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二卷裹脚布下的王朝(2/2)
他们需要这样的女子:不能远行,便只能困于闺阁;不能劳作,便只能依附父夫;因残疾而显得“弱柳扶风”,正好满足他们病态的保护欲与占有欲;因痛苦而蹙眉的神态,被他们吟咏成“西子捧心”般的诗意。这哪里是爱“美”?分明是爱“弱”,爱“驯”,爱那绝对的控制与占有!他们将女子的脚弄残,如同将鹰隼的翅膀剪断,然后圈养在金丝笼中赏玩,还美其名曰“宠爱”。这“宠”字背后,是彻骨的凉薄与残忍。
更可怖的是,这种对身体的摧残,与对精神的禁锢,乃是一体之两面。一面是“裹脚布”,勒住女子的身体;另一面是“贞节牌坊”,压住女子的魂魄。大清的律法与礼教,在这两方面配合得天衣无缝。一个女子,从四五岁起,肉体便开始了漫长的刑期;及至长大,社会又用“烈女不嫁二夫”、“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锁链,将她精神的活路也一并堵死。于是,无数的“节妇”、“烈女”便“制造”出来了。她们或是青年守寡,枯灯伴夜;或是遭遇凌辱,便悬梁投井以证“清白”。地方官将此作为政绩,上报朝廷,换来旌表,光耀门楣。一个人的鲜血与一生,就这样轻飘飘地,化作奏折上一行冰冷的楷书,化作牌坊上一块没有温度的石头。
这便是我所说“吃人”的又一种法子了。它不吃你的肉,却吸干你的血;它不立刻要你的命,却让你活着,像一具行走的标本,用以装点它那“礼仪之邦”的太平门面。大清用男子的辫子,标识了顺民的标识;又用女子的裹脚布与贞节牌坊,编织成一张密不透风的罗网,将这“顺”字,牢牢刻进家族的肌体,遗传给后世。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那是儒生们的老调了。在大清,毁伤女子的身体,竟成了“孝道”(听从母命裹脚)与“妇德”的起点!这真是古今最大的讽刺与悖逆。
四
所以,今日若还有人捧着那臭气熏天的裹脚布,摇头晃脑地称之为“华夏正统”、“古代文化”,我必要痛斥之:这是认贼作父,是病入膏肓而不自知!华夏的正统审美,是《诗经》里“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的活泼健康,是《洛神赋》里“翩若惊鸿,婉若游龙”的灵动自由,是汉唐陶俑与壁画中那些体态丰腴、神情自信的女子形象。那是一种生之喜悦,是生命力量的自然流露。何曾是以扭曲、残害、痛苦为代价的病态嗜好?
将这毒瘤的疯狂扩散,归功(实为归罪)于大清,绝非冤枉。正是这个外来的、骨子里充满不安全感与统治焦虑的王朝,为了巩固其统治,不惜以扼杀一个民族的活力为代价。它将前朝已有的一些沉渣泛起,用权力的手,将其搅拌、发酵,最终培育成弥漫整个社会的毒雾。它阉割了男子的精神(文字狱与此并行不悖),又残害了女子的身体。这一套组合拳下来,整个社会便成了无声的、蹒跚的、内耗的活死人墓。待到西洋的坚船利炮一来,我们这才发现,国中不仅无可用之兵(男子多羸弱),亦无奋发之民气(精神已萎靡),甚至连能快步行走、以健康体魄养育后代的母亲,也寻不出多少了。这亡国之祸根,岂是一朝一夕所种?这裹脚布,便是那根须之一,深入膏肓,吸尽了民族的精血。
呜呼!我说不出话。但我知道,这裹脚布裹住的,从来不是美,而是一个民族最深沉的耻辱与伤痛。它是一道枷锁,锁住了半数同胞的脚;它是一剂麻药,麻痹了整个民族对健康、力量和自由的渴望。那些牌坊与“金莲”,早该和那根辫子一样,被扔进历史的垃圾堆里去。我们纪念它们,只为警醒:看,这便是做了奴隶而不自知,甚至以奴隶的印记为美的时代!这便是将一个民族的创造力,引向摧残自身、戕害妇孺的邪路上去的王朝!
今日之青年,倘若有谁还对那散发着脓血与腐朽气息的“传统”抱有幻想,不妨去博物馆,看看那小小的“弓鞋”,再想想它背后曾有多少撕心裂肺的夜哭,有多少被断送的人生与可能。然后,昂起我们未曾被刺去的头颅,迈开我们天足的步伐,走向那广阔而光明的所在去罢。
这,才是挣脱了裹脚布与辫子的,真正的、新生的华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