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当代乡村振兴的四维共生转化(1/2)
第一节:土地资源的“四维开发”——从耕地保护到教育用地、医疗用地的统筹规划
土地是文明的根基,更是乡村振兴的核心载体。从明代乡绅划分义田、学田、药田的功能布局,到清代宗族细化祭田、义田的产权管理,传统社会始终以土地资源的多维配置支撑基层治理的运转。进入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推进,为土地资源的“四维开发”赋予了现代内涵——以耕地保护筑牢粮食安全底线,以教育用地预留夯实人才振兴基础,以医疗用地保障托举民生健康福祉,以集体建设用地盘活激活乡村产业活力,在“多规合一”的政策框架下,构建起“粮食安全—人才培育—健康保障—产业升级”的四维联动开发模式,让传统土地治理智慧在当代乡村焕发出新的生机。
一、制度维度:当代乡村土地四维开发的政策框架与法理支撑
当代乡村土地的四维开发,并非简单的功能分区,而是建立在坚实政策体系与法律保障之上的系统性工程。自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以来,国家层面相继出台《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为土地资源的统筹配置划定了清晰的制度边界,构建起“底线约束—规划引领—权益保障—多元赋能”的四维开发政策框架。
耕地保护是四维开发的首要底线。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耕地则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划定18亿亩耕地红线,建立耕地占补平衡、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等制度,从法律层面杜绝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在政策实践中,各地通过“田长制”的全面推行,将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到每一块田地、每一名责任人,形成“县—乡—村—组—户”五级联动的耕地保护体系。同时,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持续推进,通过土地平整、土壤改良、水利配套等措施,提升耕地质量与产能,让有限的耕地资源释放出更大的粮食生产潜力。这一制度设计,与明代乡绅“义田赡族”保障民生的初衷一脉相承,只是从传统的宗族救济升级为现代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国家进一步细化耕地保护政策,将耕地分为永久基本农田、一般耕地等不同类型,实行差异化管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种植苗木花卉等行为,从源头上筑牢耕地保护的制度屏障。
教育用地预留是四维开发的人才支撑。乡村振兴,关键在人;人才培育,根基在教育。《乡村振兴促进法》明确提出“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用地需求,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各地在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时,将教育用地纳入“刚性预留”范畴,优先保障乡村学校、幼儿园、乡村振兴学堂等教育设施的用地需求。不同于明代学田仅服务于乡校廪食供给,当代教育用地的规划更注重“普惠性”与“前瞻性”——不仅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用地需求,还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农耕文化体验馆等预留空间,实现“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乡土文化教育”的全覆盖。例如,在县域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规定每个乡镇至少预留1—2块教育发展备用地,用于应对乡村学龄人口变化与教育设施升级需求,从空间层面为乡村人才振兴筑牢根基。部分地区还创新教育用地供给模式,采用“教育用地+产业用地”捆绑出让的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乡村学校建设,同时配套建设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实现教育与产业的协同发展。此外,针对偏远山区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国家通过“教育用地倾斜政策”,优先保障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的用地需求,确保农村孩子就近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医疗用地保障是四维开发的民生底线。“病有所医”是乡村振兴的核心民生目标之一,而医疗用地的充足供给,则是实现乡村医疗普惠的前提。《“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各地在乡村规划中,将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康养服务中心等医疗康养设施用地纳入“民生保障用地”范畴,实行优先审批、优先供地。与明代药田仅用于种植药材的单一功能不同,当代医疗用地的规划呈现“医养结合”的多元化趋势——除了保障基本医疗服务用地,还预留康养产业用地,推动“基层医疗+养老服务+中药材种植”的融合发展。同时,国家通过土地划拨、出让金减免等政策,降低乡村医疗设施建设的用地成本,让优质医疗资源能够真正下沉到基层。例如,部分省份出台政策,明确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用地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康养服务中心用地若用于非营利性养老服务,可享受与公办养老机构同等的用地政策。此外,针对农村老龄化加剧的现状,各地还在医疗用地规划中预留老年病护理中心、康复理疗中心等用地空间,构建起“预防—治疗—康复—养老”一体化的乡村医疗康养服务体系。
