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9章 三方聚首,联盟谈判(三)(1/2)
他转向伊万诺夫:“苏毛国的贝伽尔湖周边和东西伯利亚,已探明稀土储量超过1500万吨,年开采300吨完全不影响国内需求;西伯利亚油田的年产能超过2000万吨,500万吨出口配额仅占四分之一。你们的顾虑,我们已经通过情报核实,并非无法解决。”
赫尔曼和伊万诺夫低声商议了近半小时,期间不时翻阅赵刚提供的评估报告,随后开启第四轮小幅让步:“既然赵部长拿出了详实的数据,我们可以适当让步。”赫尔曼说道,“汉斯帝国可以提供稀土合金冶炼的核心工艺,但需要新华军承诺,不得将该技术转授第三方;汽车制造技术可以包含装甲车底盘,但需额外支付500万马克的技术补偿金。”
伊万诺夫也松口:“苏毛国可以将稀土配额提升至140吨,钨矿70吨,石油350万吨,天然气7.5亿立方米。但我们要求新华军派遣15名技术专家,常驻苏毛国的乌拉尔机械厂,协助我们搭建生产线。”
赵刚沉吟片刻,提出 unter-proposal(反提议),进入第五轮磋商:“稀土合金冶炼技术的第三方限制可以加入,但技术补偿金无需支付,这与‘等价交换’原则相悖。苏毛国的稀土配额需达到150吨,钨矿80吨,石油400万吨,天然气9亿立方米,我们可以派遣12名技术专家,常驻期限不超过两年。另外,双方需在技术转让协议中加入‘技术验证期’,我们提供的技术图纸,需在我方专家指导下完成首件样品试制,验证合格后再全面推进量产。”
经过又一轮拉锯,赫尔曼和伊万诺夫最终点头同意。军事技术小组的核心争议点初步达成共识,后续仅需细化验收标准和专家派遣流程。
伊万诺夫也紧接着提出苏毛国的诉求:“苏毛国希望能获得QB-25半自动步枪、LD-25式155毫米榴弹炮、JN-25式155毫米加农炮的技术转让,同时希望新华军能协助我们升级装甲部队和炮兵部队。作为回报,苏毛国愿意向新华军和汉斯帝国提供丰富的矿产资源、能源储备,以及苏毛国的武器装备设计技术和电力技术。”
赵刚神色平静地回应:“新华军确实可以向两方转让相关武器装备技术,但有一个前提:这些武器装备技术是新华军准备淘汰换新的技术,虽然对于其他国家来说非常先进,但并非我们的核心机密。同时,技术转让必须遵循‘等价交换’的原则,汉斯帝国和苏毛国提供的技术和资源必须满足我们的需求。”
他顿了顿,拿出一份技术清单推到桌面:“这是我们拟定的可转让技术清单,包括ZT-25重型坦克、MT-25中型坦克、J-25E战斗机、QB-25半自动步枪、LD-25式155毫米榴弹炮、JN-25式155毫米加农炮的全套设计图纸、生产工艺和核心零部件制造技术。对应的,我们需要汉斯帝国提供的冶金技术包括稀土合金冶炼、高强度钢制造等关键技术;汽车制造技术包括重型卡车、装甲车底盘制造技术;医药技术包括抗生素、创伤救治药物的研发和生产技术;物理、化学领域则需要提供核物理基础研究成果、新型炸药合成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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