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蟹壳堆成山,毒信藏竹管(1/2)
王叔的海鲜排档被洪兴弟兄们挤得铁棚都发烫,铁皮顶的灯泡被海风掀得“哗啦”晃悠,暖黄光晕里,桌上的蟹壳堆成了小山——金黄蒜蓉嵌在壳缝里,像撒了把碎金,与弟兄们腰间刀鞘的冷光撞在一起,倒生出几分江湖暖意。阿杰的石膏刚换过新绷带,缠着洪兴标志性的红布条,那是弟兄们特意从总堂香案前取的,说沾过阿强牌位的红布能镇邪。他盘腿蹲在阿强常坐的矮凳上,左手攥着蟹钳往嘴里送,牙龈被硬壳硌出红印也不管,右手捏着短刀挑蟹肉,刀刃耍得比筷子还溜。领口的铜片滑出来,刚好蹭到盛蟹的白瓷盘,“叮”的轻响混着海风里的咸腥味,像阿强在旁边敲了敲桌子。“林哥,你看这蟹膏!”他把挑得油亮的蟹肉往林默碗里塞,指尖的油星溅在绷带上,洇出小半片透亮的印子,“阿强哥要是在,保准跟我抢最后一只——他总说避风塘的蟹,就得吃这股子焦香狠劲,跟咱们洪兴的人一样,外脆里嫩,骨头硬!”
林默刚夹起蟹肉,眼角余光就扫到暗巷里的黑影。李鹰从碎石路钻出来时,警服领口沾着码头的锈灰,脸色比昨夜红磡的雾还沉,军靴碾过地上的蟹壳,“咔嚓”脆响像踩碎了排档的热闹。他没走正门,绕到林默身后的阴影里,掌心攥着个竹制烟管,烟嘴处歪歪扭扭的“坤”字,是坤沙生前刻的——那老东西当年总用这烟管敲阿强的头,说“后生仔要沉住气”。弟兄们的笑声瞬间淡了,阿泰下意识摸向桌下的钢管,指节攥得发白;阿力把刚拆封的匕首往袖管里藏,动作轻得像抹海风。只有阿杰还在啃蟹钳,直到林默用脚尖轻轻碰了碰他的石膏,才抬头看见那根竹烟管,嘴里的蟹肉一下咽急了,呛得他弯腰咳嗽,铜片在胸口晃得厉害。
“周叔被人盯上了。”李鹰把竹管往桌上一磕,烟管尾端的木塞弹出,一卷油纸“嗒”地落在蟹壳堆旁。展开的油纸上,鲜血写的字潦草得像在发抖,墨点溅在油纸上,像凝固的血珠,“‘鬼手带白货入港,月满潮时,尖沙咀旧码头见’。”阿杰“哐当”一声把蟹壳摔在桌上,铝合金棍从桌下弹起来,被他一把攥住,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鬼手?就是三年前和坤沙勾结,把阿强哥的货劫走,还打断他两根肋骨的那个南洋杂碎?”林默的手指抚过竹管上的“坤”字,指腹能摸到刻痕里的盐渍——那是公海海水留下的痕迹,黑皮沉海后,这烟管怎么会落到鬼手手里?他突然想起黑皮临死前的胡话,血沫子糊在嘴角:“你们赢不了的,上面还有人罩着。”当时只当是困兽犹斗的疯话,此刻看着这血字,后颈的冷汗顺着衣领往下淌,凉得像浸了海水。
“周叔今早发现家门缝里塞着这个。”李鹰灌了口阿泰递来的啤酒,喉结滚动得厉害,酒沫子沾在下巴上也没擦,“他女儿说,凌晨听见窗外有动静,拉开窗帘只看见个穿黑色风衣的背影,手里拎着个木盒,盒上刻着跟这烟管一样的‘坤’字。”阿力突然拍桌站起来,他刚从技术部调出来的监控截图“啪”地拍在桌上,塑料膜还带着打印机的温度——截图里的黑色风衣男人,左手上戴着枚骷髅头戒指,银质的骷髅眼窝里嵌着红钻,和当年劫走阿强货物的劫匪戒指一模一样。“这是鬼手的标记!”阿力的指尖戳着戒指的位置,指甲都泛白了,“我查过,他是坤沙在南洋的靠山,手里攥着三条走私航线,心狠手辣得很——当年有个小弟私吞他半箱货,他直接把人沉去了马尼拉湾,连尸首都没留。”
