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5章 择木而栖(1/2)
评审结果的余味,像一杯泡得刚好的茶,初尝微涩,细品回甘。首席艺术顾问、核心创作方——这顶帽子分量不轻,肯定了晚秀坊不可替代的艺术价值。但“联合申报”这个前提,像一道需要精心解开的锁。
林晚没有浪费时间在情绪上,她立刻行动起来。周慕远转来了委员会推荐的三家本地文化企业的基本资料。一家是“青州市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国企背景,实力雄厚,但体制僵化,对艺术项目多半是“管理”而非“理解”;一家是“翰墨今朝文化传媒”,民营,做过不少展览策划和文化活动,风格比较新潮,但似乎更擅长营销而非深耕手艺;第三家是“古艺新承文化工作室”,名字听起来有点意思,资料显示创始人是一对中年夫妇,都有美术院校背景,近几年专注于非遗类项目的策划与落地,规模不大,但案例看起来比较扎实。
林晚先排除了那家国企。她可不想在创作时被一堆繁琐的流程和不懂行的“领导意见”捆住手脚。剩下的两家,她决定都接触一下。
她先联系了“翰墨今朝”。对方负责人很热情,电话里就把他们公司吹得天花乱坠,什么“资源整合能力强”、“传播渠道广”、“善于打造网红文化IP”。但当林晚具体问及对大型刺绣艺术项目的理解、合作中如何保障艺术家的绝对创作主导权时,对方就开始打太极,说什么“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市场导向”,还暗示如果合作,可以“包装”王秀英老师,打造“刺绣明星”。
挂了电话,林晚摇摇头。这家公司,要的是“壳”里的名气和噱头,对“核”里的艺术并不真正尊重,甚至可能为了市场效应干扰创作。PASS。
接着,她约了“古艺新承”的创始人,那对姓宋的夫妇,在青州市区一家安静的咖啡馆见面。
宋先生戴眼镜,气质儒雅;宋太太短发利落,眼神明亮。他们没有携带华丽的PPT,只拿了一个朴素的文件夹。寒暄过后,宋先生开门见山:“林小姐,我们仔细研究了王秀英老师的作品和你们的评审材料。老实说,能被委员会推荐与你们合作,我们感到很荣幸,也有些压力。我们公司规模不大,但我们做事的理念是:尊重手艺,服务艺术。我们之前做过一些非遗传承人的纪录片、小型展览,也参与过传统工艺与现代空间结合的尝试,深知核心是艺术家的创作,我们的角色是搭建桥梁、理顺流程、做好辅助,绝不越俎代庖。”
宋太太补充道:“我们看了你们深圳项目的管理报告,非常专业。在大型艺术项目落地的行政、法律、财务协调方面,我们有经验,可以分担这些‘非艺术’的繁琐工作,让王老师能更专注于创作。至于利益分配和权责界定,我们倾向于在合作初期就白纸黑字厘清,尤其要确保王老师的艺术决策权和作品署名权。”
他们的态度务实、诚恳,定位清晰,正好补足了晚秀坊的短板(行政事务与对外协调),又明确摆正了自己的位置(服务者而非主导者)。林晚心中好感大增。双方就文化中心项目的初步合作构想、可能的权益分配模式(比如项目总金额中划分出明确的“艺术创作费”和“项目管理执行费”)进行了深入探讨,气氛融洽。
“我们很期待与王老师和你们工作室合作。”临别时,宋先生说,“如果你们有意向,我们可以先草拟一份保密合作意向书,把原则定下来,再一起面对甲方的正式合同。”
回到青河镇,林晚把接触两家公司的情况跟父母说了。
王秀英对“古艺新承”夫妇的评价是:“听着像是明白人。”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