:“从犯李四,助纣为虐,知情不报,按律当斩。但念其认罪伏法,供出实情,从轻发落,判流放三千里,永不得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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