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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6章 女儿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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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雪的“入职”,像一颗小石子,在老街这片看似平静的湖面下,又激起了一圈新的涟漪。

最先感受到变化的,是那十二个“环卫猛男”。

他们发现,新来的这个女职员,简直就是个“卷王”中的“卷王”。

“零队,你看!林小姐今天早上五点就起来了,她……她在用微积分公式计算落叶的飘落轨跡,以求达到最高的清扫效率!”

“我的天!她还利用流体力学,改造了我们的扫帚,说这样可以减少3.7%的风阻!”

“队长……我……我感觉我们的kpi要不保了!她一个人,就把我们十二个的工作量都快干完了!”

零队长看著那个正戴著黑框眼镜,一边扫地一边在掌上电脑里构建三维风道模型的林清雪,液態金属面具下的表情,第一次出现了一丝名为“压力”的情绪。

这……就是老板看中的人吗恐怖如斯!她不是在扫地,她是在用整个宇宙的规律来扫地!我们只是在用体力劳动改造思想,她……她是在用降维打击的方式,重新定义『清洁』这个概念!不行,我们『幽灵小队』绝不能认输!从明天起,全员学习《量子物理与环境卫生的交叉应用》!

而对於张二河来说,林清雪的到来,则让他多了一个忠实的“食客”和“研究对象”。

“林同学,你尝尝我今天新研发的『函数拉麵』,每一根面的粗细都严格遵循了黄金分割比例,理论上口感能提升0.08%!”

“林同学,你帮我看看,我这碗牛肉汤的分子布朗运动,是不是还有优化的空间”

林清雪则会一边吃麵,一边在纸上飞快地写下一连串复杂的公式,然后递给张二河。

“张哥,根据我的计算,如果你在揉面时,施加一个频率为3.2赫兹的微震盪,可以有效打破麵筋的分子壁垒,让面的口感更加q弹。另外,你的汤,如果加入0.13克的『龙葵草』粉末,可以中和牛肉中的部分脂肪酸,让汤味更鲜美。”

张二河如获至宝,捧著那张写满公式的纸,激动得热泪盈眶。

高人!这绝对是高人啊!大佬的书店,果然是臥虎藏龙!一个女娃娃,竟然能把厨艺讲得跟造火箭一样!我感觉我的厨神之道,又要突破了!

就这样,老街形成了一个极其诡异的“內卷”生態链。

王青元悠閒地喝茶,俯瞰眾生。

林清雪疯狂地学习和研究,试图用科学解析神学,顺便卷哭所有人。

十二个环卫猛男为了不被“淘汰”,开始恶补各种物理化学知识,试图用科技追赶玄学。

张二河则在科学与玄学的夹缝中,努力將自己的厨艺推向一个新的哲学高度。

……

这天清晨,王青元照例出来倒洗笔水。

金色的灵雾再次笼罩了整条老街,滋养著此地的一草一木。

就在他准备回屋时,目光却被街角的一个身影吸引了。

那是一个流浪汉。

浑身脏兮兮的,头髮乱得像个鸟窝,身上散发著一股酸臭味。他正躺在一堆破报纸上,手里抱著一个空酒瓶,呼呼大睡。

在他的身边,还斜插著一根用废弃钢筋磨成的、锈跡斑斑的“剑”。

这个流浪汉,在老街已经很久了。

街坊们只知道他姓“白”,是个疯子,整天疯疯癲癲的,嘴里念叨著一些谁也听不懂的诗句,说什么“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

有人说他是以前某个名门望族的子弟,因为家族斗爭失败,疯了。

也有人说他是个失意的觉醒者,法相受损,道心崩溃,从此一蹶不振。

王青元看著他,眼中闪过一丝奇异的光芒。

在他的视界中,这个流浪汉的身上,缠绕著一股……极其洒脱不羈、又带著几分玩世不恭的“剑意”。

那剑意虽然因为他本人的颓废而变得浑浊不堪,但其本质,却锋利得足以刺破苍穹。

这分明是一块天生的剑仙璞玉,却被世俗的尘埃给蒙蔽了。

有意思,李太白的剑意,配上了苏乞儿的身子。这人,若是放在我以前经歷的那些仙侠世界里,妥妥的主角模板啊。可惜,生错了时代。不过……既然让我看见了,也算是一场缘分。

他想了想,没有走过去,而是转身回了书店。

片刻之后,他走了出来,手里多了一个酒葫芦。

那酒葫芦看起来平平无奇,就是路边摊两块钱一个的货色。

王青元走到那个流浪汉身边,將酒葫芦的塞子拔开。

一股难以形容的、清冽而又醇厚的酒香,瞬间飘散开来。

那酒香中,仿佛蕴含著万丈红尘的洒脱、仗剑天涯的豪情,以及……一剑曾当百万师的无上锋芒!

