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古今关联(2/2)
四、现代军人土地权益保障的实践案例与现实挑战
(一)典型实践案例
1. 农村退役士兵土地承包权恢复案:李某2015年从四川农村入伍,2020年退役返乡后,发现村委会在其服役期间以“人口变动”为由,将其1.2亩承包地调整给本村新增农户。李某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军人土地权益保障申请》,并附上服役证明、原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县农业农村局联合退役军人事务局调查核实,确认村委会调整土地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责令其1个月内收回土地归还李某,并按照当地土地年均收益4000元/亩的标准,补偿李某5年土地收益损失2.4万元。该案中,李某通过“部门协同调查”快速维权,体现了现代法律对军人土地权益的刚性保护,类似秦国“县廷补授少授田亩”的纠偏逻辑,但救济渠道更明确、效率更高。
2. 军属宅基地优先审批案:王某是驻西藏边防部队现役军官,其父母在河北农村居住,原有房屋破旧需翻新,但无宅基地指标。2022年,王某父母向村委会申请宅基地,被告知“需排队等待,预计至少3年”。王某得知后,委托家人向乡退役军人服务站提交“军属宅基地优先申请”,并附上王某的服役证明、立功证书(王某曾荣立三等功)。乡退役军人服务站协调乡自然资源所实地核查,确认王某父母符合申请条件,依据“军属宅基地优先”政策,从年度指标中优先划拨120平方米宅基地,仅用1个月就完成审批手续,比普通农户审批时间缩短80%。此外,当地政府还为其提供了“军属建房补贴”,补贴金额为建房总费用的10%,进一步减轻了军属的经济负担。该案对应秦国“军功者优先受田”的权益倾斜,但保障对象扩展至军属,且审批流程通过部门协同大幅优化,更具人文关怀与实操性。
3.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土地流转案:张某2018年从部队自主择业回湖南农村,将其承包的5亩耕地以每年8000元的价格流转给当地农业合作社,签订为期5年的流转合同。2021年,合作社因经营不善单方面提出降低流转费用,否则将终止合同,张某多次协商无果。因其持有《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证》,遂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求助。工作人员依据《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条款,明确土地流转合同受法律保护,合作社单方面毁约需承担违约责任。经调解,合作社按原合同履行支付义务,同时县农业农村局为张某提供“军人土地流转维权指引”,协助其补充合同违约责任条款。该案展现了现代军人土地权益在市场化流转中的保障路径,既延续了秦国“权益不可侵犯”的核心,又适配了市场经济下的产权交易需求。
4. 艰苦地区服役军人集体收益倾斜案:赵某2010年至2020年在新疆边防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2021年退役后回云南农村老家,恰逢村集体将部分林地出租,获得年收益100万元,需按人口分配。村委会依据当地《军人权益保障实施细则》,明确“在艰苦地区服役且立二等功以上军人,集体收益分配可享受1.5倍份额”,赵某因此比其他村民多获得5000元分红。该村还同步为3名艰苦地区退役士兵优先分配了集体预留的优质耕地,形成“军功挂钩收益、服役经历享优待”的实践模式,是对秦国“按军功梯度授田”的现代创新。
(二)现实挑战
1. 区域保障不均衡:经济发达地区因土地资源稀缺、市场化程度高,军人宅基地审批指标紧张、承包地流转收益纠纷频发;而欠发达地区虽土地资源相对充足,但存在政策执行力度弱、权益救济渠道不畅等问题。例如东部某省份农村,军属宅基地申请通过率仅35%,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西部部分县乡,退役军人土地承包权被侵占后,因缺乏专业维权指导,维权成功率不足50%。这种差异源于地区经济水平、资源禀赋与治理能力的差距,导致全国统一政策难以均等落地。
2. 市场化适配不足:随着土地流转、征收补偿等市场化场景增多,现有制度对军人土地权益的界定不够细化。如军人承包地被征收时,各地补偿标准不一,部分地区未将“军人服役贡献”纳入补偿考量,导致退役士兵与普通农户补偿金额无差异,未体现权益倾斜;土地流转中,军人因服役期间无法直接参与谈判,易出现家庭代签合同引发的收益分配纠纷,且缺乏针对性的合同规范模板与风险防控机制。
3. 跨部门协同效率低:军人土地权益保障涉及退役军人事务、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多个部门,但部分地区存在“职责交叉、信息壁垒”问题。例如办理军属宅基地审批时,自然资源部门需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军功证明,却因未建立信息共享平台,需申请人反复跑腿提交材料;土地纠纷调解中,各部门协调流程繁琐,平均处理时间长达3个月,远超政策规定的“60日内办结”要求,降低了权益保障的时效性。