阿杰已经把短刀别在了腰上,石膏蹭过桌腿,发出“沙沙”的声响,像砂纸磨过老木头:“我去守旧码头!阿强哥的仇还没报完,这次绝不能让鬼手跑了!”林默伸手按住他的肩膀,掌心的温度透过绷带传过去,目光扫过满桌弟兄,声音稳得像码头的礁石:“鬼手最擅长用假情报设伏,当年阿强就是被他的人骗到油麻地仓库,才折了三条货船,还赔上了五个弟兄。”他拿起桌角的松香油罐,往短刀上倒了点深褐色的油液,用布条慢慢擦拭——这罐松香油是阿强留下的,瓶身上贴着他歪歪扭扭的字:“刀要常磨,心要常明”,油液倒出来时,淡淡的松木香混着蟹香飘得老远。“阿力,你带技术部的弟兄查旧码头的监控,重点盯集装箱区,鬼手肯定会藏在那里;阿泰,你去联络李警官的人,让他们在码头外围设卡,拉上电网,别让鬼手的货流出去一滴;阿杰跟我去见周叔,他跟鬼手打过交道,知道这老狐狸的底细。”
周叔的家在尖沙咀的老楼里,楼梯间飘着咸鱼和霉味的混合气息,墙角堆着阿杰刚送过来的炒蟹——油纸袋没拆,金黄的油汁渗出来,在水泥地上洇出小圆圈,香气混着霉味,倒生出几分人间烟火。看见林默和阿杰,周叔连忙把他们往屋里让,枯瘦的手在围裙上擦了又擦。桌上摆着阿强的旧照片,相框的玻璃裂了道缝,照片里的阿强举着啤酒瓶,笑得露出两颗小虎牙,眉眼间的悍劲和阿杰现在一模一样。“鬼手这老东西,当年就是靠出卖自己的拜把子兄弟发家的。”周叔用颤抖的手给他们倒茶,搪瓷杯沿的茶垢积了厚厚一层,茶水晃得厉害,“他最看重的不是钱,是面子——当年坤沙给他磕了三个响头,额头都磕出血了,他才肯把南洋的航线让出来。现在坤沙死了,他肯定是想来吞香港的码头,踩着我们洪兴的骨头立威。”
阿杰突然把铜片摘下来,轻轻放在阿强的照片旁边,铜片的温度慢慢凉下来,像阿强没了温度的手。他指尖摩挲着阿强刻的“忠”字,声音发紧:“周叔,你说鬼手会用什么当信号?”周叔指了指墙上的旧日历,农历十五的位置被红笔圈了三个圈,墨迹都渗进纸里了:“月满潮时,他会在旧码头的灯塔上挂一盏红灯笼,红绸子坠着,风一吹就晃,那是他和坤沙交易的暗号,十几年没变过。”他突然抓住阿杰的手腕,指节因为用力而发白,指甲都掐进了阿杰的肉里:“那老东西手里有把改装过的M24狙击枪,射程能到八百米,枪托上刻着骷髅头,跟他的戒指一样。你们一定要小心——当年我亲眼看见他在公海上,一枪打穿了坤沙的货船油箱,油漏得像海面上着了火。”
凌晨三点,尖沙咀旧码头的雾比红磡的更浓,沾在睫毛上凝成小水珠,一眨眼睛就掉下来,凉得人瞬间清醒。林默和阿杰穿着黑色风衣,躲在废弃的集装箱后面,风衣的领口立起来,遮住了大半张脸,只露出紧抿的嘴角。阿杰的狙击枪架在集装箱的破口处,枪管上缠着布条,消音效果更好。瞄准镜里,灯塔的轮廓清晰可见——塔身爬满了墨绿色的海草,像披了件腐烂的寿衣,顶端的灯座空着,铁架锈得发红,等月亮升起来,红灯笼一挂,就是决战的信号。“林哥,你说鬼手会亲自来吗?”阿杰的手指扣在扳机上,指腹能感觉到扳机的冷硬,呼吸放得极轻,“我想亲手为阿强哥报仇,用他的枪,打穿那杂碎的头。”
林默刚要开口,就看见远处的海面上亮起一点红光——不是灯塔上的,是从一艘小快艇上飘过来的,灯光在雾中忽明忽暗,像坟地里的鬼火。快艇的马达声很轻,显然是改装过的,顺着潮水往旧码头飘来,船身擦过礁石,几乎没发出声响。“是诱饵。”林默的声音压得极低,短刀已经握在手里,刀刃贴着裤腿,凉得像冰,“鬼手肯定在后面的大船上,他想用小快艇引我们出来,趁机把货运走。”话音刚落,快艇上突然响起枪声,“砰”的一声震得雾都发颤,子弹打在集装箱上,火星子溅得老高,阿杰下意识往旁边一滚,石膏撞在集装箱壁上,疼得他抽了口冷气,却死死咬住嘴唇没出声——这是阿强教他的,越是疼,越要沉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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