原本还在呼呼大睡的流浪汉,鼻子猛地抽动了两下,眼睛“唰”的一下睁开了。

他那双原本浑浊不堪的眼睛,在闻到这股酒香的瞬间,竟然爆发出了一阵惊人的亮光!

他像一只饿了三天的野狗看到了肉骨头,猛地从地上一跃而起,死死地盯著王青元手中的酒葫芦,喉结上下滚动,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酒……好酒……”他声音沙哑地呢喃道。

王青元微微一笑,將酒葫芦递了过去。

“想喝”

“想!”流浪汉的眼睛都红了。

“这酒,叫『剑仙酿』,是我一个姓李的朋友送的。不是什么人都能喝的。”王青元晃了晃酒葫芦,“你想喝,也行。用你的剑来换。”

流浪汉闻言,低头看了看身边那根锈跡斑斑的废铁棍,脸上露出一丝挣扎。

但最终,对美酒的渴望,还是战胜了一切。

“换!”他毫不犹豫地將那根铁棍递了过去。

王青元接过铁棍,將酒葫芦丟给了他。

流浪汉如获至宝,抱著酒葫芦,拔开塞子,就这么仰头“咕咚咕咚”地猛灌了起来。

而王青元,则拿著那根锈跡斑斑的铁棍,走到了街边的墙壁前。

他隨手一挥。

“嗤啦——!”

那根被所有人视为废铁的钢筋,在他手中,却如同最锋利的神兵,轻而易举地在坚硬的墙壁上,留下了一道深达寸许的剑痕!

紧接著,他手腕翻飞,龙飞凤舞,顷刻之间,就在墙上留下了一首狂放不羈的草书诗:

“赵客縵胡缨,吴鉤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颯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王青元写的,是诗仙李白的《侠客行》。但这一次,他没有动用任何神力,而是將流浪汉自身那股被压抑的、浑浊的剑意,通过这根铁棍作为媒介,引导了出来,並以这首最能代表“剑客”精神的诗为载体,將其重新“梳理”和“淬炼”。这,不是赐予,而是“点化”。

当最后一个“名”字写完时。

整面墙壁,仿佛活了过来!

那二十句诗,每一个字都透出无尽的锋芒与杀气,组合在一起,更是形成了一套惊天动地的无上剑法!

而那边,刚刚喝完了一整葫芦“剑仙酿”的流浪汉,身体猛地一震。

他“哇”的一声,吐出了一大口黑色的淤血。

那淤血落在地上,竟然发出了“滋滋”的腐蚀声,將青石板都烧出了一个个小坑。

这是他多年来鬱结在体內的心魔和颓唐之气。

紧接著,一股前所未有的、纯粹而又凌厉的剑意,从他的天灵盖冲天而起!

他那原本乱糟糟的头髮,被剑气冲刷,瞬间变得根根分明,无风自动!

他身上的污垢,也在剑气的洗礼下,层层剥落!

他那双浑浊的眼睛,在这一刻,变得比天上的星辰还要明亮!

他呆呆地看著墙上的那首诗,整个人如遭雷击,陷入了某种深层次的顿悟之中。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他喃喃自语,一遍又一遍。

突然,他仰天大笑起来。

那笑声,充满了说不尽的癲狂,道不尽的洒脱!

“哈哈哈哈!我明白了!我明白了!什么家族!什么荣辱!什么法相!都是狗屁!我白某人,求的,不过是这三尺青锋,一壶浊酒,快意恩仇罢了!我之前……都活到狗身上去了!”

笑声中,他对著墙壁,缓缓伸出两根手指,並作剑指。

然后,隨手一挥。

“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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