集体建设用地盘活是四维开发的活力源泉。如果说耕地、教育用地、医疗用地是乡村发展的“保障线”,那么集体建设用地的盘活则是乡村产业升级的“动力源”。2019年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突破了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法律障碍,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依法登记的前提下,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了土地支撑。集体建设用地的盘活,并非盲目开发,而是围绕“土地—教育—医道—法典”的四维共生逻辑展开:部分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建设乡村研学基地,推动农耕文化教育与乡村旅游融合;部分用于建设中药材加工基地,延伸药田种植的产业链条;部分用于建设乡村法律服务站,为土地流转、产权交易提供法治保障。这种开发模式,既盘活了农村闲置土地资源,又实现了土地功能与教育、医道、法典要素的深度联动。近年来,各地还积极探索集体建设用地盘活的创新路径,如通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改革”联动推进,将闲置宅基地转化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用于发展乡村民宿、农产品电商产业园等项目;部分地区还建立集体建设用地二级市场,允许土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进行转让、转租,进一步激发集体建设用地的市场活力。
从法理层面看,当代乡村土地的四维开发,始终以“产权明晰”为核心原则。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全面完成,明确了耕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归属,为土地流转、功能分区提供了法律依据。《民法典》中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进一步保障了农民的土地权益,让土地资源的四维开发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这与明代乡绅引用《大明律》保障义田、学田、药田产权,清代宗族依靠《大清律例》维护宗族公产的治理逻辑一脉相承,体现了“法典护田”的古今治理智慧。此外,各地还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细化土地四维开发的操作规范,如《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条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等,为土地开发提供更加具体的法律指引。同时,国家建立土地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通过仲裁、诉讼、调解等多种途径,妥善处理土地流转、产权归属等方面的纠纷,维护农村土地市场的稳定秩序。
二、实践维度:土地四维开发的空间布局与运营模式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实践。当代乡村土地的四维开发,并非停留在政策文件的层面,而是通过“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将“耕地保护—教育用地—医疗用地—集体建设用地”的功能分区落实到每一寸乡村土地上,形成“空间布局合理、功能联动互补、运营模式高效”的实践样本。
在空间布局上,各地坚持“底线优先、集约高效、统筹协调”的原则,构建起“三区三线”管控下的土地四维开发格局。“三区”即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城镇空间,“三线”即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在这一框架下,耕地主要布局在平原、河谷等土壤肥沃、水利条件良好的农业空间,实行最严格的保护措施;教育用地和医疗用地则优先布局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等人口集聚区域,方便村民就近享受教育、医疗服务;集体建设用地则重点盘活闲置宅基地、废弃工矿用地等存量资源,避免占用耕地和生态空间。为了实现空间布局的精准化,各地还利用卫星遥感、地理信息系统(GIS)等技术,建立乡村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平台,实时监控土地利用变化情况,确保土地四维开发符合规划要求。
以浙江德清的宅基地改革与土地功能分区实践为例,当地在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时,将土地资源划分为“四大功能区”:一是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通过土地流转实现规模化种植,推广智慧农业技术,提升粮食产能。德清县雷甸镇通过土地流转,将分散的耕地集中起来,建设万亩粮食生产示范基地,配备智能化灌溉系统、无人机植保设备等现代化农业设施,实现粮食生产的全程机械化、智能化。二是教育医疗保障区,在每个中心村预留教育用地和医疗用地,建设标准化的乡村学校和卫生室,同时整合闲置校舍、村部用房,改造为乡村振兴学堂和康养服务中心。德清县新市镇厚皋村,预留8亩土地建设村级教育医疗综合体,包含幼儿园、村小学教学点、村卫生室和康养服务中心,幼儿园引入县城优质幼教资源,村卫生室与德清县中医院建立远程诊疗合作关系,为村民提供“一站式”教育医疗服务。三是中药材种植功能区,利用山地、坡地等非耕地资源,建设中药材种植基地,与浙江大学等高校合作开展中药材品种选育和种植技术推广。德清县莫干山镇依托山区生态优势,种植铁皮石斛、黄精、覆盆子等中药材,建设中药材种植示范园,同时与高校合作建立产学研基地,研发中药材深加工产品,延长产业链条。四是乡村产业发展区,盘活闲置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建设乡村民宿、研学基地、农产品加工车间,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德清县莫干山镇庾村,通过宅基地流转,盘活30余栋闲置农房,打造精品民宿集群,同时建设农耕文化研学基地,吸引城市学生前来开展农耕体验活动,实现“农旅融合”的良性发展。这种空间布局,实现了“耕地不减少、教育有保障、医疗能普惠、产业能升级”的四维目标,成为土地资源统筹开发的典型范例。