4. 基层执行偏差:部分农村地区存在“重人情、轻政策”的现象,村委会在土地分配、集体收益分红中,未严格落实军人优先政策。如个别村庄在集体土地流转收益分配时,以“村民投票表决”为由,否决艰苦地区退役士兵的倾斜待遇;还有村委会借“土地调整”之机,违规收回或缩减退役军人承包地面积,且基层监督部门未能及时发现纠正,导致军人权益受损问题在基层频发。
(三)优化路径
1. 推动政策精准化落地:针对区域差异,建立“全国统一标准+地方补充细则”的政策体系。经济发达地区需优先保障军人宅基地指标,通过“存量挖潜+增量倾斜”解决资源短缺问题;欠发达地区强化政策宣传与执行监督,组建“军人权益保障专项工作组”,下沉乡镇开展维权指导。同时细化市场化场景下的权益规则,明确军人土地征收补偿的倾斜比例(如按军功等级上浮10%-20%),制定统一的军人土地流转合同模板,规避代签风险。
2. 构建高效协同机制:建立全国性军人土地权益信息共享平台,整合退役军人军功档案、土地权属登记、政策执行进度等数据,实现部门间信息实时互通。推行“一站式”服务窗口,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入驻联合办公,实现宅基地审批、承包地确权、纠纷调解等业务“一窗受理、并联办理”,将平均处理时间压缩至30日内。
3. 强化基层监督与问责:将军人土地权益保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对政策执行不力的地区进行通报批评。建立“基层监督员”制度,由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退役老兵代表组成监督小组,定期排查土地分配、收益分红等环节的违规问题,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违规侵占军人土地权益的村委会或个人,依法追究责任,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震慑效应。
4. 提升军人维权能力:通过军队宣传栏、地方退役军人服务平台等渠道,普及《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制作“维权流程图解”“常见问题手册”供军人及家属查阅。组建专业法律援助团队,为权益受损的军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案件代理等服务,降低维权成本,确保军人能便捷高效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古今制度传承的当代价值与未来展望
(一)当代价值:从历史经验中汲取治理智慧
秦国“军功授田”虽属古代集权社会产物,但其“以权益定贡献、以制度固军心”的核心思路,为当代军人权益保障提供了重要历史镜鉴。现代制度通过法治化升级,将“奖功”逻辑从“土地使用权授予”转化为“多元权益保障”,既延续了秦国对军事贡献的价值认可,又通过家庭覆盖、市场化适配等创新,回应了现代社会的治理需求。
从社会意义来看,完善的军人土地权益保障制度,不仅能解决军人及家属的后顾之忧,更能强化全社会对军人职业的尊崇感。如艰苦地区服役军人的集体收益倾斜、军属宅基地优先等政策,让“奉献有回报”成为可感知的现实,进而激发青年参军热情,巩固国防建设的社会基础,这与秦国“授田强兵、固国安邦”的目标具有异曲同工之效。
从制度建设来看,秦国通过田籍登记、逐级核验等方式保障权益落地的实践,启示当代需进一步强化制度的刚性与可操作性。当前推行的信息共享平台、一站式服务等举措,正是对古代“流程规范化”经验的现代转化,为其他领域的军人权益保障提供了可复制的治理模式。
(二)未来展望:适配时代发展的制度创新方向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与土地制度改革深化,军人土地权益保障需在现有基础上持续创新,朝着“保障精准化、服务智能化、覆盖全面化”。
在保障精准化方面,可依托大数据技术构建“军人贡献与权益匹配模型”,结合服役地区艰苦程度、功勋等级、服役年限等维度,建立动态化权益清单。例如对在极寒、极旱等特殊艰苦地区服役满15年的军人,可在土地征收补偿中设置专项补贴;对多次立功的退役军人,拓宽宅基地申请的区域选择权,打破“户籍地限制”的壁垒。
在服务智能化方面,升级全国军人土地权益信息共享平台,新增“权益预评估”“纠纷智能调解”等功能,平台与政务服务APP、军人保障卡系统互联互通,实现权益信息“一卡查询”。军人及家属可在线提交材料,平台自动核验军功信息与土地权属,生成权益保障方案;发生纠纷时,通过智能匹配属地法律援助资源、推送相关法律条款,实现“线上申请、线下衔接”的全流程服务,大幅提升维权效率。
在覆盖全面化方面,将保障范围延伸至“新型军人土地权益需求”。针对部分退役军人参与乡村振兴、发展现代农业的需求,推出“军人土地创业扶持政策”,对以承包地入股农业企业、发展家庭农场的退役军人,给予税收减免、信贷贴息及最高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等支持;同时探索城市军人配偶的土地权益关联保障,如军人在城市服役期间,其配偶户籍所在地若进行集体土地收益分配,可参照军人服役贡献享受相应份额,实现城乡权益保障的无缝衔接。
从秦国的“军功授田”到当代的多元化权益保障,军人土地权益制度的演变始终紧扣时代脉搏。未来,通过持续的政策创新与技术赋能,将进一步实现“贡献与权益对等、保障与需求适配”,让这一承载着历史智慧的制度在新时代焕发出更强的生命力,为国防建设与社会稳定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