在运营模式上,当代乡村土地的四维开发,突破了传统乡绅、宗族单一主体的运营模式,形成了“政府引导、村集体主导、市场主体参与、农民共享收益”的多元协同运营机制。
政府层面主要发挥“规划引领、政策扶持、监管保障”的作用。通过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明确土地四维开发的功能分区和发展方向;通过出台土地流转补贴、教育医疗用地优惠、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税费减免等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乡村土地开发;通过加强土地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占用耕地、违规开发集体建设用地等行为,保障土地开发的合规性。例如,德清县政府出台《农村土地流转补贴办法》,对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用于粮食生产的耕地,给予每亩每年100元的补贴;对建设乡村学校、卫生室的用地,免征土地出让金;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减免相关税费,降低市场主体的参与成本。
村集体作为土地的所有权主体,是四维开发的核心运营者。通过成立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统筹管理耕地、集体建设用地等资源:将耕地集中流转给农业龙头企业或种植大户,发展规模化、集约化农业;将教育用地、医疗用地无偿或低价提供给乡村学校、卫生室使用,保障公共服务供给;将集体建设用地通过入市、出租等方式引入市场主体,发展乡村产业。同时,村集体通过建立收益分配机制,将土地流转收入、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收益的一部分用于村集体公益事业,一部分分给村民,实现“土地增值、集体增收、农民受益”的共赢目标。德清县禹越镇三林村,通过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流转耕地2000余亩,出租给农业龙头企业发展优质水稻种植,每年获得土地流转租金160万元;同时盘活集体建设用地50亩,建设农产品加工园区,出租给企业使用,每年获得租金收入50万元。村集体将这些收入的30%用于村内道路硬化、污水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20%用于村民分红,50%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实现了村集体和村民的共同富裕。
市场主体的参与,则为土地四维开发注入了专业活力。农业龙头企业通过流转耕地,发展优质粮食、中药材等特色农业,延伸产业链条;文旅企业通过盘活集体建设用地,建设乡村民宿、研学基地,推动乡村旅游与教育、医道融合;医疗企业通过与村卫生室合作,建设康养服务中心,提供“医疗+养老”的一站式服务。市场主体的参与,不仅带来了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还推动了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提升了四维开发的运营效率。例如,德清县引进的农业龙头企业浙江华腾牧业,流转耕地5000余亩,发展生态养殖和有机种植,打造“种养结合”的生态农业模式,同时建设农产品加工车间,生产有机猪肉、大米等产品,通过线上线下渠道销往全国各地;文旅企业莫干山民宿学院,盘活闲置宅基地建设民宿培训基地,为乡村民宿经营者提供专业培训,推动德清民宿产业的规范化、品牌化发展。
农民作为土地的承包者和使用者,是四维开发的直接受益者。通过土地流转,农民可以获得稳定的租金收入;通过参与特色农业种植、乡村旅游服务等产业,获得务工收入;通过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的分红,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同时,农民还可以参与到土地开发的决策过程中,通过村民议事会、村民代表大会等形式,对土地功能分区、运营模式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实现“决策民主、利益共享”。德清县洛舍镇东衡村,村民通过土地流转获得每亩每年800元的租金收入,同时在村内的钢琴产业园、民宿集群务工,每月获得3000—5000元的工资收入;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每年还会根据经营情况,向村民发放分红,2023年全村人均分红达到2000元。此外,东衡村还成立村民议事会,邀请村民代表参与土地开发项目的决策,确保土地开发符合村民的意愿和利益。
以四川郫都的集体建设用地盘活实践为例,当地唐昌镇战旗村通过成立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盘活闲置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建设“乡村十八坊”文旅项目,引入豆瓣制作、蜀绣传承等非遗项目,同时建设乡村振兴学堂和康养中心,推动“文旅+教育+康养”的融合发展。战旗村“乡村十八坊”项目占地150亩,包含18个非遗工坊和特色商铺,吸引了大量游客前来参观体验,2023年接待游客超过10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5000余万元。村集体通过项目运营获得收益,一部分用于改善村内基础设施,一部分分给村民,村民人均年收入从2012年的不足万元增长到2023年的3万余元。这种运营模式,既盘活了土地资源,又实现了教育、医疗、产业的联动发展,生动诠释了土地四维开发的实践价值。
三、案例维度:浙江安吉“美丽乡村”建设中的土地四维开发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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